高孔廉副董事长率团赴京沪杭进行文创产业参访
- 更新日期:109-10-21
高孔廉副董事长率团赴京沪杭进行文创产业参访
文/李国安
前言
马总统于2008年5月就职后不久,随即指示文化总会召开多场次的文创圆桌论坛,邀请各界领袖菁英代表集思广义。其后,行政院在2009 年5 月通过「创意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案」,提出两大主轴、五大策略与六大旗舰产业,规划建设台湾成为亚太文创产业汇流中心。立法院也在2010年1月通过行政院所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
至于大陆方面,于2009年7月正式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11年3月,大陆「十二五规划纲要」更进一步提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两岸政府大力支持与优惠政策扶助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近年来可谓蓬勃发展,蔚为风潮。
海基会协助政府架构两岸文创沟通平台
有鉴于政府刻正积极发展文创产业,海基会特别于本(2012)年7月9日至14日筹组「文化创意产业参访团」,赴大陆文创产业发展最成熟的北京、上海、杭州3个城市参访,并邀集文化部、陆委会、经济部工业局等相关部会共同参与,希望借由实地考察与观摩大陆文创产业发展现况,以兹借鉴与学习,并架构两岸文创沟通平台。行程规划重点,主要涵盖大陆相关部门、文创园区、文创台商及文创陆商等几个层面。
在政策意见沟通方面有大陆文化部、广电总局;在文创园区方面有北京尚8创意产业园、上海1933老场坊文化园区、上海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基地、上海8号桥创意园区、上海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杭州之江文化创意产业园、杭州西溪创意产业园、杭州丝联166园区;在文创台商方面有清庭企业有限公司、异数宣言股份有限公司、多样屋、朱德庸工作室;在文创陆商方面则有水晶石数字科技公司。此外,参访团此行还参观了由台湾著名琉璃艺术家张毅、杨惠珊夫妇创办的上海琉璃艺术博物馆,以及令人惊艳的杭州工艺美术馆。
台湾文创人才有高度发展空间
两岸市场规模、人力资源相距悬殊,大陆拥有广大的内需市场,易于吸引国际关注。不过,台湾因具有自由的创作环境、开放的社会氛围、透明的资讯传播、发达的科技产业、活泼的地方文化,对于新事物接受度高,造就了可观的文创人才,从整体人才素质来看,反而在两岸仍处于领先地位。惟前往大陆从事文创产业的台商仍面临诸多问题。例如:
一、 人员流动率高
大陆员工普遍缺乏对工作的热忱及自我要求,心态浮躁,竞逐更高的薪资而不在乎自身实力是否增长,流动率高,以致无法培养当地人才。
二、 制造厂商缺乏遵守契约及追求专业品质精神
大陆制造厂商往往不顾合约内容,产品与样品的质量差距甚远,或是拖延交货期;另,若产品器形较为特殊,厂商常不愿多花时间及心力将成品做到最好,敷衍了事,成为通病。
三、 抄袭、仿冒猖獗
台湾自有品牌产品若其设计原创性及工艺难度高,将使仿冒门槛及成本大幅提高,在大陆较不易受到抄袭和仿冒的困扰。然而,一但仿冒门槛降低,加上随著市场拓展的成功,势必会面临遭到大量仿冒的困扰,甚至曾发生仿冒者还以仿冒品参赛得奖,更是令原创者感到扼腕。
四、 两岸法律不同,易造成损失
文创台商常与大陆当地资金形成合伙关系,并共同开立公司俾以扩大市场,惟在具体操作中,由于大陆法律及惯例不同于台湾,可能使台湾合作方处于资讯不对等的弱势地位,进一步造成投资损失。
五、 大陆准入规定仍严
由于文创产业多涉及文化内涵,往往离不开意识形态的呈现,因此大陆对于相关产业的准入规定,限制仍严,台湾也往往被视为外资,无法享有特殊优惠。例如电脑游戏等数位内容方面的产品无法在大陆境内独资经营发行业务、动画节目无法在大陆电视频道黄金时段播出(上述两项台湾对大陆均无限制);另两岸电影合拍到目前都还没有明确的法令保护,以致我方业者在合拍及审批过程中,常常充满不确定性,无法掌握。类此情况,两岸应尽速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后续服务贸易谈判中就相关议题进行协商,逐一解决双方障碍。
政府是文创台商开拓市场最大的后盾
经过此次的参访,除了了解文创台商面临的问题,台商也对于政府可著力之处多所建议,包括:
一、 建立优质厂商资料库
希望两岸与文创相关的主管机关或民间组织,能携手主导、建立一个网络平台,汇集各种门类且品质、信誉、专业经过审核的制造商资料库,如此一来,开发商品时可借此平台进行媒合需求,不致浪费设计生产的核心优势。
二、 请政府提供两岸法律、财务及会计咨询服务
因两岸制度不同,从事文创产业的台商起步亦晚,故建议政府能提供熟知两地差异的律师、财务及会计咨询服务,例如:成立公司、合约拟定、财务架构、企业贷款、智慧财产权保护等事项。
三、 成立权威性组织,加强行销
台湾文创产业可以采取组织类似法国奢侈品协会(The Comite Colbert)的行销模式,例如:法蓝瓷、琉璃工坊、清庭等已具知名度之品牌,可结合力量进入市场,并持续吸纳有潜力之创意厂商,增强软实力。
四、 政府应对文创产业给予更多政策扶持
建请政府协助打造文创基地,文创工作者经济能力不若其他产业,较多是个人工作室,建议建立资金平台,协助文创厂商发展,使其无后顾之忧。
五、 发展具台湾意象的文创产业链
建议政府搭建平台,将台湾创意以系统结合,发展具有台湾意象的文创产业链。文创非流行产业,文化系创意根源,让文创有商机,有利产业存续,另外,任何形式产生的文化产物应蕴涵台湾精神。
结语
由于两岸体制的差异,大陆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中,政府可完全扮演主导的角色,无论是政策扶持或资金补贴,操作空间大,无需有过多舆论的考量,因此在执行效率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同时也有利人才与相关厂商的招揽与吸纳。例如,我方清庭企业在北京的发展即受到市政府与区政府的各种政策奖励。包括财力上的实质奖励(2011年北京市政府给予该企业50万人民币、东城区政府给予25万人民币奖励金)。此外,杭州市西溪创意产业园为招揽知名文化人士进驻,对受邀者进驻园区给予5年免房屋租金的优惠,仅要求5年间创作之作品需与西溪主题相关,目前台湾已有漫画家朱德庸、蔡志忠及戏剧导演赖声川受邀入驻。
反观台湾,因政府施政受民意代表及舆论多重监督,一方面在政策推动上制约较大,一方面亦流于「平均主义」,较无法进行重点式的扶持。
整体而言,文化创意产业因涉及意识形态的展现,两岸因体制差异,市场开放态度有别。台湾产品进入大陆,即使去除关税障碍,亦会遇到审批上的困扰,例如两岸签署ECFA后,大陆虽已取消台湾电影配额的限制,但因审批程序不透明,从2011年1月1日实施日起,到目前为止也只核准台湾8部影片在大陆放映,反之台湾虽对大陆影片进口予以每年10部的配额限制,但已核准20部大陆影片在台放映。准此以观,台湾面对ECFA后续服务贸易谈判,似应针对大陆审批程序的透明化多加著墨,以免台湾文创业者持续受到类此「隐性」的干扰。
此外,台湾是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同时有自由创作的环境及充分透明的资讯,因此整体文创人才的素质仍领先大陆。此次参访团赴陆访问期间,即可深刻感受到大陆对于引进台湾文创人才的渴望。惟两岸文创产业终究是处于既竞争又合作的状态,文创系一种高度依赖人才的产业,人才乃文创产业之本,面对大陆透过各种优惠政策招揽人才,政府如何因应,以兹留住人才,并进一步培育人才,将是台湾现在乃至未来都必须严肃面对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