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构两岸军事互信机制 文/王昆义(台湾战略学会秘书长、教授)《交流杂志98年4月号第104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 信心建立措施」〈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CBMs〉自一九七○年代中期从欧洲到一九九○年代起在亚太地区逐步扩延,这是借由敌对国家或团体之间在经贸、军事、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成功地舒缓了紧张的对立关系,隐然成为建构区域安全的主轴。
「信心建立措施」之所以被广泛接受,在于它具有定义松散、范畴不拘、限制较小、无法律强制约束力、单方善意带来双边互惠等特点。「军事互信机制」其实为「信心建立措施」的一种施行手段,为敌对国家或邻近国家之间透过区域组织或订立相互之间的协定,以建立联系管道、预先公布军事讯息、制定查证制度等方式,确保区域间的和平与稳定为目标。它的主要构想为增加军事活动的透明度与可预测性,使军事活动有正常的规范,增进双方的了解,避免因为误判而发生擦枪走火的憾事。
两岸之间尽管自一九八○年代末期透过开放探亲、观光、经贸与文化交流,逐步建立了半官方的连系管道。但由于两岸经历近一甲子的敌对分治,在政治制度、意识型态方面的差异过大,使得两岸关系始终处于不稳定的发展状态。然而在后冷战时期和解取代对抗的氛围下,如何维持两岸的和平稳定与发展,防止军事冲突的发生,成为两岸人民共同期盼的愿望。本文之目的系对当前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提出政策建议作为参考。
一、两岸发展军事互信机制的态度
国民政府迁台初期,并未放弃反攻大陆的意图,所以未曾认真思考过两岸之间建立相关军事互信机制的可行性。一九九六年三月的台海飞弹危机之后,两岸之间由于严重缺乏互信,极有可能因为突发事件而发生军事冲突。因此,我国学者与政治领袖开始认真思考建立台海军事互信机制,以降低两岸爆发军事冲突的风险。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行政院长萧万长在立法院答覆质询时表示:「赞成与北京交换军事演习资讯,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以避免因误判而引发战争」。一九九八年六月,李登辉总统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TIME〉专访的时候,更首度公开建议,双方应该建立某种军事互信机制,以便能在产生误解前相互通知。
二○○○年陈水扁在竞选总统时即在「中国政策与国防白皮书」中提到两岸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的构想,他主张两岸之间除了可就签订和平协议事宜进行磋商外,也希望能从人员互访、演习告知、建立热线、海上救援等措施先做起。陈水扁总统于二○○二年授意国防部就两岸军事互信的建立进行研议,并且指定「中华战略学会」提出专案报告。二○○四年二月三日,陈水扁又在记者会中提出两岸互设代表、划定非军事区的构想。
相对于台湾,由于中国大陆认为信心建立措施属于主权国家之间的行为,同时不放弃武力犯台,所以过去对于我国军事互信机制的呼吁少有具体、积极的回应。直到胡锦涛上台之后,中国对于﹁信心建立措施﹂才开始有原则性、较为直接地公开宣示。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大陆国台办透过新华社发表对台声明,提出「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建立军事互信机制」的呼吁。「五一七声明」为中国官方机构首次提出军事互信机制的相关宣示,尔后在二○○七年的十七大会议中,正式将﹁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写入政治报告中,此举被外界解读为中国对台释出善意,有助于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推展。
二、军事互信机制的原则与施行措施
一般,国际之间普遍采行的「信心建立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下列措施:
〈一〉宣示性措施:指敌对双方透过宣示重要的友善讯息,以缓和双方的对立与紧张,避免误判情势的产生。
〈二〉 透明化措施:将军事能力公开,以获取相对国家间的信任。
〈三〉限制性措施:限制军事行动的范围与规模,以免因而升高紧张情势。
〈四〉沟通性措施:建立沟通管道,平时化解疑虑,突发危机发生时更有助于化解紧张。
〈五〉验证性措施:以派员实际验证或搜集资料等方式,确认所签订的协议获得履行。
就台海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现阶段可采行的措施与手段包括:
〈一〉两岸热线的建立
一九六二年的古巴飞弹危机险些导致美苏核子战争的爆发,之后美苏两国体认到建立直接联系通讯管道的重要性。两国于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日于日内瓦签署「建立热线制度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to Establish a Direct Communications Link〉。两国政府借由提供对方有线、无线电报接收设施,于紧急状况或特殊事件发生时,保证快速提供对方领袖相关资讯,以避免擦枪走火的事态发生。此直接联系机制也就是广为人知的「热线」(Hot Line)。
「热线」的建立对于美苏之间,因为资讯不足、沟通不良,而避免引发误判的情况有著相当大的贡献。一九七三年以阿战事再起、一九七九年苏联入侵阿富汗、一九八二年美国进军黎巴嫩,美苏两国也都使用热线避免冲突扩大。除了美苏之外,目前中国与俄罗斯、印度与巴基斯坦之间,均架设有热线。
马英九总统就任之后,致力于改善两岸关系,两次的江陈会象征两岸对话管道恢复畅通。两岸之间可借由﹁热线﹂的建立,使双方领袖与军事指挥人员减少误解的危机。
〈二〉建立两岸沟通第二管道
所谓「第二管道」(Second Track〉泛指官方以外的沟通管道,包括学者与政府高级官员以私人身份所参与的会谈。「第二管道」成立宗旨在提供非官方沟通平台,讨论内容不限军事,还包含地区政治与经济议题,让各国学者与官员彼此认识,得以在未来发生区域冲突事件时,各国仍能保有沟通渠道。
目前亚太地区主要的第二管道论坛包括:太平洋司令部所附设智库—亚太安全研究中心〈The Asia Pacific Center for Security Studies , APCSS〉所举办的年度论坛;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Lond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 IISS〉年度活动,在新加坡香格里拉饭店所举行的亚洲安全会议;国际战略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CSIS在吉隆坡举行的亚太圆桌论坛,以及其他各式各样的工作会报及研讨会。
而两岸之间若想建立「第二管道」,可借由退役军事将领、专家学者、智库成员,在国际场合或低层次军事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作为非官方的交流平台,增进彼此协商与意见的交流。
〈三〉国防资讯交流
在制度性国防资讯交流方面,现阶段两岸均有定期公布国防报告书,将国防资讯公开化的措施。未来内容上可就军事互信机制事宜上多加著墨,例如,军事单位资讯交换、兵力规模、装备、武器发展计划公布等。另外,针对突发或临时性的军事资讯,可透过记者会或领导人公开宣示的方式,增进彼此之间的国防资讯交流。
〈四〉军事活动的告知与限制
军事演习可以展现国家的国防实力与战略意图,然而如未及早告知内容,往往会导致周边态势紧张。因此,两岸可在演习展开前一个月进行公告,并且邀请对方派遣观察员观摩演习,了解演习内容与意图,避免造成误解。
在限制军事活动方面,两岸可限制攻击性演习的次数与规模、避免在敏感区域进行军演,以降低彼此之间的不安全感。
三、加强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
中国与美国在一九九八年一月签署「加强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的协定」(Military Maritime Consultative Agreement, 简称MMCA〉,此协定系设计用来降低双方飞机与船舰在海上与上空可能的对抗。MMCA为中美之间签署的首份有关军事安全的协定,也是两国之间首个「信心建立措施」。如今MMCA签署超过十年,期间中美经历无数政治动荡与中断军事交流的紧张岁月,唯透过MMCA的运作,对强化双方互信与降低冲突起到重要作用。
随著两岸全面三通之后,海上运输往来日益频繁,两岸之间除有必要建立海上相关救难机制与作业规范外,为避免双方海军在海上因为误解或意外而产生军事冲突,两岸可仿效中美签订MMCA之模式,签订两岸的MMCA,以增进彼此军事互信。
四、美国与两岸军事互信的建立
南北韩于一九九○年代初期先后签署「和解、互不侵犯与交流协定」、「朝鲜半岛非核化宣言」,然而由于缺乏强而有力监督的第三者,导致协议内容屡屡遭到北韩破坏。因此,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见证与监督,有赖于强而有力的第三者扮演此角色。台湾方面要求美国吓阻中国对台动武、中国方面则希望美国阻止台湾走向独立之路,美国俨然成为两岸最主要的诉求对象,因此美方极有可能扮演两岸之间的第三方角色。
从华盛顿的观点来看,为了避免台海冲突损及美国在区域内的利益,维持台海和平向来为美国两岸政策的主轴。美国不愿见到中国崛起而对台湾造成威胁,但是也不愿支持台独而造成两岸关系紧张。因此,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很难想像美国没有参与其中可能产生的情况。
当然,美国要扮演两岸和平的监督者,就必须对两岸各有所求。例如:一九五○年代,艾森豪总统曾提议金马外岛非军事化,以换取中国减少沿海军事部署;在﹁战区飞弹防御系统﹂〈Theater Missile Defense, TMD〉的议题上,美国部份中国事务专家提议中国撤除对台飞弹部署,作为暂缓台湾加入TMD的条件;近年来,美国有鉴于两岸缺乏官方沟通管道,因而积极邀请两岸军方人士前往夏威夷的亚太安全研究中心,借由第二管道模式进行会谈。
不过,碍于美国仍有对台军售的政治与商业等利益考量,所以在扮演两岸之间的第三方角色之际,顶多只是担任唱和、鼓吹的斡旋者〈good officer〉,而不会主动扮演参与两岸谈判的「调停者」。
五、结论
虽然两岸皆有推展军事互信机制的共识,然而现阶段仍旧充满诸多阻碍,特别是来自于政治认知上的歧异。中国大陆在军事互信机制的议题上,随著领导人更替而有所不同,但是以「一个中国原则」追求两岸统一的终极目标,却未曾改变。由于中国对于「一个中国」的解释,往往随两岸的政治互动与国际环境影响而有所不同,并没有一定的内涵与定义。因而,也使得军事互信机制的建立与否,受制于北京对于「一中原则」的解释。
相对地,现今我政府主张以一九九二年「辜汪会谈」所达成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处理两岸事务,然而在野党对于「九二共识」是否存在仍充满诸多疑虑,所以,两岸能否结束敌对状态,将视﹁一个中国﹂议题是否获得共识而定。
尽管如此,两岸之间仍有机会建立相关军事互信机制,诸如部份宣示性与透明化的信心建立机制,如不率先使用武力与军事资讯公告等措施,并不直接涉及两岸主权,因而较容易获得实施与采纳。
另外,推展「信心建立措施」的同时,并非一定要进行裁军以示善意。南韩在二○○○年之后宣示对北韩友善的「阳光政策」,盼借此减少武力对峙的紧张。然而值此同时,南韩并未因而进行裁军作为善意的表态,仍旧积极建军备战当作日后多边谈判的后盾。相较于两韩军力,两岸的军力差距更加悬殊,在大陆不愿意放弃武力犯台的前提下,我方仍需积极建军备战,以因应未来可能突如其来的国家安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