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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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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之必要性-由农药残留容许量谈起 文∕曾德赐《交流杂志98年10月号第107期(历史资料)》

  台湾素有「福尔摩沙」、「婆娑之岛」美誉,物产风饶、世人称羡。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农业生物科技的精进发展,以及栽培业者与相关专家的携手努力,各种农业建设由早期产值产能的提升,到近年来产品精致化、优质化的发展,成果斐然举世共睹。加入WTO以后,世界各国农产品进口竞争与日遽增,国内农业生产结构、产品品质亦因而提升,相对也提供我农产品拓展国外市场的空间。为促进台湾优质蔬果产品外销,在农委会「加强农产品国际行销方案」积极推动下,外销农产品种类、数量及地区日趋成长,以去年为例,我国农产品外销地区包括日本、香港、美国、中国大陆、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地,外销金额已达七亿美元,且有逐年增加趋势。
  尽管对日、美等已开发国家而言,台湾优质农产品之外销总值仍屡创佳绩,然而在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无可讳言的台湾整体农企业经营,正面临空前未有的危机。除了土地资源与劳力成本等先天不足的因素,特定蔬果之产销,在缺乏适当调节机制配合下,生产过剩导致「谷贱伤农」之惨痛教训屡见不鲜。不少量产较大的作物如柳丁、香蕉、高丽菜等,政府收购、倾倒、调制成有机肥等事件一再上演,也一再让农政单位伤透脑筋。如何为台湾量产化农产品寻找出路,确为农政推动首要之务。
  近年来,大陆经济建设快速崛起,其高达十三亿的人口及强劲的购买力,已成为世界各国兵家必争之地。拜两岸关系日益改善之赐,超大的大陆市场,确为根本解决产销失衡、再创台湾农业奇迹的不二之途。唯审诸两岸间的农产品贸易,长年以来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依据财政部关税总局统计资料,两岸间的农产品贸易,由一九八九到二○○八年间,中国大陆对台湾出超总值超过五十亿美元,台湾对大陆的年出口值在二○○六年达到四.三亿美元后,迄今则一直未见明显成长。尽管二次政党轮替后,随著两岸关系解冻加温,大陆对我方农产品进口亦不断释出善意,但事实上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仍未见有实质的成长,许多攸关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问题显然仍有待突破。

两岸农产品贸易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世纪以来,随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的安全、健康」为全世界各国政府共同追求的首要目标。狂牛症、口蹄疫、含三聚氰胺的毒奶粉、饲料食材黄曲毒素污染,以及各种蔬果产品农药残留等事件不断上演,也使得各国政府对相关农特产品的进口管制检验,要求愈来愈趋严格。加上WTO运作下,各国政府基于对国内产业竞争力之保护,与疫病虫害攸关的动植物检防疫工作愈趋严谨,农产品检疫、检验相关规定纷纷出笼且变动频繁,这也使得检疫、检验相关规定,俨然成为各国为保护产业所祭出的非关税障碍。
  基于此,如何与贸易往来国家,就检疫、检验相关管理机制进行了解,并建立经常性的沟通、咨商、调和管道,已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开拓的必要工作,两岸间之农产品贸易亦不能例外。
  随著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在农产品贸易往来上,包括农药应用管理与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以及疫病虫害检疫等,攸关食品安全、农业发展之问题逐一浮现,成为限制两岸间产品交流往来之主要瓶颈。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管道能否通畅,这些问题极为关键且迫切需要双方共谋解决。

农药应用管理与农药残留安全容许量(MRLs)问题
  有关农药应用管理制度,中国大陆大致与台湾相仿,然而其幅员广大,且化学农药之合成生产为其强项,因而在两方农产品贸易往来所涉及之问题,也相对复杂许多。
  大陆目前为全世界最大的农药生产国,其境内约有两千百六家左右企业从事农药生产,其中包括原体、农药成品,年总产量于二○○八年达一百八十万吨,其中约半数为外销,台湾亦为其外销地区。值得注意的是,大陆为目前全球农药最大的出口国,同时也是伪劣农药的主要源头。
  台湾近年来取缔伪劣农药迭次破获之重大案件,源头皆来自中国大陆,不但严重威胁我全体民众之健康,对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之提升,更是极具杀伤力的潜在杀手。大陆当局近年来已开始加强打击伪劣农药之力道,两岸若能在相关案件处理上,建立互相通报与追缉系统,当有助于根绝源头,消弭伪劣农药之威胁。
  另外在农药应用管理上,MRLs之订定标准,目前应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往来最具关键性之影响因子。以日本为例,许多常见应用农药之MRLs被要求在0.01ppm以下,相当于最精密检测仪器之检测极限。此种高标准MRLs要求,于日方公告实施阶段,确实对外销业界造成相当大的冲击,然幸运的是,台湾的农业生产技术已臻先进国家水平,在用药技术配合调整及出口前残留监测控管严格落实之下,台湾输日蔬果产品仍可维持稳定成长局面。
  相较之下,台湾优质农产品叩关中国大陆则没有这么幸运,尽管大陆一再宣示要开放台湾农产品进口,台湾蔬果产品外销大陆总值,仍一直未见明显成长,主要症结就在中国大陆对开放进口的农产品,缺乏业者可资依循的MRLs要求基准。以奥运期间为例,台湾销往中国大陆之优质水果产品,即由于被检出残留大陆未订定MRLs标准之农药,无法成功通关,这也使中共当局开放台湾农产品进口之美意大打折扣。
  有鉴于MRLs订定标准对台湾农产品外销大陆之关键性影响,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在过去一年中多方努力,除派遣相关人员亲赴大陆参访外,也邀请中国大陆农药及作物检防疫业务相关主管人员来台交流。目前,已与大陆农业部与卫生部,建立双方农药管理、植物疫情通报、农产品农药残留容许量订定标准调和与残留检测超标等查证管道与联络窗口。
  就MRLs订定标准部分,针对二十二种既定外销中国大陆水果产品,我方已选定其中较具外销潜力之九种水果,建议中国大陆优先考量增(修)订其MRLs标准。针对台湾拟外销的蔬果产品,卫生署也已公告自今年十月一日起,必须通过MRLs检测标准之农药总计两百零二种。
  但细查其中药剂种类即可发现,许多现行业界应用极为普遍的新型、较符合环境安全性的药剂仍未及列入。由于涵盖药剂种类繁多,且逐一审定恐将旷日废时,不符产业界急如星火的现况要求,应考虑建立一套暂定标准。
  至于,可否按我方卫生署甫公告的两百零二种农药MRLs标准,为暂定标准先行通关,此应为与中国大陆优先探讨之议题。
  在农药应用发展上,中国大陆现已为世界农药大国,在与台湾同样面对日本MRLs正面表列制实施之压力下,其在新型药剂引进发展应用上,调整速度并不比台湾落后。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有关农产品农药MRLs标准订定工作的全面展开,虽因三聚氰胺事件而未排入最优先项目,为期应已不远。
  针对上述卫生署公告中未及涵盖的新型药剂种类,在必要时,现今日本既有的正面表列资料,应为双方较易达成共识的暂行标准。在两方农药MRLs标准订定调和有关人员,就实质内容沟通、协调之前,这类资料宜表列清册,对个别有关药剂逐一汇集国内外既有资料,预作准备。

动植物疫病虫害检疫防疫工作亟待强化
  随著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的频繁,伴随进出口农产品夹带特定疫病虫媒之风险大为提高,此乃台湾与大陆两方面均必须面对的风险。中国大陆目前仍被归类为多种重大动植物疫病虫害之疫区,且其对重大疫病虫害之发生,长久以来习以掩饰事实、封锁消息之方式处理。为防范开放大陆农产品进口台湾,可能衍生对国人健康及农企业经营上之危害,确有必要在可以互信的基础上,建立动植物疫病虫害疫情通报机制,俾能在有疫情发生时,双方均可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避免疫情扩散。
  另外针对特定疫病虫媒检疫的要求,以及新增输出入农产品项目时,风险评估所需过程、时间及文件资料之提供与查证等,如能互相多做了解,应可有助于贸易上商机的开拓。
  就检疫上有特定疫病虫害夹带风险之作物产品,在产品采收之前,产地现场的查证工作为极正面且务实的作法,以梨接穗为例,台湾与日本、韩国间,梨接穗进口前现场之查证已行之有年,与大陆方面类似的现场查证机制则仍有待建立。

结语
  开拓大陆农产品市场,为政府多年来既定政策,台湾农产品多次叩关大陆却功败垂成,相关案例已凸显两岸制度上存在的瓶颈。包括农药MRLs标准订定问题、伪劣农药取缔问题、以及重要疫病虫害检防疫问题等,在农委会防检局所主导产官学界共同努力下,双边交流已有具体成果。为解决上述问题,两方咨询、协商对口单位与窗口,已逐一建立并开始运作。随著两岸关系大幅改善、加温,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之推动,可谓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之便,如何顺水推舟,再造台湾农业的第二春,有待参与工作同仁集体智慧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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