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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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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教学心得—冷热真的有别 文 /苏永钦《交流杂志99年8月号第112期(历史资料)》

我加入两岸法学交流,起于十年前,最初是美国福特基金会赞助的一个项目。民国九十四年,第一次用学术假到大陆清华和北大法学院上了一个学期的课,去年春天第二次去大陆开课,是到风景优美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今年初用学期结束的空档,再去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讲了一次课。这中间跑了大概有十几所高校,都是开会演讲座谈,不知不觉已经变成往返两岸的老鸟。
要谈整体印象,就是看到很多,学到很多,真的不虚此行。我上的课都是为硕博士生开的,演讲对象则从本科生(编者按:即台湾所谓的「大学生」)到老师都有,但不管是哪些人,也不管是前排高校或排名较后的高校,学习的热情都到了让人溶化的程度。我必须很遗憾的说,这真的是两岸对比最强烈的地方,中间当然有远来和尚新鲜感的成分,但绝对不只是这样。有些场景不经意的映入眼帘,会让你觉得教了一辈子的书,夫复何求?
民国九十四年,有一次去中国政法大学演讲,大讲堂挤得水泄不通,在站著听的学生中,我看到有人弓身让另一个同学在背上做笔记。还有一次到武汉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演讲,因为人多而临时换教室,我们一路走,就见到学生成群从身边急奔上楼,抢位子。
大陆学生听课和问问题的认真,更令人难忘。我在中欧法学院上的课,从八点半到十二点,中间休息十分钟。第一天我在十一点多就停下来,想多听听问题,确定讲的方向、程度是否刚好,结果发现问题都能扣紧讲课内容,而且很有深度,以后每天都留一小时讨论,最长的一次,延到一点才下课。后来我才知道,这其实对学生到食堂吃中饭是很不方便的,但百人左右的大班,每天都有这样热烈的讨论,真的难以想像。
至于考试,我倒没有特别的经验,学生不喜欢考试,大概天下皆然。不过,连续两年在我政大的班上,都有大陆交换生选课,两次都得到最好的成绩,证明他们面对考试的认真态度,和我们的中学生一样。我们的大学生考进学校后的竞争性已经大幅减弱,毕业更是毫无压力,考场上已不见拼劲。我对研究生都要求做口头报告,并于学期结束时交书面报告,这方面台湾同学的表现较优,大陆同学的报告则多属言简意赅,这又可能和他们报告太多有关。从本科生起就要写学年论文,毕业还要写毕业论文,量多反而难求质精,老师也苦不堪言。
学习氛围的差异,除了竞争压力不同以外,我慢慢觉得和整个法学界面对法律的态度也有一定的关系。台湾的法律人基本上是很康德的,把法律的应然当成理所当然,学习法律学的就是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技术。老实说,这里没有太多可以认真讨论或辩论的东西,只是如何把这套技艺练得更纯熟而已。大陆还有很多该有的法律没有到位︱比如一部体系井然的民法典,因此上我的「民法原理」或「宪法解释制度」这样具有未来性的东西,还有很多可以形成的空间,没有太多标准答案,难怪他们特别有兴趣。
事实上,大陆教授即使讲授的是实定法,也多不去强调法条解释的严谨,所有的法律上起来都像法理课。这和马克思崇信的唯物辩证,所借用的黑格尔哲学,强调应然与实然的矛盾统合,是不是也有一定的关系,我不知道。台湾的法律人几乎已经到了漠视现实的程度,大陆的法律人却对脱离现实的法律嗤之以鼻。台湾的法律人膜拜法治,对于依法抗拒现实力量,往往投射某种英雄主义的悲壮,大陆的法律人则出于根深蒂固的工具主义法治观,更青睐各种足以把现实规律用到法律的理论。大陆学生觉得兴味盎然的许多问题,听在台湾学生的耳朵里,可能都是无关法律的大哉问。这种法律人自我期许的基本差异,很自然的也会在课堂上呈现。
在清华讲学的时候,刚好碰到例行的理律杯辩论赛在那里举行,我也应邀担任裁判,包括最后举行的两岸冠军队的友谊赛。中正大学的同学对上山东大学的同学,一场听下来,立刻可以感受到不同法律教育,不同的社会化对两岸法律本科生(三、四年级)造成的影响。大陆学生论证天马行空,华丽而有渲染力,对照于台湾学生三段论的紧密,一个接一个的套路,真的是一种语言两种思维。这些经验,让我对学生的交流产生极大的憧憬,我相信大陆同学可以带给台湾同学的,绝对不只是重新燃起竞争雄心的刺激而已。多问法律背后的东西,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法律,而不只把它当成一种技术,或以依法行政、依法审判为唯一的道德,应该有助于培养更有和社会对话能力的法律人。我们可以帮助大陆训练一些更能精确掌握法律思考,肯定某些法治基本价值,而不必全然妥协于政治或其他社会现实的法律人。
短期教学也让我对大陆法律教育的多样性与多变性,大开眼界。感觉上,大陆有些地方,可能比美国还资本主义,也就是按市场规律办事。六百多所法学院,有采两学期制、三学期制的,也有的是四学期。各种名称的学院、师资或课程,更是充分反映市场的需要,包括为法官补学位,给政要加持的特别班。教授的平均工资当然还是远低于台湾,但名教授已经完全看不上香港、新加坡大学的待遇。他们普遍没有七年休假制,但是打个招呼就可以减授或者不开课,有的学校让老师只上课到学期中,以便专心做研究。为了提升排名,有的法学院开出奖金,对于发表在特定刊物上的文章,一篇的奖金可以买到一部不错的房车。但绝大多数的年轻老师,必须在没有公开竞争的制度下,为文章的发表而苦恼。学术资源僧多粥少,跟对老师也变得至关重要。相对而言,台湾的年轻教师要安定多了。
文末,我要特别表达一下对陆委会的感谢和敬佩。民国九十四年的短期讲学,我就得到中华基金的补助,也差不多在四、五年前开始,政大每年都能接待十或二十位的大陆博士生,同样是得到基金的补助。显然,不分国民党、民进党的政府,都看到了这类交流的深远意义。一九七○年代西德政府推动东进政策时,主要的口号就是「接近造成改变」。完全不同的情况,用在今天的两岸,仍有其相同的、文化上的正面价值!我希望这样的交流持续下去,我也相信改变绝对不会只发生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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