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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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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网路发展对社会变迁的影响 文/左正东《交流杂志99年8月号第112期(历史资料)》

网际网路的出现,始于一九六九年美国的高级研究计画局网路(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 ARPA Net),之后逐渐向美国盟邦及其他国家扩散,并于一九八六年透过德国鲁卡斯大学和大陆兵器工业部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的合作计划传到大陆。一九八七年该所研究员钱天白向鲁卡斯大学的合作伙伴,发出题为「越过长城、通向世界」的电子邮件,这是大陆的第一封电子邮件。一九九○年大陆向史丹佛研究所的网路资讯中心(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 -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注册登记国家代码域名「.cn」,一九九三年大陆国务院启动大规模示范网路建设的「金桥工程」,一九九四年大陆与美国双方达成协议,大陆国内网路和原本由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管理的国际骨干网路接轨,大陆的网际网路得以加入全球网路系统。
此后,网际网路在大陆快速从少数的科学研究社群向大众扩散,呈现爆炸性的成长。一九九九年时,全大陆网路使用人口只有约九百万人,到二○○九年底使用网路人口已达到三亿八千万,超越美国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路使用国。同时期,大陆的行动电话使用者呈现同样快速的发展,到二○○九年九月底全大陆行动电话使用者达到七亿二千万,带来行动网路使用者一亿九千万。
大陆飞速成长的网路使用人口,也带动境内相关产业发展。根据大陆政府的统计,二○○八年网路产业规模达到一千五百亿元人民币,其所带动的软硬体和数位内容产业则高达二千亿元人民币。全球知名的资讯业巨擎,如微软、谷歌、雅虎等,纷纷在大陆设置研发实验室和区域营运中心,快速提升大陆在资讯业产业链的分工地位。同时,大陆知名的网路企业如百度和阿里巴巴,则挟著大陆市场的优势和创新灵活的经营手法,并借由跨国并购快速扩张,成为全球瞩目的网路巨人。
随著使用网际网路的人口大幅增长,大陆社会也出现惊人的变化。网际网路所带来的社会变迁,可以分为新文化的创造、自主意识的提升和社会抗议运动的勃兴。首先,由于网路善变和多元的特质,通过网路使用所连结的虚拟社群,成为社会中最有创造能力的一群,而其所创造之各样新兴语汇和命名,更是展现其引领风潮之代表。近年来网民所创造的名词不胜枚举,如这一两年出现的「正龙拍虎」、「打酱油」和「范跑跑」等等,创意十足,在网民的热烈讨论之下,成为广泛转用的语汇。
其次,随著网路广泛使用,人民自主意识也随之上升,一方面,因为网路对于新事务的高度敏感,标新立异成为网民的主流价值,也引领社会风潮;另一方面,由于网路讯息快速传播,特定事件发生后,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广泛回响,从而激发网民勇于表达自己看法,从而强化民众的自主意识,和挑战不公义事件的勇气。无论是新文化的创造,还是自主意识的提升,对于大陆社会心理都造成莫大的刺激和冲击,也塑造新时代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
伴随网际网路而来的社会刺激和行为改变,其对于大陆政权的挑战,展现为社会抗议运动的日益勃兴。自二○○七年起,大陆各地的维权示威活动日益频繁,各种社会抗议事件的诉求,包括争取劳工权益、争取农民土地权益、争取教师权益、争取投资者权益、争取拆迁户补偿、反对破坏环境之工厂或开发计画。其中,尤以与劳工权益保护有关的社会抗议事件特别频繁,也为了因应日益增加的示威活动,二○○八年的北京奥运还特别设置了示威专区。之所以会有如此频繁的社会抗议活动,固然受到十七大所提供的特殊政治氛围、股市震荡和房市物价飙涨等景气变化影响,但是,网际网路也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在这些抗议事件之中,网路上的公共论坛和知名部落格,往往提供了事件爆发之初的议题讨论、抗议示威之前的动员串连和抗议示威之后的报导和声援等三项重要功能。换句话说,网际网路不但为示威活动的集结搭设舞台,也为示威能否产生效果提供适时的舆论支持。
当然,大陆政府对于快速发展的网际网路既难置身事外,也无法对于网路所带来的政治和社会变化视若无睹。诚如前述,大陆政府所推动的「三金工程(金桥、金关、金卡)」,是网路初期发展极为关键的基础设施。对于日益多元分歧的网路言论,和伴随而来的政治社会改造潜能,大陆政府也采取积极的管理措施。
简而言之,大陆的网路管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著重于网路系统对外连结的管制。最早的管理规范,是一九九四年二月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该条例授权公安部负责全大陆范围的电脑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并规定具有国际联网的电脑系统使用单位,必须呈报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电脑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需经由公安部会同有关单位许可通过。对于网路系统和外国网路相联结的部分,大陆国务院于一九九七年颁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凡电脑网路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通道进行国际联网。同时,已经建立的电脑网路,分别由邮电部、电子工业部、 国家教育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管理。新建网路则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二阶段著重于网路内容的管制。二○○○年以后,信息产业部颁布一系列以内容管理为主要的规范对象,包括管理通过网路提供特定资讯、网页制作或公开性信息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管理以电子布告栏、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路聊天室、留言板等互动形式为平台,提供资讯发布服务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和管理从事发布和转载新闻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前面两项办法由信息产业部或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审核,后者则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审核。
第三阶段则是加强对于网路平台使用的管制。最早是于二○○一年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于网吧的经营许可审批、安全审核、不健康电脑游戏查处和无照经营的查缉。二○○二年起,大陆开始推动各类网路实名制,包括制定「非经营性互联网路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非营利性网站经营者为个人者,需登记个人证件号码。使用营利事业场所网路服务的消费者,也必须进行实名登记,网吧业者未就使用者进行实名登记者,将可以罚款或勒令停业。针对大学电子布告栏,则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路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大学电子布告栏进行实名制管理。二○○五年制定「网路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以确认玩家是否成年和避免玩家沉溺于网路游戏超过三小时。二○○七年由大陆中国互联网协会颁布自律公约,鼓励部落格服务商进行有限实名制管理。
近来,大陆的网路管制措施广受国际社会瞩目,特别是绿坝案和谷歌(Google)案,由于争议各方的角力,成为大陆与美国双边关系的敏感议题。原本预定自二○○九年七月一日起,所有在大陆制造和销售的电脑均需预装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选购的「绿坝.花季护航」网路过滤系统。不过,由于大陆政府大力推广的措施,引发众多民众通过网路意见表达,发起「一日罢上网」,乃至于司法诉讼表达抗议。美国哈佛大学柏克曼网际网路与社会中心,和密西根大学资讯工程系的三位研究人员分别发表报告,指出绿坝软体的安全漏洞。而美国固橡软体公司(Solid Oak Software)则指控绿坝剽窃其过滤软体cybersitter,并向洛杉矶法院提出告诉求偿。在众多争议之下,工业及信息化部于六月三十日宣布取消强制安装之规定,但仍鼓励自发安装。
另外,二○一○年初喧腾一时谷歌退出大陆的争议,最初由于谷歌公司宣告受到大陆骇客攻击,并要求和大陆政府谈判,要求取消谷歌中国搜寻引擎的内容审查,否则谷歌将退出中国大陆。尽管美国国务卿柯林顿和商务部长骆家辉分别发表公开声明,要求大陆展开调查,并保护在大陆外商权益,但未能缓解局势。
谷歌于三月底将原有谷歌中国的两域名(google.cn和g.cn)之中的网页搜寻、图片搜寻和资讯搜寻,重新定向至Google香港的域名(google.com.hk),并透过其在香港的伺服器,提供未经审查过滤的搜寻引擎服务。不过,谷歌通过转接香港服务大陆市场的时间并不长,七月初谷歌首席法律顾问对外表示,谷歌将提供新的造访页面,不再跳转香港,以符合中国政府的要求。但与此同时,谷歌也再次强调,将维持不审查过滤的搜寻引擎服务。由于谷歌在大陆的执照于七月一日到期,究竟此举能否维持谷歌在大陆的经营权,以及谷歌未来将如何回应大陆的经营规范,仍有待观察。
或许不少人会认为,政府总是追在社会发展后面,尝试解决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变化。这样的假设忽略了科技发展之初,往往仰赖政府的投资和引导,而早期的投资不但形塑其后来的发展,也让政府累积足够的能力去约束和规范科技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大陆的网路发展十分贴近这个说法,而且,大陆政府对于网路社会的发展,展现了积极的介入意愿,这是许多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这点可证之于大陆网路常见的挺政府言论,网民广泛流传的「五毛党」(编按:一般指受大陆行政机关雇佣或指导,以网路发表评论为全职或兼职的人员),如果属实或许有部分贡献。
同样不能忽略的,是大陆政府对于网际网路强大的介入能力,这部分是政府长年投入资通产业发展的累积成果,也受惠于大批外商在大陆的投资生产和技术转移。随著大陆本地产业的成熟茁壮,大陆政府在网路管制上可以转而仰赖本地厂商,而不可避免地和在大陆投资外商发生冲突,绿坝案和谷歌案都符合这样的图像。不过,长期来说,由于软体和内容将取代硬体和零件成为资通讯产业的主流,没有自由的环境,就难有人性化的软体设计和新颖有趣的内容,这点不但对外商如此,对于本地厂商和消费者更是如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网路自由在大陆,还是值得乐观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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