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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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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融入台湾社会与生活实践的多元台湾社会■文/严祥鸾(实践大学社会工作学系教授)《交流杂志101年8月号第124期(历史资料)》

立法院二○○九年六月九日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份条文修正案,行政院自同年八月十四日起施行。修正案内容,包含缩短大陆配偶取得身分证的时间为六年、全面放宽工作权,以及取消继承遗产两百万元的限制。

实施将近三年,今年(二○一二)三月八日妇女节大陆配偶团体,提出反歧视的多项诉求,包括修改现行身份证取得年限,从六年调降为四年。马总统于三月二十七日下午接见关怀新移民团体,针对新移民在台的学历采认、生活适应及语言文化等议题交换意见,并指示陆委会「主动及积极的态度检讨相关法规,以建构更适应大陆配偶生活及多元发展的社会环境」。

固然法令和政策的修订,有助于陆配的形式平等提升,就像陆配在二○○九年身分证取得年限缩短后,提出「一张身分证是陆配权益的起点」的动人口号。然而,形式或法律平等是否就意味实质平等,值得斟酌。不论陆配相关团体的反歧视诉求,还是陆委会的反歧视宣导,再次反映「反歧视」和社会文化有关。 换言之,陆配融入台湾社会是文化层次的问题,不局限于法律层次。尤其,时值两岸文化交流频繁,我们应从文化层次,讨论如何促进陆配融入台湾社会,落实陆配在台湾的实质平等。

刻板印象 偏见 歧视

刻板印象系指简化对特定团体或族群的价值和认知;这些对特定团体过于简化的认知态度,称之偏见;歧视则指对特定团体明确的负面或不平等对待的行为。刻板印象、偏见以及歧视,存在人类社会关系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些不可避免的刻板印象、偏见以及歧视,普遍存在不同族群、不同阶级,以及不同性别。

例如,美国多元文化社会,白人歧视少数族群,少数族群间又存偏见,互相歧视。不仅如此,白人有时还会善用矛盾歧视(又忌妒又羡慕)来褒奖亚裔,贬抑其他少数族群。例如,亚裔都被刻板化为「功课好的书虫」,林书豪应是会念书的亚裔,而非球场飞扬的亚裔;非裔美人则被刻板化为个个球场飞扬,但是不会念书。美国如此,两岸的社会,也不例外,相互的偏见和歧视,存在两岸的文化。

我们仍有许多刻板印象和偏见,甚至歧视。在台湾社会,南北和城乡之间,也不胜枚举。诸如,南部可以很负面的「土」,也可以很正面的「朴实」;北部可以很正向的「时髦」,也可以负面的「势利」。限缩于台北,不同行政区间,也存在「落后vs进步」的刻板印象、偏见以及歧视。

因此,「陆配来台是为了钱!」、「陆配拿了身分证,就会离婚!」、「我们必须把陆配当人看,他们是台湾的新娘、台湾媳妇」,都是镶嵌在社会文化对陆配的刻板印象、偏见以及歧视。

自我中心主义vs理解多元

刻板印象、偏见以及歧视,也存在两岸社会文化。我们讨论陆配融入台湾社会,必然要讨论自我中心主义和多元文化。

经常以自己团体的观点或价值评断事情,称之「自我中心主义」。例如,「(你、你们、他们)很奇怪!我们不是这样…!」对于他族群或团体的语言和饮食的评价,是最典型的自我中心主义,特别是社会的优势团体对待较为劣势的团体。然而,多元文化的社会,团体很多,文化不尽相同。因此,祛除中心主义是理解多元文化的第一步。

理解多元文化系指了解不同团体,有取得不同生活资源的机会,不同的原因形塑不同制度和不同社会改变,不局限于狭义的文化。相对于自我中心主义,评断或评价应从文化脉络解释,是文化相对论。

陆配,在某种程度或意义而言,是古今中外父权制度利用「婚姻解决贫穷策略」的产物。陆配或东南亚外配是台湾过去二十年的婚姻移民潮,随著大陆的经济发展,婚姻移民潮(输入)已经渐为趋缓。透过这样的文化交流,我们如何理解及促进多元文化?

诚如大陆朋友韩寒说「过去大陆穷的时候,台湾相对富有,但现在大陆有钱,台湾却有了另外的东西」。「台湾另外的东西」是什么?「朴实的多元文化实践」,台湾温暖的人心,台湾人的素质好。除了行为上的礼让外,我们可以看到别人的优点和处境,如果「陆配她们」是我们的女儿,我们又会如何面对?随时可以设身处地想像她们的处境,是我们台湾社会的软实力,也是「台湾另外的东西」。

然而,「朴实的多元文化实践」,不是空谈,不只是「反歧视宣导」,而是可以透过生活实践,祛除歧视。相对的,建构可近性的朴实台湾多元社会,欢迎陆配融入,应是我们生活实践的下一步。

形式平权(政策法令)vs实质平权(朴实的台湾多元社会)

近几年,我国积极推动「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以下简称CEDAW)。二○○七年立法院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二○○九年撰写初次的国家报告。二○一一年,立法院三读通过「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

二○一○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通过CEDAW第二十八号一般性建议,提醒各国「应重视被边缘化最严重的妇女,以及遭受多重歧视的妇女族群」,包括迁徙妇女。诸如,新移民女性的陆配,容易受到法律惯例歧视,要求政府须正视并处理这些遭受多重歧视的女性。

马总统要求陆委会「主动及积极的态度检讨相关法规,建构更适应大陆配偶生活及多元发展的社会环境」,与CEDAW第二十八号一般性建议,是一致的。换言之,CEDAW要求之国家义务并不止于建立、采行各项措施或法律,而是积极审视情况,针对议题提出有效行动,促进女性实质平权的实现。 持续近距离接触和跨族群合作生活实践多元文化

虽然,由于人的种族背景和外貌等差异,会启动偏见和歧视,但是,根据相同的地位,持续近距离的接触以及跨族群的合作,可以降低族群冲突(contact hypothesis,接触假设或理论)。在现实生活,除了陆配是外来者,经验偏见和歧视外,多数陆配结婚的对象为台湾位居底层的边缘团体,其所遭遇的偏见和歧视,也一并发生在她们的身上。

此外,相亲结婚来台生活的陆配和因工作或因求学相识结婚的陆配,二者在台湾的经验,也不同。因工作或求学相识结婚的陆配,就是属于接触假设或理论「相同的地位,可以降低族群冲突」。接受陆生来台、陆生交流,也是典型的「相同地位」,族群偏见冲突会减少。或许,增加「持续近距离的接触和跨族群的合作」机会,建构生活实践的台湾多元社会,是我们的下一步。

陆委会有反歧视的宣导,也有活动,应厘清宣导和活动二者意义。以陆委会与移民署合办「一百年度推动偏远地区便民行动服务计画」活动为例,固然,该项活动以「行动服务」及「宅急便」的概念,服务「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大陆配偶以及外籍配偶,不用舟车劳顿,在住家附近办理证件延期及相关证件申办服务」,立意良好。

然而,我们忘掉,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大陆配偶以及外籍配偶,居住空间已经与主流社会隔离。到宅服务,再次隔离她们与主流社会接触。如此一来,陆配和她们的家,如何和主流社会持续近距离的接触?没有接触,又如何融入台湾社会?值得我们思考。

另外,移民署在各县市有服务站,透过上述服务计画,建立遭遇变故、贫困弱势陆配家庭关怀协处常态性机制,并与各地陆配民间团体建立长期合作的辅导网络。建议不妨善用接触理论的「跨族群的合作」,招募志工与陆配民间团体,形成跨族群的合作网路,促进相互理解,建构融入的可近性。

族群间生活文化的实践是陆配融入社会的基础

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是生活的经验、态度以及行为的实践,活生生围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惟有打破族群间生活文化的隔离,才能建构族群间生活文化的理解,也是陆配融入社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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