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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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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识20周年学术研讨会》圆桌论坛:两岸新时代 九二新意义■整理/编辑部《交流杂志101年12月号第126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主持人:高孔廉(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 与谈人:陈锡蕃(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国安组召集人)     

焦仁和(中国文化大学法律研究所教授)     赵春山(亚太和平研究基金会董事长)     

胡伟星(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   王维正(美国理奇蒙大学政治系教授兼文理学院副院长)

高孔廉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五位与谈人共同参加这场圆桌论坛。五位与谈人在两岸关系领域里,不论是工作上或者是学术上都有很深入的研究。

一九九二年到现在已二十年,「九二共识」我们现在朗朗上口,但仍有部份人士持怀疑态度。我要强调一点,因为有「九二共识」,两岸才能搁置争议,开始务实协商。若没有「九二共识」,就没有一九九三年的辜汪会谈。

没有九二共识 就没有辜汪会谈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大陆正式用书面方式传真给海基会,表示尊重与接受海基会「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的建议,并于十一月三十日来函提议两会领导人会面进行协商。我方于十二月三日回函表示同意。经过大约四个月的准备时间,双方于一九九三年四月正式在新加坡举行辜汪会谈。

以上我是用简单的方式说明「九二共识」的经过。但今天的主角应该是在场的五位与谈人,请他们就「九二共识」的涵义、未来两岸须如何努力等,提出他们的看法。

陈锡蕃

何谓「九二共识」?海基会与大陆进行协商,协议的实质内容双方已达成共识,但因大陆坚持在协议中放入「一个中国」原则,我方坚决不接受。经过拉锯后,我方提出「各自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的建议,对方表示尊重并且接受,这就是共识。

九二共识 是了不起的发明

究竟有无「九二共识」?有人说,没有拿出白纸黑字写上「九二共识」,就不能承认有此共识。但常有历史事件,是事后给予名称的。「九二共识」这个名词是苏起的创见,但它不是凭空创造,一九九二年两岸之间确曾达成共识。这个共识是用函电往返及各自表述,不是经由签署的单一文件来呈现。两岸在一九九二年若无达成共识,怎会有一九九三年在新加坡举行的辜汪会谈。

有人质疑大陆没有承认「九二共识」。事实上,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马总统当选后,二十六日胡锦涛致电小布希总统,表示应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两岸协商。在新华社英文新闻稿中写到「九二共识」即「both sides recognize there is only one China, but agree to differ on its definition.」。这段新闻稿在大陆政府官方入口网站及大陆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中都可以找得到。

对于谢长廷主张的「宪法各表」,就如马总统说的,谢长廷在十多年前就主张「宪法一中」,与现在所说的「宪法各表」加起来,不就是「一中各表」吗?此概念与国民党的想法一致。但谢长廷办公室回应表示,谢长廷所主张的「宪法各表」,是突显中华民国;而马政府坚持的「一中各表」,却只会模糊中华民国。

「九二共识」是中国人最好的智慧,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发明,使得两岸关系迈向和平繁荣发展。二○○五年连战破冰之旅,双方达成关于两岸和平发展五项共同愿景,连战返台后也将五项愿景列入中国国民党政策纲领。其中一项就是「促进终止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两岸签署的协议─和平协议一部分

我个人认为,和平协议可以有很多种形式与内容。目前双方皆同意两岸目前的状态是「国家尚未统一前」的状态。「胡六点」将和平协议定位为「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适用于国家尚未统一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也适用于国家尚未统一前。国家未统一前,签署和平协议,对陆方之好处在于台湾不会宣布独立;对我方之好处在于两岸「正式结束敌对状态」。

和平协议的版本应当让民众易于了解,过去签署的十八项协议就是和平协议的一部分,诚如马总统说的,两岸已签署协议有十八项,内容包罗万象,每一项的基础都是和平。我认为,把两岸目前达成的各种协议写入,就是一种和平协议。未来可以不提「和平协议」这四个字,但是不能避免讨论这个议题。台湾不能永远是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现阶段的要务,应是广邀专家学者,集思广益,开启和平议题的讨论与意见交换。

焦仁和

本次圆桌论坛的主题为「两岸新时代 九二新意义」,应当是指在已有的基础上,开创一个更新的时代。

过去二十年,不论波折为何,「九二共识」的确发挥很大的作用,开启两岸之间的交流往来。过去,关于「一个中国」涵义,和事务性协商没有太大关系,因此两岸会尽量回避敏感的争议。然而,在新时代中,两岸除事务性协商外,渐渐进入经济议题协商,甚至牵涉到政治化的议题,不能以过去事务性协商,一遇有争议就搁置的态度处理。

二十年前台湾刚解严,两岸从高度对立进入交流,我的体会是,「九二共识」是在双方没有互信的前提、高度防卫情况下的低度共识。来来往往久了之后,大陆对两岸、台湾内部分歧,已有所了解。

大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立场,跟执政党提的「一国两区」,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同。甚至和在野党主张的「宪法一中」,也没有什么不同。两岸现状是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吴玉山教授提出两岸共识「跃然纸上」,我认为应当让它「跃到纸上」,更具体化标明出来。也就是说,从不否认对方治权,到大大方方承认对方治权,这样两岸关系更能向前迈进。

一个中国 共同表述

我不是学两岸关系,但在过去的职务上有接触。目前在两岸关系上,我感到最不足的地方在于,我们在理论上的论述不够,在执行上有时没有逻辑可言,或是在作法上前后矛盾。在民主制度上,我们很骄傲,但对两岸接触又似乎不是那么有信心。两岸关系不单是学者、政党专利,既然关系到两岸人民,就要诉诸两岸民意。如果担心大陆控制民意,也要想办法突破,才是前瞻性的领导者应该有的作风。相信民主、民意改变两岸政治现状,才能开创新时代。

我主张,是否在现有基础下「一个中国,共同表述」、「尊重现状,化异求同」,而不是「求同存异」,把争议摆在那里。所谓「共同表述」,不是立场共同一致,而是表述现状,承认对方治权或政治实体,把差异共同表述出来。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主权属于国民全体,那大陆人民也可以享有中华民国主权。双方要有这个气度、眼光,以宏观角度来看两岸,化解分歧,迈入新时代。

赵春山

「九二共识」在国内引起很多讨论,各界时常争执到底有没有「九二共识」?个人认为这是事实判断的问题。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必去争论有没有的问题,重点应是「九二共识」到底有没有用。倘「九二共识」有用,如果没有,我也会说有;反之,「九二共识」没用,如果有,我也会说没有。至于「九二共识」有没有用?这是价值判断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很显然是有用的。

胡锦涛特别在中共「十八大」的报告中提到「九二共识」,也代表大陆方面认为「九二共识」是有用的。但过去有用,现在是不是还有用?我认为,「九二共识」要与时俱进。

九二共识的作用

简单归纳「九二共识」有几个用途:第一,它解决两岸民间互动所衍生的问题。问题不能一直卡在争议上,因此必须搁置争议。第二,它确定谈判代替对抗的模式。第三,它维持两岸和平稳定的环境,让大家共同发展。如同现阶段各方处理东海争议的原则,就是要「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时代、潮流与环境都在转变,现在的状况与当年形成「九二共识」的时空背景已经不同。当时我方有国统纲领与国统会,「统一」是我战略目标,目标清楚,进程也很明确。大陆则是刚经过八九民运,江泽民上台后内部情势仍不甚稳定,也需要争取台湾的技术、资金与管理经验。在国际情势方面,九○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巨变、波湾战争,形成美国「一超多强」的局面。在这样的内外环境之下,「九二共识」于焉出现。

再进一步分析二十年后的今天,国际局势不再是「一超多强」,大陆迅速崛起,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国际间不是美国说了就算。目前中共在进行「权力交班」,相当程度是一种「稳定交班」,当然过程中也会面临考验,尤其是社会问题。更重要的是,台湾内部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以前讲「统一」或「中国人」都是理所当然,现在却变成一种禁忌或罪恶;过去台湾民众主张统一的人一直多于主张独立的人,近年来,主张独立的民众已经超过主张统一的民众。当我们对照检视我方内部环境、大陆情势与国际局势发展后,再客观来讨论「九二共识」到底有没有用。

九二共识要与时俱进

「九二共识」的内涵与认知是不是要随著时空转变而调整?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针对对台政策画下一个圆满句点。他交代继任者三件事:第一,他把两岸关系定位在和平发展阶段,确保和平发展才有未来和平统一的可能,意喻和平发展的阶段不可跨越或「跃进」。第二,胡锦涛提出未来三个努力方向,包括军事互信、和平协议,以及在统一前商谈两岸特殊关系合情合理的安排。类似谈话,马总统过去在接受墨西哥「太阳报」访问时也曾明确表示,两岸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而是一种特殊关系。两岸要如何来处理这种特殊关系,值得深思。第三,胡锦涛留下「九二共识」这个有用的工具。

两岸交流面临的问题已经和过去不一样。第一,过去纯粹是为了解决民间往来的问题,未来的状况将变得越来越复杂,两岸间的交往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贸互动,还涉及社会各层面。按照国台办王毅主任的说法,所谓稳定的基础,还必须包括政治与文化在内。第二,两岸交往逐步进入深水区,很多问题已经无法再搁置。大陆也在变,所有问题不是国台办说了就算,其内部已经出现许多「官僚利益」,经贸、外交甚至军事部门都会对涉台问题表达各自的立场。第三,两岸谈判也加入许多新的元素,双方的行政部门已经参与或介入两岸的谈判,这和过去截然不同。

胡伟星

从目标跟过程的关系来看「九二共识」,个人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九二共识」最主要的精神,是两会在事务性磋商的过程中,不去挑衅对方底线,而且相互容忍,慢慢达到最大公约数─「双方都反对台独」。但「一中」究竟是什么?仍没有一个双方共同接受的表述,现在「九二共识」则成了双方对话的政治基础。

二十年前没有「九二共识」一词,台湾方面提出「一中各表」,大陆方面是不太满意的,他们坚持两岸协商和对话都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经过二十年后,大陆方面的表述逐渐出现了变化,愈来愈灵活,从当时双方都要承认「一中原则」逐渐演变成「老三段论」、「新三段论」,再到「两岸同属一个中国」。

综观最近胡锦涛在「十八大」的政治报告,涉台部分有六个段落,其中第二段讲到「双方应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研读其内容,其实大陆已发生很大变化,从强调「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变成双方只要「反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立场,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就可以继续往下走。换言之,现在大陆将「九二共识」简化成「一个中国」框架,也不说「承认」,而改用「认知」。

创造性模糊

「九二共识」的第二点意义,是创造了一种话语体系,通过这种体系,创造一个模糊空间,让双方可以互动交流,也让双方对目标和过程两者关系的理解有了变化。对任何政党或国家而言,目标都必须清晰,但目标如果发生冲突,双方是否就卡住不互动了呢?因为有了「九二共识」的模糊空间,就可以让两岸把精力放在互动的过程上,二十年来,让两岸因此都得到很多好处。

如果把两岸关系与南北韩关系拿来比较,彼此有很大相似性,也有差异性。南北韩比两岸进展较快的部分,是官方和民间都赞成政治上的统一。然而,南北韩虽签了很多协议,但都不具操作性,即使他们有统一的意愿,冲突起来照样很快翻脸,在「和解」与「对抗」两极之间跳跃非常迅速。他们曾分别在二○○○年和二○○七年召开两次南北高峰会议,政治上好像有所突破,但实际交流却远远不如两岸。很多学者对此进行比较研究,认为两韩之间缺乏实质性互动,没有过程,要如何能达到目标。

「创造性模糊」让两岸可以发展实质性的关系,做比不做要好。「主权」是不能模糊的,是「有」或「没有」的问题,但「主权议题」却可以模糊化。搁置主权的争议,可以先经后政、先易后难,循序发展实质关系。主权和治权可以脱钩,让彼此进行实质性对话,这是「九二共识」对国际政治的创造性贡献。

九二共识 两岸阶段性政治基础

第三点,「九二共识」是两岸关系阶段性的政治基础,不是终极解决方案,但没有阶段性基础,就无法达到终极解决方案。大陆方面为什么会把「九二共识」列入中共「十八大」的政治报告,胡锦涛当然有他的考量。其中分成六段,第一段是对台政策总体思路,基本延续目前作法,主题词是要「和平发展」,习近平或今后领导人都会按此和平发展思路,来操作两岸关系。第二段是大陆坚持的立场,但如前述已有新的表述方式。第三段提到具体目标,最后则是一些口号性的呼吁。

整体看来,大陆对两岸关系发展似乎没有很大突破。基本上,还是要巩固政治基础,包括「九二共识」及反台独底线,强调深化政治互信。所谓「深化政治互信」其实很模糊,台湾强调「九二共识」是「一中各表」,大陆不完全赞成,只接受「一中」框架,他们想把被「一中各表」模糊化的东西,进一步更清晰化,譬如「两岸同属一中」、「两岸一中」、「两岸一国」或「一中共表」等,慢慢转移或改变话语。其实,里面隐含的另一信息,是不希望「一个中国」及「九二共识」被虚化或被空洞化。

政治互信与政治谈判不同,政治谈判必须等到时机成熟,否则对双方都不好,政治互信则是慢慢积累的过程。既然将两岸关系定位在和平发展阶段,其逻辑就是「以时间换空间」。大陆领导人非常清楚台湾状况,现阶段政治问题不宜碰,碰了会有反作用。此外,提到今后解决方案要「与时俱进」等话语,也代表未来不光取决于台湾内部的变化,也要顾及大陆情势的发展与变化。

王维正

我想以谈判学的角度,从八个面向分析两岸和平协议。

八个面向分析两岸和平协议

第一我想问的是谁来谈判?两岸谈判的可能行为者,在光谱的一边是最不正式的,譬如领袖派来的密使;另一边是最正式的,也就是领袖用自己的官衔来谈判。但我认为两者都不可能。最有可能的是位在光谱中间的半官方代表,如海基、海协两会的负责人,给他们新的权限或是头衔,甚至可能创造一个新的谈判机构来谈判。再来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双方妥协,各以当地地区的领导人,例如大陆地区领导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身分上谈判桌。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来谈判?和平协议的形态是什么?若要达到和平目的,不一定要签署协议,单方自制就可以达到,一九九一年台湾废止《动员勘乱时期临时条款》即为一例。另外一个方式是,签署国与国之间正式的条约,甚至经过立法机构或国会批淮以及公民的复决程序,让全民有可以表达意愿的机会,这是最正式的形态。但比较有可能的方式是,以双方授权的官员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来表达和平协议。

第三是问题是,这个和平协议效力持续多久?是否需要订下任何期限?若这个期限很长,达五十五年甚至是九十九年,我们或许会感觉这一代毋须担心,而是下一代的问题。但若有一个确定的期限,总是会有到来的一天,这是「未来的阴影」(shadow of future)。如果双方对于这个和平协议没有设下任何期限,会让大陆不放心,觉得台湾满足于现状不愿前进。事实上,二○○五年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有提到,若台湾长久拒绝统一,是大陆可以动武的条件之一。

第四点是和平协议要不要有最终的目标?若是open-ended,没有限定任何选项,相信大部分台湾民众及政党都可以接受。例如台湾与大陆签订五十年的open-ended和平协议,五十年后还可以保有所有选项,包括法理独立、统一或保持现状等。可惜这个形式大陆并无法接受。然而,如果目标选定在统一,台湾的民众一定会有顾虑,须用很多的条件来说服。

第五点是和平协议的范围是要狭义、广义还是综合的?若是狭义的,双方可以签订停火协议或停止敌意协议,但若双方想永久确定和平,可签订综合性协议。比较有可能的方式是签订一个架构性的协议来慢慢堆积,但和平协议有无架构性的可能,值得讨论。

第六点是和平协议的具体内容,我认为核心就是「以台湾的不追求独立来换取大陆的不使用武力」,如果再加码会更有用,例如大陆可给更多的经济利益,如投资保障、ECFA的深化等。双方也可建立军事互信机制(Confidence-building Measures, CBM),或是共同经营「认同财」(identity goods)。「认同财」基本上要透过媒体交换、网路交换、学位相互承认、各自对人民诉求等,让两岸人民逐渐认同两岸为同一群体。

第七点是签署和平协议的时机。依据国内政治期程,我个人认为是二○一三年到二○一四年。当然,在国内无共识的情况下难度相当高,但纯粹从谈判学的角度来看,两年内签署最好。

第八点是和平协议的执行,这点我认为非常重要。有很多国家或交战团体签订的和平协议最后都变成废纸,是因为双方没有诚意,且毁约无任何惩罚。

和平协议能否落实的条件

最后我用一段季辛吉的讲话总结我的谈话。一九七五年,美国国务卿季辛吉反省他在一九七四年签订的巴黎和约时提到,任何和平协议如果不能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都会有弱化的倾向,逐渐成为废纸跟具文。第一,签署协议各方因此能将敌意降低;第二,签署协议各方有诱因来遵守协议;第三,破坏协议一方将会遭受惩罚。若这三个条件都能符合,和平协议便可执行下去;反之,写得再好的和平协议都没有用。因此,两岸签订和平协议,光考虑政治互信似乎不够,建议由美国来见证,或像当初《中英共同宣言》一样,提交联合国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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