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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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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商务与云端货币:创造与大陆合作并竞争的商务环境◎口述/詹宏志(PChome Online董事长、趋势专家)◎整理/编辑部《交流杂志103年2月号第133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台湾的网路环境是开放的,与世界各地的网站都可以连结,既可以上美国的Amazon(亚马逊),也可以上日本的Rakuten(乐天市场)或韩国的G-market,如果对这些网站的语言不熟悉,也可以请台湾的代购网站代购。

近两年更有意思的发展是,台湾的消费者,在没有语言障碍的情况下,大量透过大陆的大型网购平台如淘宝网买东西。相对地,大陆的消费者因为网路遮蔽,无法上台湾的大型网购平台购物,但内行的大陆消费者仍会透过小型、未被遮蔽的台湾购物网站购物。

两岸的电子商务无法避免相互竞争,但是也有合作的空间,这取决于台湾与大陆要用一个市场还是两个市场的概念看待两岸市场,也取决于两岸是否愿意合作看待第三个市场。

台湾「第三方支付」仍受法令限制

在台湾,「第三方支付」的问题并不是「第三方」这个词,事实上,在便利商店缴停车费或水电费就已经是第三方支付了。在台湾,真正受到法令限制的是「网路」支付。网路上能否有一个可以储值的帐户?能否允许支付服务业者取得消费者「预备」消费的金钱?目前台湾的银行法规界定这样的储值行为是一种存款,而存款是「金融机构」的特许业务,非金融机构业者依法不得经营这种业务。

国际上对此有许多不同的作法。欧盟出面解释对支付服务所做的储值行为不视为银行法规定义下的存款。美国则有联邦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法规来解套,例如加州政府的Electronic Money Transmission Act明订可提供支付服务的业者包括FI(Financial Institution金融机构)及commercial player(非金融机构),条件是他们必须有一定资本额,且对收来的钱负有保管责任及管理义务(例如通报洗钱等异常的行为)。

「未来的钱」与「钱的未来」

三年前,美国连线杂志(Wired)做了一个Cover Story (封面故事),开宗明义说这个专题不仅是讨论future money(未来的钱),更是讨论the future of money(钱的未来)。在长达二十页的专题中,有一句话可说是全篇的关键:在各式创新性的网路支付工具出现后,「移动钱变成有弹性、很少摩擦力,并且几乎免费(Moving money is flexible, frictionless, and almost free)。」

PayPal是目前国际上最成功的网路支付服务。二○○九年,它的转帐总额超过七一○亿美元,二○一二年的转帐总额已达一四五○亿美元。淘宝网推出的支付宝二○一二年转帐总额约九千亿人民币,与PayPal非常接近,但是二○一三年仅前三季就已经超过一千亿美元,因此今年支付宝将超过PayPal,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网路支付服务。

除了这些已经成熟的网路支付工具,现在更有意思的是行动支付模式的出现,如Google Wallet、QR code NFC。NFC是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的简称,意思是透过晶片做近距离的资料交换,例如晶片提款卡,只要有读卡机或Sensor(感应装置)便可读取帐户里的资料,并进行资料交换或移动钱到另一方。目前台湾已有中华电信等电信公司与银行合作,成立NFC联盟,将来手机里将内建信用卡,只要做简单的认证,手机也能是支付工具。当然,要做到连摊贩都有读卡机或Sensor,仍需要一些时间。

更有趣的是美国的Square。Square插入手机的audio out便成了刷卡机,利用触控萤幕签名,如此所有人都可以拥有刷卡机。这项服务是Twitter的创建者Jack Dorsey于二○一○年所创立。想要以手机为支付工具的人,只要在网路上登录,对方就会寄一个Square给他,在任何的交易场所,只要有卖方的帐户,便能迅速支付款项。

从网路经营者的观点而言,Square并不轻盈,因为它仍须借助实体Square才能运作,而不是在网路上下载一个程式就能解决。但是这种半虚拟半实体的中间性解决方案,目前在美国却是最成功的行动支付工具。

Mobile Money 将展现各种可能性

或许有人会问,我们已经有了现金、信用卡、ATM转帐服务,为何还需要mobile money?事实上,有需求的并不是大公司,因为大公司有能力收受各种型态的支付,包括信用卡付款、转帐、货到付款、便利商店付款等,但贩卖者若是偶一为之的随性卖家(如学生贩卖课本),自然没有收受钱的工具,必须要有新的服务,先将钱移到网路上,再透过网路移到另一端的收受者,收受者再从网路上将钱移到实体帐户里。以电信公司的概念来说,银行体系是第一类电信,银行事实上已完成所有基础设施的建构,因此支付过程的前端及后端都在银行的体系下进行,但中间云端上钱的移动却有种种的可能性。

新的服务型态就会有新的管理课题, 政府该如何管理资金的移动?该如何控制货币的供给?社会上应该产生新的对应体系。连线杂志认为这是一种future money,就如同文章中所说:钱的型态「从石头、贝壳、金属、纸、塑胶(指信用卡)到PayPal(from stone, shell, metal, paper, plastic to PayPal)。」

便利的网路支付环境刺激购买

在我与eBay合作成立露天拍卖之前,对于网路支付也没有这么强的概念。直到我开始经营露天拍卖,才发现台湾网路交易的支付非常不容易。如果卖方无法接受信用卡,只能使用面交及转帐的方式。但是面交受限于物件所在地,如与买家距离过远,面交的成本可能会高于物件的价格,不切实际。至于转帐,在网路上完成下单后,还需要汇款,才算完成整个交易,但前一个交易(下单)与后一个交易(汇款)之间约有一○%的流失,也就是说网路上若有十个人完成交易,其中可能会有一个人并未完成汇款的动作,此时卖家必须在出货前花费时间仔细比对汇款资料,确认完成汇款的买家,造成管理上的负担。如果单日交易量庞大,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转帐与信用卡不同,信用卡支付是交易的一部分,两者是有连结的,也因此如果有诈欺的疑虑,可以马上通知银行止付。但是转帐与下单是脱勾的,少了银行给付的环节,钱一旦汇出,便无法追回,这也是网路诈欺的主要来源。

我发现如果想要继续发展网路购物,就必须想办法解决支付的问题。因此我于二○一○年底开始与7-11合作,由7-11建立一个系统,当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后,买方列印一张上有barcode(条码)的单子去7-11取货付款,卖方列印一张单子贴在物件包装上送到7-11,7-11酌收一笔手续费含在物流费用中。由于台湾的卖家有九八%无法接受信用卡支付,我与7-11合作推出这项服务后,二○一二年平均一天使用量达三万笔,一年买卖双方透过7-11所支付的款项约一六○亿台币,其中7-11收取的手续费约五亿台币。

在台湾由于云端支付受限于银行法规,所以用Brick and Mortar(实体店面,如7-11)代替云端,即使如此,仍大大活络了网路交易。

想像未来的移动购物环境

依照这个脉络再想像一下未来的移动环境。网路上或许可以使用信用卡支付,但在手机上输入信用卡资料并不方便,更何况还要腾出一只手拿信用卡。所以未来的移动环境一定是one click setting,只要按一个按钮钱就能移动,这才符合使用者需求。

不过,由于手机的「移动」特性,不易在一个定点长时间搜寻及浏览,也因此出现许多新型态的购物方式,例如一旦进入某家被WiFi覆盖的商店,其周边商店的促销资讯便会自动传送到手机上,如此「位置」与「装置」便有了连结;或是利用O2O(online to off-line)的方式,消费者从网路得到讯息,鼓励其到实体店面购买商品;或者是透过二维商店,拍摄海报上的商品图片,填写相关付款资讯后传送出去,供货商就会将商品送到家。一旦这些新型态的购物方式普及,网路支付的需求便会大增。

两岸电商关系优势互补

台湾与大陆各自拥有主权,因此是两个分开的市场。从大陆看台湾,台湾绝对是个值得争取的市场。台湾的网路交易(B2B与C2C)二○一二年约七千亿,二○一三年应可达八千亿,有人估计二○一五年将变成兆元产业。除了目前第三方支付有一些障碍,大体说来台湾的金流与物流相当成熟,且服务水准高,相对于大陆,台湾的买卖方信赖度也较高。此外,大陆市场虽大,但以当当网为例,其八○%的消费者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区,可见其集中城市的特性,因此,台湾绝对有资格成为第五个区域。

台湾虽然与大陆文化有些许差异,但同质性也高,是大陆最佳的跨外练兵之处。小米机的创办人雷军曾跟我说,台湾是相对友善且可以理解的市场,如果连台湾都打不下来,不用说其他地方了。

台湾电子商务市场相对成熟,对大陆而言是服务进阶改造的机会,如果要与台湾的业者竞争,势必要提高服务品质,此举将改善公司的体质。另外,台湾有丰沛的电子商务及网路人才,目前大陆优秀的网路公司已有不少台籍干部,大部分在财务或技术部门,少部分在行销部门。如果大陆电商要进军台湾市场,干部方面可以就地取材。更重要的是,台湾是个开放的环境,虽然目前对陆资仍有所限制,但只要透过海外子公司投资就可突破这些限制。

服贸协议提供台湾新契机

相对地,台湾要进军大陆市场,困难重重。因为过去大陆不允许外资拥有ICP执照。外资想要进入,只能透过各种安排,例如以合作提供者的方式进入。然而,一旦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生效,台湾就有了机会。台湾业者可以不超过五五%的股权在福建取得ICP执照,而这个承诺只给了台资企业。因此,服贸协议签署后,许多外资企业纷纷向我洽询合作的可能性,想透过台湾进入大陆市场。甚至最近南京、昆山等地方政府也纷纷向我表示,他们有能力透过特批的方式让我取得等同服贸协议的承诺,并且可协助我申请大陆第三方支付的执照。但是,大陆开放的进程不会等台湾,现在上海自由贸易区也已提供同样的承诺给外资,台资在大陆电子商务市场的优势地位正在消蚀。

即使如此,服贸协议还是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台湾的电子商务业者参与大陆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也因此有了众多合资合作的机会。此外,因为淘宝网的关系,目前大陆的电子商务力量主要来自浙江,如果台湾的电子商务业者集中在另一个省市,该省市可能就会变成大陆电子商务的另一个重镇,除了改变地域产业强弱的分配,也可能给大陆的电子商务生态带来不一样的价值,进入深化服务、产生利润的阶段,而不只停留在杀价竞争。

想像两岸为一个市场

网路的本质是无远弗届,假设在没有遮蔽的情况下,或许我们可以尝试将两岸看成是一个市场,透过跨境物流与通关条件的配合,形成一种近似自由贸易区的状态。

事实上,淘宝网对台湾的影响不是「淘宝登台」,而是「台登淘宝」。淘宝网登台并不受限制,但淘宝网台湾站的流量并不大,所以吸引的商家有限。相对地,台湾不遮蔽的网路环境,使淘宝网上的八亿物件对台湾人有巨大的吸引力。许多人上淘宝网上搜寻便宜商品,更重要的是,开始有一些人直接向淘宝网批货贩卖,而不经过贸易商。根据台湾相关法令的规定,只要将货品拆成三千元以下分批通关,便不需支付通关的费用。因此就我的观察,受淘宝网影响最大的并不是消费者,而是贸易型态的改变,首受冲击的,便是台湾的小工厂。

大陆的购物网站带给台湾新的选择、新的价格、新的贸易型态。虽然大陆大台湾小,台湾仍有其他价值可以提供,例如更好的产品品质、更好的服务等,这些对于大陆新兴的中产阶级很具吸引力。大陆也可引进台湾的新价值与新概念,促成更多的商业合作,探寻更多的商业模式。

两岸合作进军世界

观察世界电商的成长情形,成长的力道并不是来自单一市场,而是来自跨境贸易的成长。以eBay为例,eBay 八○%的买家来自美洲,七○%的卖家来自亚洲,这正好符合现今全球产销的地域分配:生产工厂在亚洲,消费市场在美国。也因此,如果我们能有一种机制将亚洲中小型的生产者与北美洲的消费者之间的gap连结起来,就能够缩短太平洋的距离。就此角度来看,两岸将不是竞争者,而是有可能成为合作者。大陆有全世界最大的生产力量,也有最大的网际网路成长环境,台湾则有灵活的营运模式、熟悉美国与日本的人才,还有全球电子设备供应链的掌握。透过这样的架构,两岸可以创造一种新的合作型态,赢得全世界。

台湾应充分发挥灵活的竞争优势

大陆的网路产业胜在规模与国家支持,台湾的网路产业胜在技术、创新与服务。我的公司是台湾经营电子商务历史最悠久的公司,有六百位网路工程师,所有电子商务相关技术都是in-house写出来的,没有藉助其他国家的人才。但是,我的公司每一年约有三十位的资深工程师以五倍台湾的薪资被大陆公司挖走。因为挖角,台湾的技术及创新逐渐流向大陆,现在台湾已经透露落后的迹象,特别在支付及网路金融方面。

对台湾而言,一个市场(双方网路环境互不屏蔽)、两个市场(双方各自努力发展新模式并进入对方市场)和三个市场(双方合作开发海外新市场)的策略都应该争取,而「三个市场」策略对台湾尤其需要。

小与大的竞争,小的应该更灵活、更大胆。这是我对政府的建议,也是我对台湾电子商务业者的期许。

(本文节录自詹宏志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海基会演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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