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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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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红利普及化的分析与建议◆文/赵文衡(台湾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交流杂志104年4月号第140期(历史资料)》

两岸自开放经贸交流以来,频繁的贸易与投资为两岸企业带来丰厚的商机与实质利益。但是由于两岸的特殊政治关系,日益加深的两岸经贸整合在台湾也出现一些质疑的声音。这些质疑皆有其理由,必须仔细加以分辨,若顾虑为真,则须重新思考两岸关系的走向;但若只是无谓的担心,也必须加以厘清,以扫除两岸交流的疑虑

两岸经贸交流的最大疑虑为对经济整合将促成政治统一的忧心。观诸历史,至今尚未出现经济整合而导致政治统一的例子。即使以目前经济整合最成功的案例—欧盟来说,虽然已经建立共同货币,但目前仍无政治整合的迹象。香港在回归大陆前,即与大陆达成相当深度的经贸整合,然而若非英国与大陆政治协议,香港民意并不倾向于回归。另外,美国与加拿大长期经贸整合亦未促成双方的政治整合。经济与政治间的界线仍是很难越过。

政治整合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经济因素只是其中一项。比较正确的说法应是,两岸经贸或文化交流只是提供双方接触或建立互信的机会,但并不保证双方会走向政治统一的方向。因此,笔者并不担心两岸经贸整合将来一定会走向政治统一。只要台湾在两岸经贸中守住一些基本的红线,即可免于此一忧虑。

两岸红利分配普及化

另一个重要疑虑即是两岸红利的分配问题。两岸经贸交流为台湾企业带来巨大的红利。就像所有的经济问题一样,当饼做大后就会产生分配问题。一般认为目前两岸红利由少数人所垄断,多数民众与企业无法分享。要处理这个问题须从两方面著手。

首先,若此红利是由正常的市场机制所产生,自然也由市场机制来做分配。市场机制仅会将红利分配给具有竞争力的赢家,其他不具竞争力的自然无法享有红利。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从提升弱势产业竞争力,或调整产业结构做起。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若红利是由非市场因素所产生,或者某些非市场因素限制红利的公平分享,例如政府特许的授予、复杂的法规程序、高额的关税等,这些对大企业也许不是问题,但对一般中小企业将造成重大的进入障碍,故而要使两岸红利分配普及化首重去除经贸障碍。以下将列举导致红利无法普及化的非市场因素:

一、关税:中小企业缺乏全球布局,无法转嫁关税成本,关税会对其造成较重的负担,去除关税对中小企业的助益将大于大企业。特别是在以中小企业为主力的产业,若在这些产业设下关税,将造成该产业的中小企业的出口障碍。

二、通关程序:通关程序是否简单快速攸关出口品项送达买主的时间。复杂而不透明的通关程序将会增加中小企业出口成本。大企业较有资源可以设法加速通关,中小企业则缺乏这些资源。

三、投资法规:投资法规若加诸过多限制或不能公正的实施,将阻碍中小企业赴大陆设厂,进而阻断其分享两岸红利的机会。特别是投资优惠的授予方式与程序,若不能公正透明或有过多的行政裁量,亦将使中小企业处于劣势。

四、特许权:特许权的存在是造成特权垄断两岸红利最大的因素。大陆在某些进出口品项或投资开发项目设下特许的限制,台湾厂商需透过政商关系来获得从事这些商业活动的特权,这些又多是利益相当丰厚的领域,故而造成大量两岸红利被这些具有特殊政商关系的厂商所垄断。

五、政府采购:大陆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限制主要有二,一为政府采购对象限于大陆厂商,或即使开放台湾厂商参与,却设下企业规模的限制。二为即使采购规定无上述限制,但由于政府对采购对象拥有很大的裁量权,最后仍是由具有特殊政商关系的大企业得标。

六、国有企业:大陆国有企业在经济上具有相当的分量,也是两岸红利的重要来源之一。国有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或进行采购时具有相当的裁量空间,这也给具有特殊关系的厂商活动的机会,所以也是特权垄断两岸红利的重要因素。

瞄准中小企业聚集的产业

欲使两岸红利分配普及化,必须提升中小企业在两岸经贸上的角色,上述非市场因素的限制也须从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方向改进。由于许多经贸措施均以产业为基准,探讨台湾那些产业是中小企业密集的产业,并优先寻求针对这些产业放宽限制,将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般而言,服务业具有在地性,国际化的程度远低于制造业,在服务业中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产品是可以贸易的。以台湾而言,二○一三年服务业出口仅占整体出口的百分之十四.五。由于许多服务业具有在地性,故对外投资的比例亦不大。一九九二年至二○一四年之间,服务业赴大陆投资仅占整体对大陆投资的百分之十九。尽管台湾服务业不论家数或就业人数均占大多数(企业家数的百分之八十,就业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但多数是无能力与意愿从事出口的中小企业,故要探讨可以分享两岸红利的中小企业主要是以制造业为主。

本文以二○一一年工商普查的资料分析台湾制造业中小企业聚集的产业。表一列出员工人数少于两百人的制造业中小企业家数。一个产业,中小企业家数多不一定代表从事出口的家数亦多,有许多厂商完全专注国内市场,则与两岸红利无关,故表一亦列出每个产业的出口倾向。中小企业家数与出口倾向相乘的结果即是我们需要的数值。此一排序结果最高的为金属制造业,其次为机械设备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塑胶制品制造业与电力设备制造业。这些产业均可列为改善两岸红利分配优先的对象。具体作法包括去除这些产业产品输出大陆的关税、订立对这些产业友善的投资规范、开放与这些产业相关的特许权、强化对这些产业政府采购以及促进大陆国有企业与这些产业建立合作关系。

另一个族群亟需分享两岸红利的为台湾南部产业,当然仍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表二显示南部地区中小企业主要聚集的产业。其中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塑胶制品与全国排名相同,除此之外,还包括产业用机械设备维修及安装业与食品制造业。综合全国与南部中小企业聚集产业,可得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塑胶制品应为优先促进产业。

签订FTA是两岸红利公平分配的解方

由上面分析可知,要促进两岸红利分配普及化可优先针对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塑胶制品等三项产业去除产品输出大陆的关税、订立友善的投资规范、开放相关的特许权、强化政府采购以及促进与大陆国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然而,这些措施均为大陆方面的政策,需要大陆的制定与同意。即使大陆在这方面已释出善意,我方仍不能完全依赖大陆的善意与让利,要达到这些目标需要自己去争取。

争取的方法仅有一途,就是与大陆签订FTA,并将相关条款列入FTA中。当然,有些条款需要较大幅度的改革,大陆并不一定会同意在两岸FTA中明文签订。另一个替代方案为两岸共同加入TPP。TPP是一个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定,订有许多透明化的条款。除了关税与通关便捷化,尚针对国有企业、特许权、投资法规等各方面制定严格的国民待遇条款,如果两岸可以同时加入TPP,将使两岸红利的分配更为普遍与公平。

开放的国家不会衰落

基本上,探讨两岸红利分配是健康的,代表承认并支持两岸交流可以带来红利,只是在交流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一般企业与民众的利益。事实上,追求两岸红利普及化即隐含支持两岸进一步开放与交流,唯有持续开放才能更使利益均霑。

不只对大陆,对于其他主要贸易对手,台湾均需透过FTA签订来追求经济最大红利。台湾出口占GDP比例高达百分之六十二,高于韩国(百分之四十三)、大陆(百分之二十五.五)、日本(百分之十四.五)甚多。不像其他国家可赋予FTA多重政治经济目的,FTA对台湾而言,纯粹是一项繁荣经济的重要手段。

尽管签订FTA会使国内某些产业受害,但以台湾高出口比例而言,所获得的利益必定高于损害。况且若为了保护不具竞争力产业而不开放,台湾产业将永远不会进步。这会使有竞争力产业因他国关税壁垒而无法成长,而不具竞争力产业虽因保护存活但竞争力将每况愈下,最终仍避免不了走向灭亡。由此可知台湾若采保护主义不但无法保护不具竞争力的产业,同时也拖累具竞争力的产业,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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