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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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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和平红利嘉惠社会基层◆文/李孟洲(投资中国信息网社长)《交流杂志104年4月号第140期(历史资料)》

两岸关系在和平发展轨道上,已经前进了六年多,迄今创造出诸多的和平红利,对台湾总体经济助益甚大,但如何使这些红利「雨露均霑」,普遍惠及社会基层民众,颇值得我政府「念兹在兹」,并筹谋有效方策来促成。

面对这个重大课题,首先应该建立一个行事准则,就是「做大饼和切大饼要同步进行」。换言之,吾人在致力扩大两岸和平红利之同时,也要注重该项红利的合理分配;反之,在强调分配合理的同时,也要持续扩大两岸红利。这两者一定要「相辅相成」,不能偏重一方。

合理分配也要同步兴利

然而,去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选举结果,执政党败选,以致社会上质疑两岸政策的声音大了起来,甚至衍生出「少数权贵垄断两岸利益」之说;影响所及,两岸政策被迫偏向「分配至上」的压力,因为人们开始专注计较两岸相关利益是否合理分配,至于持续「兴利」的事情,似乎被冷落了。

严格说来,两岸和平红利的合理分配,不能用人为手段去硬性切分,也不必刻意去打压特定的「权贵」,而是要依靠一套「机制」,其中必须具备几个要件,一是生产活力,二是创新性,三是机会均等,四是运作透明化。

譬如,近来很多人提到「三中一青」这名词,指的是当前台湾最需要被两岸红利照顾的族群,包括中小企业、中南部民众、中低收入者、青年。这四种族群之扩大分享两岸红利,都分别需要一套运作机制,而毋需「劫富济贫」式的利益重分配。

其中,中小企业的分享机制,特别具有建立的条件,也可以作为两岸利益分配新政策实行的「主轴」,因为台湾众多中小企业已在大陆城乡各地持续经营,其普遍拥有两岸业务关系,未来只要官方给业界提供系统化的两岸商机,整体中小企业所获得的两岸利益,就会显著提高,也更能分享到社会基层。

扶持中小企业是两岸共识

其实,扶持中小企业,最近已成为两岸双方的共识。例如去年末在台北举行的「两岸企业家峰会」,所形成的九大倡议中,第二项就是「构筑合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创新」;就此,与会双方同意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台湾商品中心」,以及在江苏、浙江、福建、河南等地搭建两岸中小企业商贸平台。

此外,今年初在台北举行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第七次例会,会中亦决定在经合会既有六个工作小组之外,增设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工作小组,其工作目标是要让基层中小企业,能确实感受到ECFA带来的各项好处。

在两岸企业团体和双方政府一起力挺下,今年两岸的中小企业合作,一定会热烈展开与逐步推动,并可望成为「两岸和平红利普及化」之典范,值得广大中小企业期待。

但这项工作,有必要先设定重点对象,并找到行事切入点,才能对症下药,以追求实效,否则难免沦为「散弹打鸟」,而致事倍功半、绩效不彰。

帮助台方业者争取大陆商机

那么,何者为该项工作的重点对象?直白地说,应是台方的中小企业,包括在台湾的中小企业,以及在大陆的中小企业台商;因为当前两岸中小企业经营主题,是「如何争取大陆内需市场商机」,在这块市场上,台方中小企业是外来客商,陆方中小企业则是具有在地优势的经营者,相较之下,可知两岸中小企业合作事项,应该锁定台方业者的需求,也就是通过两岸中小企业合作以「帮扶」台方业者,使其能更有效地掌握大陆市场商机。

至于推动两岸中小企业合作的切入点,也要事先查明厘清,就是要找到当前两岸中小企业之间,真正难缠的问题点,才能「有的放矢」,而不致模糊焦点。关于这方面,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应是「如何理顺两岸中小企业的竞合关系」。

众所周知,两岸中小企业的投资经营内容,近年越来越「同质化」,台方业者在做的商品或商业模式,陆方业者也已普遍在做,因此,双方中小企业的相竞程度越来越大。其中,陆方业者抢走台方业者订单的情况,也愈趋凸显;无怪乎,近来各研究机构就台商遭受竞争情况所作的调查,结果大都显示,当前台商心目中的最大竞争者是陆资企业。

让双方业者公平竞争

针对这种情况,两岸经合会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当前两岸中小企业的竞合态势,若发现有不合理的事例,应设法予以导正。其中,台方业者感觉压力最大的是陆方某些业者的「不正当竞争」,即是以不合情理法的手段向台方业者挖角、抢单、侵权等,其实际案例不胜枚举。

两岸经合会有必要就此积极寻求因应方策。其实当前两岸之间已有一个有力的工具,即是《两岸投资保障与投资促进协议》,双方理当合力提升该协议的实行效能,使台商合法权益得到更大保障。若能如此,则中小企业台商将会非常「有感」,因为今后他们在经营上如被侵权,将投诉有门且能迅速讨回公道。

其次,两岸经合会宜说服大陆政府,给予大陆台商一些「国民待遇」,使中小企业台商能和陆方业者处于同等竞争地位,例如:政府查税、银行授信、商品上市审查、环保监管等方面,不要让中小企业台商有被歧视或受打压之感。另外,陆资大厂的订单授予及大陆各级政府的采购项目,最好能让两岸双方中小企业公平竞争,而不偏爱陆方业者;这都是对台方中小企业很大的照顾。

此外,双方政府应尽速推动落实ECFA建构,以便利台方中小企业掌握大陆市场商机。这已是各方耳熟能详的道理,自不在话下。

追求具有新意的优势互补

在立足点平等的基础上,两岸中小企业必能展开顺畅的合作,以携手「兴利」,创造彼此的共同利益。可行的合作办法不胜枚举,诸如共同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共同创造品牌、共同开拓新市场等。其中,新市场开拓方面,也许陆方业者可以协助台方业者开拓大陆内销市场,台方业者则协助陆方业者开拓台湾及海外市场。这样可说是最具有新意的「优势互补」。

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恐怕难以推动落实大型项目;譬如,建构涵盖两岸三地的连锁卖场系统,就不是少数几家中小企业所能承担得起。在这种情况下,两岸政府可以一起出面,辅导双方业者进行整合,具体作法可采用投资基金模式,由两岸官方督导金融投资机构出面,组织专案投资基金,以号召两岸中小企业分别认股出资。

这种作法,可望发挥「蚂蚁雄兵」效应,集合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大型商务项目,这足以开创两岸经贸新潮流,也能大幅提升两岸中小企业的共同利益。反之,若是两岸官方不出面整合与组织,则中小企业将永远是商场的「散兵游勇」,其经营实力影响不了经贸大局,也缺乏「分享两岸利益」的发言权。

改善「三中一青」的经济环境

由此看来,两岸中小企业的合作,一旦建立活力十足且创意灵活的「机制」,其对两岸社会的贡献,必将不同凡响。特别是在台湾,如此的机制可以让整体「三中一青」都获得发展新动能;因为中小企业分布台湾各地,中南部企业阵容里的中小企业比重相对大,所以台方中小企业若有好景,台湾中南部经济的发展动能,自然会显著增强。更何况,中小企业生意好,也会扩增台湾青年人的就业机会,并改善台湾中低收入者的经济处境。

不过,台湾整体「三中一青」的「帮扶」,仍需要其他举措来配套。像青年人的就业发展,不能只寄望台湾在地中小企业的振兴,而应同步促成台湾大型企业来共襄盛举;更重要的是,两岸双方政府,应该致力打通台湾青年在两岸双边「弹性就业」的渠道,使台湾青年可以按「比较利益法则」,机动选择在台湾或是在大陆就业,以追求个人福祉的最大化。

加强农渔产品贸易机制

再回顾台湾中南部民众的经济问题,会发现其中另有必要加强两岸农渔产品贸易机制,使其能确实成为当地民众稳固的财源,因为中南部是台湾农渔产品的主力产地,当地农渔民当然会希望其产品能以令人满意的价格持续不断地销进大陆市场。因此,两岸农渔产品贸易机构,有必要巩固收购模式,使台湾农渔民能随时方便售出产品,且最好能定期提供大陆农渔产品市场供需动态,让台湾农渔民随时知晓,大陆哪种农渔产品将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而相应机动调整其生产布局。

总而言之,两岸和平红利的合理分配,是当前两岸政策面的重点课题。其中,扶持中小企业最具有关键意义,因为中小企业分布广,对基层经济影响也最大,值得两岸官方将其列为优先「帮扶」对象,并由此来带动两岸利益分配机制的全面优化;果能如此,相信所谓的「两岸利益分配不均」问题,很快就会「淡出」两岸关系领域,将使两岸关系氛围焕然一新,值得两岸双方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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