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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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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水种电─「屏东经验」的启示◆文/林淑惠(现为成功大学建筑所博士候选人,曾任屏东县政府研考处处长)《交流杂志105年10月号第149期(历史资料)》

论及台湾再生能源推动历程,一定得好好带上「养水种电」计划一笔,因为二○○九年年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正式施行,二○一○年上半年,屏东县政府就在沿海地层下陷区推动发电装置容量二十三点四MW「养水种电」计划,不仅成为当年规模最大的地面光电场,其诸多创建也成为各级政府仿效对象,成为各界包括再生能源、国土保育、公共治理等专业领域研究的经典案例,甚至因地制宜所设计的浮动光电也在日本发扬光大,与法国系统一争千秋。

但许多人只看见「种电」,却忽略或不解「养水」,造成后人仿效却失其原意,必须从源起脉络才能清楚掌握其特殊性。


气候变迁 多重威胁

根据世界银行「灾害高风险区评估」(Natural Disaster Hotspots- A global risk Analysis, 2005)指出,台湾属于高风险区,如何做好环境保全又能兼顾现有住民的生存与生计发展需求,是公部门的当务之急,也是整体社会必须严肃面对的重要议题。

二○○九年莫拉克台风来袭,三天内降下超过三千公厘的惊人雨量,造成屏东超过四十亿的农损、十几个高山部落必须迁居山下、沿海淹水超过一个半月。大水退去后,被迫离开原乡的悲郁、一生财产心血付诸流水的不情愿,这些切身的痛楚刻画在世代居住于这块土地的人民心中,「还会不会有下一个莫拉克」?是萦绕居民心头的梦魇。

灾后,沿海地层下陷区许多莲雾园作物根系逐渐被淤泥堵住坏死,无法借贷复养的鱼塭也持续被污泥淤塞,农渔民生计出现严重问题,这非灾后重建补助可以解决。

还好,上帝开了另一扇窗。那一年年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通过,台湾在二○一○年正式开启再生能源元年。


跨局处通力合作—养水种电

时任县长的曹启鸿,从过往参与环境运动、推动光电的多年经验出发,发挥政策整合的创意,与县府团队、光电企业与农民共同研议在地层下陷的受灾区,架起一座座离地三公尺高的光电板,也规划在鱼塭上浮起一座座漂浮光电板,将卖电收入提拨部分,变成农民土地的租金,并作为农民的替代性收入。

由于「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刚颁布施行,许多实行细则尚未订定,更遑论有相关的行政处理前例。因此,以县长室为首,县府内部跨局处每周两次工作会议,解决所有行政障碍,并在中央的支持与授权下,利用地方自治权限订定相关作业规定。

县府利用晚上举办上百场座谈会,取得上百位民众的同意,招募五家决定投入高风险灾害潜势区的企业,不到半年时间,完成二十五MW的发电装置申请,包括投资厂商与地主签约、申请能源局通过的设备认定、完成台电规定的各项审查,快速的行政效率至今仍为众人津津乐道。


结合国土复育 养水的四道策略

屏东将光电引进受灾区,除了提供农民替代性收入外,另一个目的就是要「养水」,将长期下陷的农地予以复育。因此,县府要求所有参与「养水种电」计划的农渔民,不管是继续农作或暂时只做农营利用,必须关闭不合法的地下水水井,减少地下水的使用;其次,利用高架光电板下方空间辟建滞洪池,平时作为湿地教育或观光使用,灾害来时,将暴雨迳流引至滞洪池,保护村落安全;再者,透过林边溪地下水补注扇顶处辟建大潮州人工湖,利用砾石地层特性将淡水储存在地底下,一方面补注地下水以防堵海水入侵地下水,另一方面也减轻大雨时洪峰直扑下游村落的威胁;最后,县府利用县款奖助林边溪上游山区禁伐林,保护林木,增加山林涵养水源功能。

这四道「养水」策略,其实是在「尊重自然、与水共生」的思维下,在政策系统中体现,进行上中游的总合治水策略(可进一步参考:曹启鸿、林淑惠、黄丽霞,《公民参与的社区营造:以屏东县为例》,台湾文献,第六十七卷第二期,二○一六)。


就地转译受灾空间

受灾空间透过空间经济秩序的重新安排,引进新的经济行为、新的技术物,将科技、能源与农业复合使用,空间意义因而得以「就地转译」,落实永续环境的国土复育计画(详见经建会「莫拉克风灾区域重建纲要计划」,二○一○)。

「养水种电」计划透过太阳能发电装置,让原有的「受灾空间」做了三种层次上的意义转译:原本是当地农渔民赖以维持家计的经济生活空间,「被污泥窒息、无法经营的废弃农用空间」转变为「赚取太阳能发电营收的经济空间」;从原本是「抽取地下水的农用空间」转变为「大雨来时、保护村庄安全的滞洪池」;对养殖业的经济空间而言,更是从「耗水耗电的农用空间」巧妙地转为「生产再生能源的永续空间」。

空间属性转译前转译后
经济空间废弃农用空间    
太阳能电厂(solar farm)
生存空间抽取地下水的主因之一保护安全的滞洪池
永续空间耗水耗电的农用空间生产再生能源的永续空间


国土复育思维下的农地再利用

屏东「养水种电」计划并非是要竞夺珍贵的农地,反而是积极回应地层下陷区、不堪使用或难以复耕的受灾空间如何复育、再利用的命题。

当时县府推动「养水种电」计划,目的之一即是解决农民生计的问题。因此,县府除了要求光电厂商只能租赁农地,并鼓励光电厂商利用高架电板下方的空间进行农作,创造第二份收入,有的光电厂商发展出领先群伦的光电温室香蕉,有的则提供给农民经营教学菇场。

高架下的光电板有了丰富多元的使用方式,鱼塭光电板下还可以养牡蛎,莲雾园光电板底下仍可以养鸡鸭、种青菜,甚至辟建滞洪池。

另外,莫拉克风灾后,被海水浸淹四十五天的农地饱含盐分,不利耕植,透过高架光电板,让农地可以休养生息二十年,恢复地力。目前,部分农地已逐渐「退咸」,有了初步成效。


「养水种电」的后续—光采湿地

二○一二年,由林仔边自然文史保育协会在火车站附近承租近七公顷农地,无偿提供给县府使用,同时光电厂商也把周边「养水种电」计划已取得二十年地上权的土地让县府使用。于是,县府整合NGO与企业的力量,再加上国土复育基金所价购的两笔公有土地,一共十公顷,打造「光采湿地」。

县府深深感受高风险地区建置一个电力自给自足的微型电网之必要性与重要性,整合光电、风力、氢能、生质能等多项再生能源发电,建构一个自给自足、孤岛运转七十二小时、园区内发、用电可以智慧调整之微型电网,成为全台第一座位于社区运作的智慧微型电网系统。

目前这个智慧微型电网是台湾现有相关技术的总和,在没有中央资源奥援下,屏东县政府以林边地区为示范基地,建置全台第一座在社区运转之智慧微型电网系统,这个从灾难泥泞中向天争光的努力,打败二十余个国家、在二百多个城市竞争中,获得二○一五年APEC/ESCI智慧微电网类银质奖;同时,结合屏东县政府环境教育认证场所的申请课程规划,发展再生能源等主题课程。

在国土复育、能源自主、与水共生等目标下,县府开展了长达六年的灾后沿海重建计划。从「养水种电」带著浓厚实验性质的「光采湿地」,为地层下陷区内的沿海地区居民,尝试摸索出一条可行的生活道路。每一次尝试,都为下一次空间转型的可能性埋下等待萌芽的种子,更体现了联合国Local Agenda 21的倡议:地方治理精神,是由地方政府、企业与在地NPO整合各自资源所推动的调适计画。

暴露在多重高风险的台湾,刻正面对国土重新规划、能源转型的关键时刻,或许屏东经验中「师法自然」、「公私合作」、「跨域整合」的行动特质,可以为台湾未来增加另一种行动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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