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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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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义务律师姜志俊的公益人生◆文/林元裕《交流杂志111年8月号第184期(历史资料)》

一早姜志俊律师一如往常精神奕奕的来到海基会义务律师咨询室,受理来会咨询民众的各类案件,包含两岸婚姻、人身安全及商务纠纷等。民众不谙两岸法制的差异,对牵涉的权利义务了解有限而徬徨不安,咨询过程中姜律师总是耐心答覆及释疑,他的专业分析与建议,帮助民众解决了许多疑难杂症。

姜志俊律师与海基会结缘于1994年,当时震惊两岸的「千岛湖事件」,造成多名台湾观光客在陆遇难,姜律师受邀加入海基会筹组的专家团队,赴陆协处相关法律事宜,之后就加入了海基会义务律师行列。他长期担任海基会的「财经法律顾问」及「义务律师」,为两岸人民及台商朋友提供专业咨询及法律服务,积累无数好口碑,树立参与两岸事务及热心公益的标竿。

学习动能超越常人 转个弯的海阔天空

姜志俊不仅拥有法律专业的「真本事」、「硬实力」,还多才多艺。学生时代,他除了学业表现优异,也热衷田径、游泳、足球等体育活动,屡屡获选校队,大小赛事总有他的身影。

姜志俊说:「我不是一开始就念法律的」。大学入学原选填就读理工科系,发现志趣不符,隔年再考取台湾大学法律学系,自此步入法律生涯。除了主修课程外,也善用学校丰富的文献与学术资源,涉猎文史、哲学等领域,奠基多元深厚的知识与思考涵养。

在澎湖服海军军法预官役期间,他决心投入司法考试,退伍后陆续考取政治大学法研所及司法官,先后担任过基隆地院法官、金门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再调任甫成立之士林地院担任首梯次的法官,实务与历练丰富。

公视首任监事 法律专业把关

1987年间因家庭照护因素,转换跑道担任执业律师。1990年间,获举荐担任消基会义务律师,陆续担任消费者报导杂志社社长,消基会秘书长及董事长等要职。期间参与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立法、修法,也开展与国际及两岸消费者组织互动、交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完善立法保障不遗余力。

公共电视创立后,他获聘为首任监事,另出任台湾网站分级推广基金会董事长等,用法律专业把关,台湾实施仲裁制度后,姜志俊积极参与制度运作,在大多数案件担任「主任仲裁人」,服务范围更由在台案件扩及至对岸。

在工作之余,姜志俊也持续精进两岸法制专业,他修习博士课程,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勤研法制、推广实用知识,更笔耕不辍,著作涵盖定型化契约、消费者保护等,也出版书籍,分享赴陆投资等实务经验,提供社会大众具教育价值的「法普」知识。

「天字第一号」 

海基会义务律师的火车头 

1996年陆委会开办「台商张老师」咨询服务,他获邀担任法律顾问;200512月,海基会启动「义务律师」咨询服务,他以编号「天字第一号」义务律师的身分,领衔加入义务律师轮值,至今已迈入第18年,风雨无阻,未曾间断。值得一提的是,姜志俊也是「代班王」。有时排定的义务律师不克当值,他总是愿意抽出时间代班驰援,更不吝在咨询结束后,继续为陈情案的承办人说明释疑。他的热心与无私,也凝聚了海基会义务律师团队的向心力。

谈及服务经验,姜志俊说,两岸人民往来互动,尤须留意「法制差异」对个案适用法律的影响。他举例,中国大陆的物权制度与我方存有不小差异;又如,中国大陆可主张「代位继承」者,我方规定只有直系血亲卑亲属范围;而中国大陆对离婚订有「分居期间」、「冷静期」等规定,与我方法制大相迳庭。

投身公益数十载,姜志俊始终坚持「人生以服务为目的」的人生观,他相信「人性本善」,人与人之间可透过良善的力量相互影响。秉持这个信念,他会继续走在服务与公益的道路上,将专业与经验分享给每一位需要帮助的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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