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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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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名嘴在陆遭判刑案件之分析与建议◆文/蔡世明(律师)《交流杂志111年6月号第183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13

媒体报导,2019年3名来自台湾的股市名嘴在上海涉及一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遭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判3至4年徒刑,另有多位台湾股市名嘴分别被判缓刑2年3个月至3年不等。这起案件值得有意到大陆工作的台湾民众借鉴,赴陆工作前务必先瞭解任职的公司是否为合法经营,所从事的工作是否需要专门的资格及证照。

2018年5月,中国大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布对股市分析师廖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操纵市场行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

另2019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廖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案件,并依法刑事拘留。从警方通报中可知,除有3名台湾居民被刑事拘留外,还有4名台湾居民被取保候审,这些台湾居民都是廖某团队的讲师。

本文分析该案涉及的行政、刑事责任,帮助民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触法,并介绍相关查询管道让民众知悉与运用。

行政责任—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中国大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blog)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影片中公开评价、推荐39档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帐户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上述帐户不少和廖某有亲戚或工作关系,帐户的资金来源大多来自于廖某及其妻子。

中国大陆证监会追究廖某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任,认定其操纵市场行为是由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的系列行为,违反《证券法》(2014年修正)第77条第1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03条所述的情形,决定对廖某没收违法所得4,31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并处8,621万元罚款,合计金额达1.29亿元。而大陆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亦发布「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证监会提供46人名单为「不缴纳证监会行政处罚罚没款当事人」,廖某名列其中。

刑事责任—非法经营行为

中国大陆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起,被告廖某陆续设立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商务咨询中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影视文化工作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7家公司,在未取得大陆证监会经营证券业务许可的情况下,招募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讲师(其中部分为台湾居民),采用线上发布直播影片、解盘节目,线下举办讲座等方式,对公众提供有价证券、期货投资分析、预测、建议,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5亿余元。

2016年10月起,廖某偕同其他人利用其参股经营的公司,在未取得大陆证监会业务许可的情况下,开发销售具有推介股票性质的相关软体,对公众提供有价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建议,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本案庭审围绕两个争议点,一是由廖某实际控制的A公司是否存在非法荐股行为?是否存在非法经营?二是涉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是否为廖某实际控制?由于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移送廖某及相关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相关线索的函》及公安机关《抓获经过》清楚叙明案发经过,且相关被告到案后也证明实际控制人是廖某,讲师们开课、请假、薪资等都是由廖某决定,法院认定相关被告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参与廖某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其中,一名台湾分析师被判刑4年,另两位台湾分析师均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未宣告缓刑,其余涉案人则被判处缓刑2年3个月至3年不等。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为特许行业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属于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未经主管机关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此类业务,这是多数国家普遍的做法。廖某利用原财经节目主持人的名人效应,透过实际控制的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网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经营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多名不具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讲师,明知上述公司未取得相关业务许可,却透过举办线上及线下咨询讲座、报告会等方式,向公众分析、预测证券、期货投资的行情及价格走势,已属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最近在大陆透过直播节目、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推销教育课程的情况越来越常见,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价格高的课程更提供专人分析服务,标榜透过直播等方式「手把手」指导学员。但实际情况可能是,这些教育机构及其包装的「老师」不具备相关专业证照,大多是按照套路话术、诱导购买课程或按指导操作,再以专门的话术引导其继续缴费升级课程。

如需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可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网址:http://www.investor.gov.cn)—我要查询—机构信息,获取持有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合法证券机构咨询,以免受到非法荐股活动的侵害,并透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核实公司及人员是否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网址: https://exam.sac.net.cn/pages/registration/sac-publicity-report.html),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倘有需要知悉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其它相关讯息,可利用中国大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确认其持股状况、公司经营状况是否良好或是否受过处罚。另针对个人部份,可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打过官司、是否有官司缠身、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再利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查询是否有被执行的情形。

在陆工作 应留意是否需取得证照

台湾民众赴大陆地区工作,必须先了解自身所从事的工作类型是否需要取得专门资格或证照才能就业,如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建筑师、医师等,这些资料在2018年2月中国大陆国台办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第13条「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即可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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