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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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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电子化发票 对台商的影响◆文/段士良(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市场暨业务发展长 )《交流杂志111年4月号第182期(历史资料)》

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位化升级和智慧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部分地区及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开展全面数位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据此,相关省市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开展全面数位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本文分析比对原有的增值税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的管理办法,希望协助台商企业深入理解全电发票试点所带来的影响。

全电发票试点与现行发票管理的差异

(一)额度管理变化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1个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及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总额度调整。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注意要点:取消发票票面限额,采用总额度管理的模式,对于企业财票的资料融合可起到积极作用。企业财票资料比对的常见问题,由于票面限制带来的多对多映射关系,将得到改善。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大小,与税务风险评级、纳税信用级别等直接相关,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自检及管控提出更高要求。

(二)全电发票票面内容及样式变化

全电发票与目前使用的纸质发票、电子发票等在发票样式及发票内容方面进行调整。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注意要点:票面样式简化,取消一些非必要资讯,备注栏空白区域变大,为交易双方利用发票票面记录资讯元素提供更大灵活性。

(三)去税控设备化

试点纳税人透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透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资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透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注意要点:无需再申领税控硬体、申购票种及购买发票,可帮助减少企业在税控硬体管理方面的成本。同时,企业可自行搭建云平台并进行全电发票的集中化管理,优化流程并提高效率。

(四)全电发票平台管理

试点纳税人透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位帐户自动归集发票资料,供试点纳税人查询、下载、列印。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透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注意要点:全面数位化电子发票的推广,将进一步促进企业内、企业间,以及与税局端资料的交互融合,为未来税局与企业连线、即时申报等奠定资料基础。

(五)进项发票入帐确认

试点纳税人可透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帐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帐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要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帐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帐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帐。同时,增加进项发票入帐确认标识,如开票方及受票方均可查询到发票的入帐确认标识(待试点实施后进一步确认该功能),对于企业间协同将会发挥积极作用。

(六)去版式化与发票归档

试点纳税人可透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位帐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透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注意要点:全电发票可选择以资料电文形式交付,摒弃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平台化发票流转管理,将有利于简化企业内部票据管理流程,如供应商付款、员工报销等内部管理流程,可得到简化,并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假票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

除以上重要变化外,试点公告也对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发票红冲操作,以及试点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制定详细要求。全电发票试点采取去税控设备化的开票总额管理模式,使用最新的全电发票票面样式,将发票流转的全部流程集中在统一平台管理。

总体而言,全电发票试点公告中的各项变化,可加速企业财票的资料融合,提升企业间协同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票据管理成本,虽对企业税务管理提出挑战,但也为企业税务数位化带来契机。尚未参与试点的企业,可先检视内部票据管理流程,分析全电发票实施后企业流程及系统需做出的调整。同时,全电发票试点开启后,发票管理将经历一段新旧混合的过渡期,企业需及时制定好应对措施,在「新票新管法、旧票旧管法」的过渡时期,做好流程与系统的相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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