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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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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碳中和趋势:机会与障碍◆文/温丽琪(中华经济研究院绿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郑伊庭(中华经济研究院绿色经济研究中心辅佐研究员)《交流杂志110年10月号第179期(历史资料)》

21世纪的企业生存深受气候影响,电动车龙头特斯拉凭藉出售碳排放额度大赚碳权红利,光是2020年,碳权所带来的净收入便高达15亿美元,超越特斯拉贩卖电动车的收入;相反的,高碳排产业遭受撤资的新闻近年来屡见不鲜,甚至世界著名的品牌壳牌公司,其排放二氧化碳的行为遭到荷兰法院判定造成气候变迁,违反生命权和家庭生活权利等人权应履行之义务。

种种案例显示,气候议题成为企业的生死存亡战,不仅如此,联合国发布,超过130个国家承诺2050年前达成碳中和,各国因为承诺而提出全新的绿色新政工作。这股全球碳中和趋势为企业带来的是机会或是障碍?企业该如何转型?其实,检视最近各国的绿色新政已深入市场,显著影响企业活动。换言之,「环境永续」逐渐成为企业在市场生存的基本条件。在此条件下,企业如何因应全球的碳中和挑战,进而将气候威胁转变为市场机会?是所有企业无法逃避的重要课题。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迁问题小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于2021年8月10日公布第六次气候变迁评估报告,指出相较于1850年至1990年的全球温度,2011年至2020年的全球温度上升了1.09°C;在温室气体排放量最理想的情况下,2021年至2040年的全球升温非常有可能突破1.5°C。

达成巴黎协议目标 三大经济手段成关键

即使各国政府在2015年《巴黎协议》后,纷纷提出碳中和目标与气候政策,IPCC报告的评估结果仍揭示了人类距离《巴黎协议》「与工业革命前水准相比,在本世纪以前将全球平均气温升温幅度控制在2°C之内,并致力将气温升幅控制在1.5°C之内」的目标越来越遥远。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巴黎协议》后,各国的气候政策大多聚焦于能源议题,如发展再生能源、降低对化石燃料依赖等;然而,能源政策对企业来说并不具备足够的减碳诱因,还需要透过市场经济手段的介入,才能促使企业转型经济活动,这也是近年来各国积极透过「碳排放交易机制」、「绿色金融」、「碳边境管制机制」三大手段来推动减碳的主要原因。

减碳诱因透过市场 有效降低碳排放

过去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不需为其排放二氧化碳所产生的外部成本负责,但这些外部成本所造成的后果,却由全球人类共同承担,显然并不公平。因此,政府开始要求企业排放二氧化碳必须要有排放权,而大多数企业皆有排放二氧化碳的需求,创造减碳诱因的碳定价制度便应运而生。碳排放交易机制是国际上公认最公平有效的市场机制,政府首先会设立温室气体的总量管制目标,再分配二氧化碳的排放权给各个业者,且允许业者依据自己的排放需求,购买或卖出排放配额。

根据世界银行统计,至2021年4月,全球实施的碳排放交易机制总共有29个,其中,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规模最大,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量共计103亿吨,欧洲碳市场就占了超过80亿吨,产生高达两千多亿欧元的市场规模。随著全球愈加严格的气候政策,使得市场参与者预期未来配额将逐渐稀缺,因而更愿意支付高碳价来稳定本身的经济活动需求,同时造就全球主要碳市场的交易价格与交易量不断提升,全球碳市场的总价值也连年成长。

根据数据供应商路孚特(Refinitiv)的统计,2020年全球碳交易总市场价值达2290亿欧元,连续4年创下新高;欧盟碳市场价格更于2021年8月突破60欧元,为欧盟自2005年实施碳排放交易机制以来的最高点,显示在全球碳中和趋势下,企业若不即早进行减碳工作,未来将面对企业买的碳价格愈来愈高,甚至可能买不到。此一政策作法提升企业的生产成本,造成企业市场竞争力变化。

绿色金融:透过金融手段促使企业转型

2020年因为疫情,全球经济受到重创,各国政府纷纷计划将大笔资金投入永续领域,希望借此达到经济复苏与永续转型的目的。然而,政府及市场参与者要如何辨别哪些经济活动属于环境永续,避免绿色资金流入「漂绿」企业?包括英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皆提出了判断经济活动是否永续的标准,其中,欧盟在2020年3月发布的《欧盟环境永续分类法》(EU Taxonomy),最显积极与完备。

《欧盟环境永续分类法》和以往各国的绿色产业清单有所不同,分类法并非完全以绿能产业为主,即使是再生能源的制造,也要减少对环境的可能污染;同样地,传统制造只要能够减少对环境的可能污染,也是未来重要的永续企业。透过经济活动的环境量化标准,才能够真正避免漂绿。目前欧盟的永续经济活动包括「农林渔业」、「制造业」、「电力、天然气、蒸汽和空调系统供应」、「运输及仓储业」、「建筑和房地产活动」等13大产业类别、共计98项的永续经济活动。欧盟针对不同经济活动提出不同的环境永续量化标准。

至于,企业是否永续?是否能够得到资金的支持?须视企业对影响人类生存的关键6大环境目的表现而定,所谓6大环境目的包含:气候变迁减缓、气候变迁调适、水及海洋资源的永续性及保育、转型至循环经济、污染预防与控制、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复原。

为使「环境永续分类标准」更加具体、客观,并提供企业更明确的转型方向,欧盟在各项经济活动的环境目的加入了量化标准,例如:欧盟针对水泥生产的经济活动,设定每生产一吨水泥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需小于766g的标准,而发电业每发一度电,需小于100g的排放量。如此一来,才符合对于「气候变迁减缓」环境目的具有重大实质贡献。

从欧盟的绿色金融布局,企业看到了市场明确的机会。环境永续分类标准的建置宣示了「环境保护就是增加企业成本」的思维早已过时,在碳中和的趋势下,永续经济活动较高碳排产业更具竞争力,尽早转型经济活动,重新抢攻未来的商机才是真正王道。

碳边境调整机制:透过贸易手段加速各国减碳步调

碳边境调整机制则对排放高的企业非常具有威胁性。欧盟议会于日前通过欧洲气候法,明订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至少55%、2050年达到气候中和的目标。随著欧盟的排放限制愈趋严格,为了避免欧盟高碳排产业因生产成本提升,而将产业外移至其他管制较为宽松国家或地区的「碳泄露」情况发生,同时也为维护欧盟境内产业竞争力,并加速他国温室气体减排,欧盟于2021年7月14日提出了「碳边境调整机制」草案,规划自2023年起,各国高碳排产业出口至欧盟的产品须试行申报产品碳含量,并于2026年起,进口至欧盟的「水泥」、「肥料」、「钢铁」、「铝」、「进口电力」五大产业之产品必须视其产品碳含量的多寡购买碳凭证。

作为全球首个实施的「碳边境调整机制」,欧盟提出的草案受到各国瞩目,引起轩然大波,美国与日本更是陆续表态考虑实施「碳边境调整机制」,如未来主要经济体皆纳入相关措施规范,则将显著冲击我国的总出口量。企业应即早进行产品碳盘查、碳含量揭示,以及产品碳减量相关工作,以避免我国产业在此趋势下,逐步失去国际贸易上的竞争力。

碳中和是全球环境与经济的竞赛

全球碳中和趋势,代表全球经济的警钟已然响起;特别是企业将陆续受到各种环境相关的压力,从环境权的要求、绿色金融和碳边境调整相关机制等国际趋势,我们可以看到未来的企业经营转型不易,但为了人类的生存,必须发展成为永续的经济活动。全球碳中和趋势不仅是一场环境的竞赛,更是一场经济的竞赛。我们期待,政府除尽快发展与国际趋势相符之碳价政策外,更应了解我国经济活动因应上的各种配套,以有效带动我国企业转型及因应全球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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