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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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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有助于台湾扩大国际经贸空间 文/林祖嘉《交流杂志99年2月号第109期(历史资料)》

近年来,东亚国家之间进行经济整合的速度非常快,比方说,东协十国在二○○二年与大陆签署了综合性经济架构协议(CECA),并且已于今年初完成全面降税;东协与韩国于二○○五年签署CECA,亦于今年初全面降税;东协与日本于二○○八年签署经济伙伴关系(EPA),将于二○一八年完成全面降税。同时,东协与纽澳于二○一○开始自由贸易协议(CECA),预计二○二○年完成全面降税。再比方说,我们最主要的竞争对手国韩国,也在二○○五年与东协签署CECA;二○○八年与美国签署FTA,二○○九年与欧盟签署FTA。
  在过去几年当中,当亚洲国家都纷纷签署FTA时,台湾也曾与巴拿马、瓜地马拉、尼加拉瓜、宏都拉斯、萨尔瓦多等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但是台湾与这些签署国家的贸易只占台湾对外贸易的○‧一八%。为什么我们政府去找这些国家签署FTA,而不去与我们主要的贸易伙伴签署FTA呢?相信大家都知道,中国因素是一个最大的阻力。
  由于对外贸易一向就是带动台湾经济成长的引擎,而台湾对中国大陆的出口占台湾总出口的四成,所以如果台湾要找一个单一的国家来签署FTA,中国大陆就应该是我们要最先努力完成签署的对象。但是,扩大与中国大陆的经贸关系固然对于台湾的经济成长会有很大的贡献,不过,中国大陆的市场绝对不会是台湾想要争取的唯一市场。事实上,对台湾的产品而言,全球每一个国家与市场都应是我们争取的对象。我们认为中国大陆也应该很清楚,对外贸易对大陆经济成长亦扮演重要角色,应该知道全球贸易对于开放经济体系的重要性。
  在二○○八年底,中国大陆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在发表「对台湾同胞书」中,曾经提出所谓胡六点中的第二点就说的相当清楚:”两岸应该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两岸可以为此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显然,中国大陆也了解国际经贸空间对于台湾的重要性,所以胡锦涛先生才会说出在两岸签署经济合作协议后,双方可以进一步讨论两岸如何发展与亚太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性。
  所以,我们政府其实现在就应该开始与某些国家进行自由贸易的对话与协商,例如新加坡。等到今年两岸签署ECFA之后,政府就可在最短的时间内与新加坡签署某种形式的自由贸易协议。如果台湾与新加坡签署FTA,将是一个很重要指标,台湾未来再与东协、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签署FTA的机会,就会增加很多。因为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当台湾的商品卖到中国大陆免税,而中国大陆再卖到东协免税,那为什么不让台湾的商品直接卖到东协免税呢?同样的,东协商品到中国大陆免税,从中国大陆再到台湾也免税,那为什么不让它们直接从东协到台湾免税呢?
  当然,我们必需强调的是,在与中国大陆签署ECFA之后,台湾未来与其他国家签署FTA的机会会增加,因为政治上的阻力会少很多,但是这并不表示台湾就一定能成功的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签署FTA。以东协为例,东协已经分别和中国大陆、韩国、日本签署了FTA,我们相信在台湾与中国大陆签署了ECFA 之后,他们与台湾签署FTA的意愿自然也会很高。台湾是否能与这些国家签署FTA,仍然需要台湾本身的努力,比方说,当我们与东协中的泰国协商时,他们很可能会要求台湾开放稻米市场,或是其他农产品市场。到时,台湾同意让步的多寡,将是决定台湾能否与这些国家签署FTA的最关键因素。同样的。美国现在与台湾在协商「贸易与投资架构协议(TIFA)」,同时要求台湾开放美国牛肉进口,而台湾人民抗议的声音已经很大了。未来如果台湾要与美国协商FTA,美国一定会要求台湾开放更多的农产品进来,未来台湾是否能接受美国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研究。
  最后,也有些国内学者认为,在两岸之间签署ECFA时,应该要求中国大陆同意或不阻挠未来台湾与其他国家签署FTA,并且在协议书中明文写下来。这种想法虽可理解,但是我们认为如果把这些想法写在条文中,对台湾可能是坏处要多于好处。因为,如果真的有类似的条文出现,是否代表我们同意中国大陆享有台湾对外发展的同意权?再说,ECFA明明是一个双边协议,如果再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放进来,可能节外生枝,反而阻碍ECFA的签署。
  我们认为台湾的协商代表应该在两岸签署ECFA时,表达我们对于国际经济空间的关注。而且,由于中国大陆已经知道台湾对于扩大国际经贸空间的急迫性,个人认为两岸之间应该建立一些默契,让台湾得以在两岸签署ECFA 之后,与一些主要的经贸国家签署FTA,才是对两岸都有利的最佳解决方案。就像去年马英九总统上任以后,两岸立即展开所谓的外交休兵,双方再也不必为了互挖邦交国而大演金钱外交的戏码,这就是一种两岸默契的最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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