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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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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会」第四次例会圆满举行■整理/海基会经贸处《交流杂志102年2月号第127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26

「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合会」)于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大陆广州举行第四次例会,双方针对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形、投保与海关合作协议、产业合作、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ECFA后续协议等五项议题交换意见。

ECFA早收计划执行情形

在ECFA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情形方面,依大陆海关统计,从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月底,大陆自台湾进口适用关税优惠之货品累计金额约一○九‧七亿美元,关税优惠约五‧七二亿美元。另依我方海关统计,从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月底,台湾自大陆进口适用关税优惠之货品累计金额约二二‧三亿美元,关税优惠约六七九○万美元。

在「服务贸易」方面,依我方统计,陆资依据ECFA早收清单来台投资件数,非金融企业共有六十件,投资或增资之金额约二○四七万美元;金融机构计两家,投资金额约九一四八万美元。依陆方统计,台资非金融企业依据ECFA早收清单赴大陆投资之家数约一百五十三家,投资金额约七‧一九亿美元;台资金融机构依据早收清单获得优惠待遇共计二十六家。此外,我方从ECFA早收清单实施以来已有十一部电影出口大陆。

投保与海关合作协议

在「投保」与「海关合作」协议方面,「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及「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于二○一二年八月第八次「江陈会谈」完成签署,双方正各自进行内部相关程序,促使协议尽速生效。同时,双方针对有效落实协议执行,已展开相关工作。

针对投保协议,双方商讨协议执行的相关机制与协议生效后拟交换之各项文件等议题,同时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保护双方投资人权益,便利双向投资,充分发挥协商、协处、调解等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作用,以确保协议的落实与执行。 针对海关合作协议,双方海关于二○一二年十月举行的海关合作工作小组会议中,决议成立五个专家小组,并规划各组具体合作内容,同时设立两岸海关各组联络热线及联络人,以利海关合作协议正式生效后,尽速启动各合作事项之实质运作,确保ECFA货品贸易往来更为便捷与安全。

产业合作

在两岸产业合作方面,双方举办两次「两岸产业论坛」。第一次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大陆昆山、第二次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台湾新竹举办,双方并选择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TFT—LCD和电动汽车等五个产业进行合作。

未来LED照明部分,推动哈尔滨寒带照明试点及山西试点;在无线城市部分,将持续推动成都、宁波及福州试点与TD—LTE产业合作;在低温物流部分,将持续完善与研究创新试点模式,积极推动试点合作;在TFT—LCD部分,将持续运用双向投资机制,共建两岸创新显示产业链;在电动汽车方面,加强落实推动合资企业电动汽车产品示范运行。

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

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方面,目前台湾外贸协会所设立的台湾贸易中心已在大陆上海、北京挂牌运作;大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已完成相关申请审核作业,将正式在台北挂牌运作。

ECFA后续协商

在ECFA后续议题的协商方面,经过经合会「货品贸易」、「服务贸易」及「争端解决」等工作小组的协商,双方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签署协议。

在「货品贸易」方面,双方就一般性条款进行讨论,针对五项专章,取得重要协商进展,并就协议产品范围、降税模式的分配比例等技术性议题充分交换意见。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安排数十个业务主管部门对市场开放要求进行对口讨论,取得积极成果,已就协议文本多数条款达成一致。

在「争端解决」方面,双方就争端解决机制设计理念、争端解决的基本原则、程序架构以及争端解决协议的主要内容充分沟通,并已就协议的适用范围、咨商程序、调解程序、审查程序、执行程序等内容达成诸多共识。

两岸经贸协商重要平台

经合会经过两年来的运作,举行过四次例会,已经成为两岸经贸领域制度化协商的重要平台。透过此一平台,双方已就两岸投保协议与海关合作协议完成协商,并由两会完成签署;同时,积极推动ECFA后续协议的协商、持续深化早期收获计划执行成效、推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机构,均获得进展。双方认为,面对全球经济存在高度不确定性,两岸需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以稳定、发展及繁荣两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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