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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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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SARS到H7N9:两岸防疫部门交流合作之发展■文/柯玉芬(行政院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科长)《交流杂志102年6月号第129期(历史资料)》

二○○三年大陆爆发SARS新兴传染病,由于大陆未即时公开疫情资讯,使这个前所未见的传染病如入无人之境,在短短的几个星期内快速蔓延到全球近三十个国家。当时两岸防疫部门并无任何联系管道,再加上我国并非世界卫生组织的成员,在缺乏疫情资讯的情况下,无法采取适当的因应措施,以致染病民众返台后引发后续传染,不仅造成不少人民伤亡,更严重冲击经济活动及造成社会恐慌。而大陆除了同样疫情惨重之外,更成为国际交相指责的对象。

SARS疫情萌发两岸防疫交流

全球经历过SARS的痛苦教训之后,均体认到在全球交通如此快速便捷的时代,传染病已没有边界之分,防疫工作需要共同合作,才能建立更坚强的防线,而两岸防疫部门也开始萌发进行交流的想法。

两岸民间组织—欧巴尼基金会与中华预防医学会,从二○○四年起开始共同合作,每年轮流定期举办「海峡两岸传染病防治研讨会」。此外,其他民间学、协会也会不定期举办两岸研讨会,讨论各种传染病议题。这些研讨会除了安排专家学者与会之外,也同时邀请两岸防疫官员参加,因此防疫官员开始借由这些民间建立的非正式平台,进行资讯和经验交流,经由这些互动,使双方有机会相互了解,为后续的交流合作建立基础。

首度携手防治结核病

二○○七年七月,台湾有一位多重抗药性结核病患者,在治疗中擅自搭机至大陆南京旅游。鉴于该病患具有传染力且该疾病不易治疗,为避免扩大传染,我们在得知消息后,首度尝试与大陆防疫部门联系,派遣防疫医师前往处理,在双方共同合作下迅速找到病患,除先协助病患在大陆就医治疗外,再安排经由小三通路线返回台湾。此一事件是两岸防疫部门首次携手合作,不但防止抗药性结核病的散播,也为防疫合作建立良好的模式。

共同防治H1N1新型流感

二○○九年四月,墨西哥和美国爆发H1N1新型流感疫情,疫情快速在全球蔓延,为了避免重蹈SARS疫情的覆辙,两岸防疫部门建立了H1N1疫情联系窗口,这是两岸首次建立的固定联系管道,一直运作到同年七月疫情结束。在这段期间,双方互相通报确定病例、密切接触者、机场检疫发烧旅客及提供相关防治作为和流行病学资讯,使彼此能够尽快地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后续传染的机会和速度,对于共同防治H1N1新型流感的确发挥极大的助益。

同年六月,全球已有七十多个国家出现疫情,包括两岸在内,更有不少国家出现广泛的社区流行,因此世界卫生组织宣布进入H1N1新型流感大流行最严峻等级的第六级警戒。鉴于双方人民往来密切,为了增进疫情防治及因应能力,大陆卫生部来函邀请本局共同召开「两岸H1N1新型流感防治工作研讨会」,我们在专案报准后前往深圳与会,以进一步了解彼此的防治措施及交换意见,这是两岸防疫官员首次共同召开会议,对双方的交流合作具有指标性意义。

基于两岸常见传染病的防治需要,两岸防疫部门于二○一○年又分别于上海和台北共同召开肠病毒防治和多重抗药性结核病防治两项研讨会,然而这些研讨会均为专案核准,非常态性交流。

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

两岸从二○○一年开放小三通,二○○六年开放传统节日包机,到二○○九年开放定期航班,双方交流的地理区域愈来愈广,人民往来也日趋密切。二○一○年台湾人民赴陆已逾五百万人次,大陆人民来台也将近一百六十万人次。密切的人员交流和快速便捷的交通往来,极易增加传染病传播的风险、速度和范围,因此两岸防疫部门均认为有必要将过去仅就特殊案例进行的防疫合作转化为常态性机制,并扩大防疫合作范围和加深合作内涵,以共同面对传染病的挑战,提供人民更好的保障。

另一方面,随著两岸关系的和缓,除了海基、海协两会恢复会谈之外,两岸卫生首长也藉参加世界卫生组织大会之际会面交流。二○一○年卫生署杨志良署长与大陆卫生部陈竺部长会晤,双方均表达加强两岸卫生合作及洽谈签署卫生合作协议的想法。因此本局随即配合卫生署和陆委会规划,著手研拟防疫所需之各项合作事宜,并与双方主管两岸事务部门、卫生部门、海基及海协两会共同进行多次业务沟通及磋商,终于在同年十二月第六次江陈会谈,由江丙坤董事长及陈云林会长顺利完成「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的签署。该协议经送立法院备查后,于二○一一年六月生效,成为两岸防疫部门进行交流合作的依据。

传染病防治合作主要列于协议第二章,共五条条文,重点包括:(一)就涉及两岸人民健康之传染病相关讯息、通航口岸之检疫作为及防疫合作交流事项建立联系窗口。(二)就一般传染病监测、检疫、疫情资料及重大疫情进行定期或即时讯息交换及通报,并提供完整之讯息及回应查询。(三)相互通报重大传染病疫情,以利于双方掌握疫情资讯、采取有效措施、提供必要之紧急防疫协助及共同进行疫情调查之合作。(四)建立部门专家定期会商及互访之制度,以促进防疫政策、检验技术及研究发展之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并就共同关切之传染病与处置措施进行合作。

防疫交流合作常态化

二○一一年八月,双方首次在北京召开会议,在传染病防治部分设置传染病防治及检验检疫两个工作组,由卫生署疾病管制局与大陆防疫和检疫部门分别建立联系窗口,并于讨论决定各项具体合作细节和运作机制后,自此开展常态性交流合作。

在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和研讨会部分,双方陆续就各自的法定传染病、通报系统、疫情通报内容、港埠检疫作业等制度进行介绍,也就流感、爱滋病、肠病毒、港埠传染病风险评估及登轮检疫等议题进行研讨,并开始研商生物材料交换机制及寄生虫防治等合作计划。在资讯交换部分,双方已就流感、肠病毒、法定传染病监测、两岸直航入境旅客有症状及发烧人次、特定直航港埠卫生监测及法定传染病监测统计年报等资料进行交换。至于重大疫情通报,双方曾相互通报大陆新疆小儿麻痺疫情、广东及贵州人感染H5N1禽流感病例、台湾三名禽场员工具有H5N2禽流感抗体、自大陆走私禽鸟带有H5N1禽流感病毒、四川腺鼠疫病例以及近期发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此外,我们曾向大陆查证河北某医院发生疑似SARS疫情的传言,经确认为腺病毒感染,大陆亦曾请我方提供成人免疫缺乏症候群的相关研究资讯。

经由这样的常态化交流,有助于了解传染病的流行趋势,以便侦测异常状况及向民众加强卫教宣导或发布警讯,可以对于重大疫情即时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并迅速厘清传言,降低民众不必要的恐慌,对于两岸的疫情防治,有实质的效益。

H7N9疫情防治显现签署协议的成效

大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大陆卫生部改制)于今(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发布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大陆疫情联系窗口亦于同日向我们通报此一资讯,之后双方透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每日进行疫情资讯更新及相互查证,迄今达百次以上。大陆并主动提供其H7N9病患诊疗方案及确诊病例之确认流程供我们参考。

由于H7N9禽流感病毒过去未曾引起人类疾病,此次却造成人员死亡,显见其特殊性及高危险性,因此我们于四月五日向大陆表达派员实地了解疫情状况之意愿,当日即获得大陆善意回应。我们指派的两名专家立即于四月六日到九日前往上海了解当地H7N9流感监测、疫情调查、病患诊治、院内感染防治及传统市场禽类交易管理情况等情形,获得很多宝贵资讯。另外,为了验证实验室检验方法的准确性以及研究病毒特性,我们于四月七日洽请大陆提供H7N9病毒株,大陆亦于隔日即回复同意,经双方完成相关程序与准备工作后,病毒株于四月二十日空运抵台,我们已展开各项研究中。双方并共同研商两岸直航及小三通港埠强化H7N9流感疫情管理措施,协调交通业者配合劝导出现疑似症状旅客暂缓前往对岸及通报有症状之登机旅客名单,以强化边境检疫措施。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是两岸签署医药卫生合作协议、进行常态化交流以来,首次遭遇起源于大陆的重大疫情,双方依据协议进行的各项防疫合作,使我们可以掌握各种资讯,对于研判疫情发展和研拟因应措施有极大的帮助,也显现出签署协议的成效。

由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感染源和传染途径尚在调查研究中,也尚没有科学证据证实这个病毒可以持续由人传给人,目前立即造成大流行的风险并不高。然而流感病毒的多变异性使它具备引发大流行的能力,因此全球莫不竞相投入相关研究,而这也为未来两岸防疫合作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海峡两岸防疫交流合作现有的一些成果是双方官员和专家学者一步一步耕耘出来的,寄望双方珍惜现在、努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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