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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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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冻卵吗—中国大陆单身女性力争生育权◆文/刘向云《交流杂志109年8月号第172期(历史资料)》

  • 更新日期:112-07-13

今年5月19日,中国大陆召开全国两会前夕,长期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向政协大会提交〈关于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建议〉,建议制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法》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施条例》,并将有关生殖权益的文件增列「非婚女性」,适当放开辅助生殖限制,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让「冻卵」话题,再度引起舆论热议。

「冻卵」渐成单身女性的生育保险

「冻卵」,是指为了阻止卵子随人体老化,在女性健康时取出卵子, 采用冷冻技术进行冷冻的行为。1986年,这项技术第一次应用于人类辅助生殖,当时澳大利亚的专家首次复苏人类女性的冷冻卵子, 并成功形成胚胎、受孕,诞生第一个被称为「冰宝宝」的试管婴儿。这项技术,起初是为疾病治疗而急需保存生育力的女性提供保障,但随著社会变迁,目前进行非医疗性「冻卵」的女性越来越多。只是对中国大陆的单身女性而言,仍处于争取相关权利的阶段,根据中国大陆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第十三条:「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到目前为止还不允许单身女性进行「冻卵」。要想「冻卵」,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三证」缺一不可。

尽管如此,2019年12月23日中国大陆还是有第一桩因「冻卵」引发的人格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件起因是,原告徐枣枣(化名)因单身身份,被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知,没有冻卵资格。徐女士尝试咨询某些提供国外冻卵服务的仲介机构,但高昂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屡次碰壁后,她决定对医院提起诉讼,主要诉求就是要医院把单身女性生育权还给她。可想而知本案判决结果会以败诉收场,但徐女士表示,还会继续上诉。

因社会风气与经济条件,越来越多女性选择晚婚甚至不婚,部分女性暂时没有生育需求,她们不想因为年龄到了而结婚,更不想因为年龄而生子,但不代表她们未来没有生育需求,也许想生的时候,已经不容易受孕,这种现实让中国大陆的单身女性面临高度的生育压力。于是,「冻卵」成了一种生育保险,让未来多了一种选择。

「冻卵」受精率低 妊娠并发症风险高

但从生理的角度来看,女性在30岁后,生育力开始逐渐下降,目前医学将大于35岁的女性定位为高龄产妇,不仅不容易受孕,而且流产、胎儿畸形、妊娠并发症等风险也会增加。而且在「冻卵」的四大步骤中,取卵环节一旦操作不当,没有在无菌环境里操作,很容易出现感染、大量出血等危险情况。

此外,卵子解冻后,很难保证受精与怀孕没问题,「冻卵」的正常受精率、优质胚胎率远比新鲜卵子低。再者,一般有意进行「冻卵」的女性年龄都超过35岁,卵子的数量、质量都明显下降,即便解冻成功,怀孕和分娩过程中仍然面临著比年轻女性更高的妊娠并发症风险。以我国国健署统计为例,35岁以下妇女以新鲜卵子进行试管婴儿,活产率仍有36%,如果超过40岁,活产率只剩7%。

反对者认为,「冻卵」并不是解决潜在社会问题和家庭问题的办法,这不能满足女性职业、生育两不误的需求,它只是使目前存在的问题延迟出现而已。同时,促排卵、取卵、冷冻、解冻复苏等技术的医疗费用高昂,意味著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才能实际应用,有失公正性。据美国辅助生殖技术学会公开的资料,在美国完成服用药物促排卵、取卵、冻卵、解冻、体外授精、植入体内的整个周期,花费大约在1万到1万5,000美元之间,英国冻卵的费用相去不远,完成整个周期至少需要6万元人民币。

再讲到孩子的意愿,有学者对11到25岁的青少年进行的调查显示,青少年更希望自己出生时母亲的年龄不大于30岁,父亲不要超过35岁。但进行「冻卵」的女性平均年龄超过35岁,意味著真正生育的年龄将会更大,而希望有较年轻父母的主要原因是担心过早失去双亲,这对孩子日后的生活表现、健康和寿命都会有影响。

力保生育权 造就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权

相较于上述的反对意见,支持单身女性拥有「冻卵」权利的人也有话要说:

首先,违背《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的是基本国策,因为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无论是否已婚,均可基于「生殖保健」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申请保存精液。单身女性却不能「冻卵」,所以有许多单身女性女青年直呼:「『冻卵』应该开放,缘分、好男人我都能等,但我的生育力等不了。」

其次,女性在经济社会中地位不断提高,大部分职场女性要兼顾事业和家庭,不能在最佳年龄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剥夺她们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权利,很可能使其丧失生育机会。就法律而言,人应该有权利决定何时生育;而养育孩子则需要生活计划。生育和养育二者,不应顾此失彼,养育尤其更重于生育。

第三,具有生育意愿的单身女性会冒险选择非法机构,或者到境外医疗机构进行「冻卵」,变相加大非法行医风险。

第四,「冻卵」是一项选择性技术,就像整形术一般,不需要为所有人提供,部分人没有能力负担和享用,很正常。

第五,缺少伴侣是单身女性「冻卵」的主要动机,要找到一个愿意和她一起生养孩子的伴侣并不是可以计划的事。女性有给将来的孩子提供更加适宜生活环境的权利,社会不应阻止。

「冻卵」市场商机大 台湾成大陆单身女性重要选择地

随著冻卵技术的成熟,卵子解冻后存活率的提高,「冻卵」由此成为越来越多国外女性的辅助生育手段。根据美国辅助生殖技术学会公布的资料,冻卵案例在2016年为8千825例,到2017年增长至10万936例,英国也有相同的趋势。以色列甚至担心30到41岁的女性生育力下降,允许进行4次取卵过程或获取20颗卵子进行冷冻,费用由以色列不同的健康基金支付。瑞士国会甚至建议为女性提供「冻卵」作为生日礼物。

中国大陆单身女性「冻卵」启蒙者,应该是女演员徐静蕾于2015年公开自己于2013年前往美国的冻卵经历开始。从此之后,中国大陆单身女性奔赴国外或境外「冻卵」的举动,不时会在媒体报导中出现。2017年4月中国大陆「携程网」甚至出现一个名为「美国冻卵游」的旅游项目,引发关注。据「携程网」工作人员表示,中国有7亿女性,随著大城市高龄女性群体越来越大,冻卵有很大的市场潜力。

至于台湾,虽然《人工生殖法》对试管婴儿、捐赠生殖细胞各方面有所规定,但在「冻卵」权益方面,并未对单性女性有所限制,全凭个人意愿,例如歌手田馥甄曾在受访时聊到,有考虑将重启冻卵计画并排入行程里,希望趁35岁之前先做好准备。甚至第一名模林志玲也传出为了保住生育机会,曾前往医院进行「冻卵」。

台湾在相关技术方面,好的生殖中心成功率可达9成以上,费用仅为欧美国家3分之1左右,近年来成为大陆单身女性寻求境外「冻卵」的选择之一。部分生殖中心负责人也认为,这可为台湾的医疗产业提供商机,例如送子鸟生殖中心暨爱生育银行王怀麟副院长就曾指出,该中心大陆客人占了5、6成左右。也有来自港澳、新加坡,甚至是欧洲的华人。

目前很多国家都已开放单身女性「冻卵」,但因风险仍高,并不鼓励非医疗性的「冻卵」,例如美国不孕症医学会就不建议「为延迟生育而做卵子冷冻」,目前的研究结果多是来自年轻重症病人,尚未有真正以延迟生育为目的的长期报告,所以长期冷冻卵子后(如10年后)的成功率、是否会造成小孩未来发育、智慧等各方面的异常,仍是未知数。

整体来说,「冻卵」涉及到医学、伦理、法律、经济等层面的问题,中国大陆可能还需要经过一番广泛的辩论,才能取得多数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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