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月一日
四、证件查验
近海船员须持登轮作业证件或旅行证件领取当地查验证件;远洋船员须持海员证件。在双方商定的过渡期内,近海船员可持登轮作业证件或身分证件领取当地查验证件。
七、接驳船舶
双方同意船员接驳船舶须符合对客船等有关技术安全标准要求,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搭载非本船船员人数的证明文件。
双方同意海峡两岸海运协议许可的海上客运船舶,可搭载持各自主管部门发给许可/旅行证件的船员,往返两岸直航港口履行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