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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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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两会第九次高层会谈

  • 更新日期:109-09-14
时间
102-06-20~102-06-22
地点
上海
主谈人
林中森、陈德铭
主题

1.协商「两岸服务贸易」议题
​​​​​​​2.为两会下阶段优先协商议题进行安排

成果
1.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2.就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达成共同意见
3.对两岸后续协商议题做出安排
4.重点检讨两会已签署协议执行成效
5.同意今年下半年尽速召开第二次「两岸协议成效与检讨会议」
6.持续推动两会会务交流
协商概述

壹、前言

一、 有关「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双方议题主管机关官员在两会联系安排下,密集进行业务沟通,因涉及领域十分广泛,问题复杂,历时2年多,终于获致相当程度共识。

二、 随著协商日程推进,陆委会正式授权海基会,就「两岸两会第九次高层会谈」相关事项,与大陆海协会进行安排与商谈、就「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与海协会签署协议。

三、 嗣经联系安排,两岸两会于本年6月14日下午,于海基会2楼公亮厅,举行副董事长层级第一次「预备性磋商,由海基会高孔廉副董事长与大陆海协会郑立中常务副会长分率两会协商团队就相关议题进行磋商,除就「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文本与附件进行核对,并就协议签署后之落实执行事宜交换意见;同时商定两会第九次会谈具体日程安排,决定第九次高层会谈订于6月21日在大陆上海市东郊宾馆举行。

贰、会谈主要行程

  6月18日,海基会先遣团在马绍章副秘书长率领下,先行前往上海市,进行相关先期准备工作。6月20日上午,海基会协商代表团由林中森董事长率领,搭机飞抵上海市,全团于6月22日下午返抵国门。在上海50小时期间,与海协会陈德铭会长、郑立中常务副会长、国台办张志军主任及上海市市委韩正书记等人进行会谈、磋商及会见,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达成「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的共同意见」。相关重要行程进行如下:

一、预备性磋商

6月20日下午3时至4时30分,海基会高副董事长与海协会郑副会长举行副董事长层级第二次预备性磋商。

二、高层会谈

6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20分,海基会林董事长与海协会陈会长进行两会高层会谈。

三、签署协议

6月21日下午2时,海基会林董事长与海协会陈会长正式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并循例互换纪念品。

四、记者会

6月21日下午2时30分,海基会与海协会协商代表团先后召开中外记者会。

五、会见

(一)6月21日下午4时,大陆国台办张志军主任会见林董事长及海基会协商代表团一行。
(二)6月21日下午6时,大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会见两会协商代表团。

参、本次会谈的意义与成果

一、落实两岸制度化协商,继往开来,再创新局

  「两岸两会第九次高层会谈」系两会新任领导人上任后,两岸首次举行正式会谈,并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代表两岸制度化协商持续稳定运作。五年多来,两岸共签署19项协议、发表2项共识、3项共同意见,透过各项协议,建立双方互动机制,是双方「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的具体实践。未来,在过去建构的坚实基础上,两岸制度化协商将「继往开来,再创新局」,推动两岸协商新领域,发挥更大功能与效益,为人民创造更多的福祉。

二、签署「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两岸间依据ECFA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完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业的市场开放,系由各服务业主管机关依据「利益极大化、冲击极小化」的原则,进行专业评估,并经与产业界沟通后,再与陆方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充分保障我方利益。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于双方投资、贸易环境及经济自由化市场开拓,创造有利空间,也对ECFA后续协议之协商产生积极的推进力。两岸服务贸易往来制度化后,将使我方业者能享有提高持股比例、增加业务范围和贸易便利化等开放内容,协助台商以优惠的条件拓展大陆服务业市场,提升台商在大陆市场竞争力,并扩大吸引陆资来台投资,活络市场。

  未来,「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将依规定通知WTO,释放两岸更自由化的讯息,共创两岸经济的繁荣与双赢,同时也能为台湾加入「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TPP)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等区域经济整合协议创造有利的条件。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不但对外强化台湾贸易自由化讯息,对内展现政府施政决心,并扩大两岸互信层面,迈向两岸经贸更深入的互利交流合作,具体提升ECFA效益,是为两岸人民及企业兴利的协议,也是「互利互惠、共创双赢」的协议。

三、达成「海基会与海协会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的共同意见」

  有关「金门自大陆引水」议题涉及金门地区整体水资源供给,事关金门地区民生需要,亦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一件大事。

  本次会谈,两会就金门用水之原则性问题具体交换意见,并达成有关解决金门用水问题的共同意见,有效解决金门居民用水问题。双方将积极全力促成,并同意依各自程序协调主管机关积极推动。

四、对两岸后续协商议题做出安排

  第十次会谈的协商议题,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六项议题,包括:

(一)ECFA后续之货品贸易协议、争端解决协议,并争取于今年底前完成协商,签署协议。
(二)「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地震监测合作」、「气象合作」。

  以上合计六项议题,任何一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协议。
  另双方也同意就环保议题,积极推动两岸业务主管机关开展交流与研讨。

五、检视两会重点协议执行成效及策进作为

(一)本次会谈,双方共同检视两会已签署重点协议的执行情形,包括旅游、空运、海运、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食品安全、ECFA、投资保障和促进等协议等。尤其对于台湾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经济犯的遣返、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个案赔偿问题,海基会除再次表达舆论及民众的关切,期盼大陆方面能尽速积极处理改善。

(二)海基会也提出大陆旅客来台转机便利化的建议,目前台湾旅客至大陆转机并无限制,而且大陆旅客由第三地转机前往美国等地的比例很高,故此项便利性开放措施,不仅符合公平原则,亦有助双方转机市场之竞争力,建议陆方依照航空惯例尽速处理。

(三)另海基会也将投资争议案件及人身安全之具体个案如数交予陆方,陆方表示,将积极协处。此外,双方也同意于今年下半年尽速召开第二次「两岸协议成效与检讨会议」,以贯彻落实协议执行,提升民众对两岸协议签署的信赖与支持。

肆、结语

  自2008年6月,两岸两会恢复制度化协商以来,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已迈向常态化的成熟阶段。透过两岸制度化协商的有序运作,两岸两会共举行了九次会谈,签署19项协议并发表2项共识、3项共同意见,范围涵盖三通、观光、食品、医药、渔工、检疫、共打犯罪、经济合作、智财保护、金融监理、货币清算、核安通报及投资保障、海关合作、服务贸易等,每一项协议都秉持「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依循「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经后政」的优先顺序来处理,并以「对等、尊严、互惠」之原则进行协商,不仅务实解决两岸交流所衍生的相关问题,提供两岸人民制度化的保障,并且开创两岸经济发展的利基。

  展望未来,海基会仍将遵照  马总统宣示并经行政院会通过之「黄金十年国家愿景」中有关「和平两岸」之愿景及政策纲领,在政府授权下,秉持「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国会监督」之原则,扩大与深化两岸在经贸、文化、科技、环境、社会、法治及人权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互动,促进两岸人民更深入的了解与更广泛的合作,使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繁荣发展不断精进。

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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