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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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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与经费

  • 更新日期:113-09-18

1990年11月21日召开海基会捐助人会议,由原始捐助人共同捐助基金新台币(以下同)6亿7,000万元成立;1991年至2021年陆续收到各界捐助款计14亿7,300万元,另经第11届董监事第5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6日经大陆委员会许可,以基金填补累积短绌3,583万3,193元,合计法定基金总额为21亿716万6,807元。

依本会「捐助暨组织章程」第三章,本会之会计年度,与政府之会计年度同。本会应于会计年度开始前拟定业务计画及预算,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主管机关办理。本会基金之保管及运用,应于会计年度终了后编制基金保管及运用报告、暨全年度决算,经监事查核,提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请主管机关办理。

依本会「捐助暨组织章程」第五条,本会经费之来源为:基金运用之孳息、委托收益、政府或民间捐赠、提供服务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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