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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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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协议之效应及政府因应措施 文/黄志鹏《交流杂志99年4月号第110期(历史资料)》

一、 前言
  近年来世界各国除了在WTO的多边架构下进行经贸自由化外,亦纷纷投入区域经济整合,其中以美洲及欧洲的进展较为迅速,亚洲区域经济整合则起步较晚。但最近几年,亚太地区内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谈判与洽签也渐成风潮。我国因为国际政治处境特殊,一直被排除在亚太经济整合架构之外,并已对我经贸造成一定冲击。
  面对亚太地区自由贸易的潮流,政府有责任让国人了解,目前我国的国际处境及对台湾经贸的可能影响,及早作好各项因应,并让国人体认为什么要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以下简称「两岸经济协议」),从而支持政府政策,成为政府推动两岸经济协议的最大助力。

二、 区域经济整合的现况与未来发展
  近年来,WTO杜哈回合谈判延宕,多边贸易体系自由化进展受阻,未来进程充满不确定因素,各国纷纷强化区域经贸结盟,国际间签署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蔚为风潮。依据WTO之统计,自GATT时代至二○○九年十月一日止,共有两百六十六个RTA(区域贸易协定)/FTA(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实施。特别是近年来发展迅速,自二○○○年至二○○八年间,每年约有十一至二十四个RTA/FTA生效实施,这九年生效的RTA/FTA共计有一百四十八个,已超过前述总数的二分之一。
  邻近我国的东亚国家,已成为全球最热衷洽签RTA/FTA的区域之一。至二○○九年十月一日止,东亚共有四十一个RTA/FTA生效实施,如东协分别与中国大陆、韩国、日本签署之自由贸易协定已陆续生效实施,其中东协与中国大陆、东协与韩国已于今(二○一○)年起,大部分货品进口关税降至零。此外,东协与澳纽、印度,亦分别于二○○九年二月、八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于二○一○年初生效。除此之外,中国大陆及我们主要竞争对手国韩国、日本等,均积极与各国或区域签订FTA。
  面对全球区域经济整合风潮及东亚区域经济整合新情势,政府一向将对外洽签自由贸易协定列为重要推动工作,并致力推动与美国、日本、纽西兰、新加坡等主要的贸易伙伴,洽签自由贸易协定。然因受到政治因素阻挠,进展有限,迄今我国仅与巴拿马、瓜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及宏都拉斯签有双边FTA,仅占我全球出口总额之○.一八七%,对于占我出口总额达到八十八.七%的美、欧与东亚国家,则尚无法签订任何双边FTA,我方产业陷于极不利地位。

三、 东亚国家FTA对台湾产生之负面影响
  东亚地区的双边及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已逐步生效,台湾仍被排除在外,因无法分享区域经济内各国关税减让的优惠,对我产品的不利冲击将陆续显现。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主要贸易对手国韩国、日本,先后与多国或区域签订FTA,并从该等FTA获得可观的贸易利益,这些举措对我国贸易发展已产生排挤效应。
  例如,韩国与东协于二○○七年六月签订FTA,在该FTA生效前,我对东协十国的出口平均成长二十.一%,韩国只成长十六.六%;协定生效后,我国出口平均成长率为十一.八%,韩国则成长二十四%。韩国与新加坡于二○○六年三月签订 FTA,在该FTA生效前,我对新加坡出口平均成长二十.四%,韩国成长二十.九%,双方相当;协定生效后至二○○八年,我国出口平均成长率降为十三.二%,韩国却大幅成长三十.一%。
  日本亦有同样的情形,日本与马来西亚于二○○六年七月签定FTA,在该FTA生效前,我对马来西亚的出口平均成长十六.六%,日本只成长七.八%;协定生效后,我国出口平均成长率降为五.七%,日本则成长二十二.五%。日本与泰国于二○○七年十一月签订 FTA,在该FTA生效前,我对泰国出口平均成长十六.二%,日本成长八.二%,协定生效后至二○○八年,我国出口平均成长率为负五.六%,日本则大幅成长十五.二%。
  此外,二○○五年东协与中国大陆FTA开始降税,中国大陆自东协进口值首度超越台湾,二○○八年已达一千一百六十九亿美元。这些,都是各国签署FTA对台湾所造成贸易转向的具体事实。

四、 未来东亚地区FTAs/RTAs对我潜在影响
  未来十年,东亚地区FTAs/RTAs对我会产生潜在影响恐将进一步扩大。诸如,东协与印度FTA已于二○一○年三月生效,双方将在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间相互调降八十%货品进口关税。东协与日本EPA(经济合作协定,Economic Partnership Agreement)于二○○八年十二月生效,将在二○一八年把彼此九十一%货品进口关税调降为零;日本与越南EPA于二○○九年十月生效,将在二○一九年调降占双边贸易总额九十二%之货品进口关税至零。东协与澳纽FTA于二○一○年一月生效,双方同意在二○二○年将彼此九十六%货品进口关税调降为零。
  另外,韩国与美国FTA已于二○○七年六月签署,尚待双方国会通过后生效,届时美韩间九十五%工业产品及消费品,在FTA实施三年内免除进口关税。韩国与欧盟FTA已于二○○九年十月十五日草签,将于二○一○年四月签署;韩国与印度FTA于二○一○年一月生效,印度承诺对自韩进口之八十五%产品项目调降或免除进口关税,韩国则承诺对自印度进口之九十五%产品项目调降或免除进口关税。由于,韩国向为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此对我产品在该等市场之不利影响,值得密切注意。

五、 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协议之必要性
  我国与东亚经贸往来日趋紧密,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及东协等,合计占我出口总额比重六十五%,已超越美国的十二%。在美国等先进国家受到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市场需求减缓情况下,东亚愈发成为未来我国出口主力市场。我国若长期被各国排除在自由贸易协定之外,将迫使我厂商之市场开拓,遭遇较他国不利的处境,未来的国际贸易局势,恐怕对我商更加不利。
  马总统于九十七年五月就职后,采行务实、理性的大陆政策,创造两岸和平新局,两会亦自九十七年六月起恢复制度化协商,政府及时掌握契机,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协议,期能在东亚国家的FTA网络尚未完全成形之前,积极采取可行的因应措施。
  政府在两岸经济协议之推动上,系循个别研究、共同研究、协商、签署、送国会审议、生效实施的步骤推动。去(九十八)年双方研究单位陆续于七月及十月,各自完成并公布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的经济影响评估报告,均获致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对两岸经济发展有利的结论,并续于去年十一月在各自研究基础上进行共同研究,于本(九十九)年一月二十日同时发表共同结论与建议,为双方推动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提供一个理论基础,并提出多项具体建议,非常具参考价值,可作为未来推动本案的参考。
  目前,两岸经济协议已列入第五次江陈会谈优先协商议题,双方并于本年一月二十六日进行第一次协商,已就协议的基本架构获致多项共识,双方都同意包括货品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原产地规则、早期收获清单、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投资及经济合作等。因此,我们以在第五次江陈会谈签署为目标。

六、 签署两岸经济协议之可能效益
  根据经济部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所进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之影响评估」显示,签署两岸经济协议后,将可使台湾经济成长率提高一.六五至一.七二2%。总出口上升四.八七至四.九九%,总进口上升六.九五至七.○七%,台湾目前约一千零一十万的总就业人数可望增加二十六.三万人。
  此外,两岸经济协议对台湾外贸发展尚有其他诸多效益,包括我方产业可在两岸进行有效分工,有助产业供应链根留台湾,中国大陆台商可望增加对台采购及产业竞争力,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有助于台湾成为外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先合作伙伴、门户及取得领先竞争对手国进入中国大陆市场之优势。长期来看,由于未来两岸经贸关系可稳定发展且具可预测性,有助台湾经营环境改善,不仅有利台商进行全球布局,也有利吸引外商在台布局规划,进而改善推动我与其他主要贸易对手国洽签FTA的基础,使台湾将能更加深化参与全球经济活动。

七、 政府因应措施
  不可讳言,签署两岸经济协议之总体影响虽然为正,但对各产业有得有失,确有可能对若干产业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目前禁止自中国大陆进口之工业产品,或是已开放中国大陆物品进口,但属内需型、竞争力较弱、易受贸易自由化影响之产业(如毛巾、制鞋、内衣、寝具、陶瓷面砖等)。未来如开放或调降关税,将可能对该等产业产生负面冲击,造成产值下降及失业情况。对此,政府将运用谈判策略,争取有利条件,包括对于未开放自中国大陆进口及内需为主之产品,将不列入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并视产业竞争力纳入我方关税敏感产品,透过协商争取排除适用降税、争取调适期或缓冲期;将贸易救济机制纳入协商,在国内产业受到大量且低价进口产品冲击时,启动相关救济措施,避免产业遭受损害;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大陆商品进口监测机制及建构不安全商品通报机制等;订定终止条款,如发现中国大陸无善意遵守协议,或是发生特定狀况,可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此外,经济部已整合各部会资源,研拟完成「因应贸易自由化产业调整支援方案」,对未来可能受影响产业及劳工,提供各种支援措施,本方案总经费来源包括各部会公务预算及相关基金,以民国九十九至一百零八年为期,总经费为九百五十亿元。根据产业与劳工所受之各种可能影响,依对象不同而分别采行下列三种调整支援策略:
(一) 振兴辅导
  对于内需型、竞争力较弱、易受贸易自由化影响之应加强辅导型产业,政府将主动予以「振兴辅导」。倘属经济部初步认定之加强辅导型产业,经由经济部「因应贸易自由化加强产业辅导机制」专案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供下列主要措施:
1. 辅导产业升级转型:运用经济部科技研究发展专案经费,进行整体因应贸易自由化之策略规划,并推动「因应贸易自由化加强产业辅导计划」。
2. 产业技术升级:主要包括传统产业跨法人平台推动及扶植传统产业技术、产业价值创新整合推动及产业创新转型与聚落加值推动、推动传统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学界认养中心企业。
3. 提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保证:运用经济部中小企业信保基金,推动中小企业「促进就业保证专案」,包括提供优惠保证费用、提高同一企业保证限额等。
4. 协助中小企业群聚发展:协助中小企业运用群聚方式形成规模经济,提供技术、科技、知识创新加值等整合性辅导,促成合作共同创新产品内涵、服务形态及营运模式,以提升产业价值。
5. 协助拓展外销市场:运用经济部推广贸易基金,措施包括筹组海外参展拓销团及邀请国外买主来台采购、辅导厂商发展品牌、提供国内外商情资讯、协助培养国际行销人才以及补助相关公协会赴海外办理贸易推广活动。
(二) 体质调整
  未来政府对外签定区域贸易协定(含两岸经济协议)生效并开始降税后,对于进口增加但尚未受损之受冲击产业及劳工,政府将主动协助进行「体质调整」。
  针对生产这些产品之受冲击产业,由经济部委托法人(或民间)机构协助有意申请调整支援之厂商,撰写申请书及调整计划书,经审核通过后,即依据计划书内容提供体质调整协助措施。除上述「振兴辅导」之相关措施外,尚包括下列措施:
1. 进一步透过提高研发补助比例等措施,加强辅导产业升级转型。
2. 提供厂房及设备更新低利融资:运用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协助业者获得转型升级所需资金或进行并购改善体质,提升产业竞争力。
3. 协助就业安定:运用行政院劳委会相关基金,协助就业安定。
(三) 损害救济
  凡依「货品进口救济案件处理办法」,针对经济部贸易调查委员会货品进口救济案件认定损害成立之产业,除提供提高关税或设定输入配额等边境措施,以及上述「振兴辅导」、「体质调整」措施外,并提供下列措施:
1. 协助业者转换业种与产品。
2. 运用行政院劳委会相关基金,协助劳工转业再就业。

八、 结语
  我国是以出口为导向的海岛型经济体,对外贸易历年来均在我国经济发展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自二○○四年起,我国出进口占世界比重有逐渐降低的趋势,由二○○四年之二%,降为二○○八年之一.六%。究其原因,除了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投资趋向全球化外,另一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我未能参与全球区域经济整合,已对我外贸出口产生了排挤。
  在此情况下,政府即便运用各种资源来协助我商拓展外贸,厂商所面对的全球区域经济整合之竞争压力仍会非常艰巨,更者,未来十年或二十年全球化趋势对我潜在影响势将进一步扩大。面对前述严峻情势,未来台湾经济发展的可能选项,是原地踏步,维持现状?还是突破阻碍,推动洽签两岸经济协议,并同时与他国洽签FTA?
  全球化的趋势,不会因为台湾的忽视而稍作停顿。台湾一定要和主要贸易伙伴洽谈FTA,这是目前唯一的选项,且是必需的选项。由于中国大陆是我最大出口市场,确是我洽签经济协议的选择对象,且两岸签署经济协议后,将有利于两岸良性互动及交流,增进台湾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贸关系,进而有助于台湾融入全球经贸体系,为台湾的经贸发展带来突破困境、开创新局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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