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寄申請驗證證明副本須知
- 更新日期:109-12-24
請依說明備妥下列文件辦理:
- 填寫「文書驗證申請書」(如附件),每一字號公證書應填寫一份(申請書可自行影印使用)。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代理他人申請者,請提出申請人出具之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每份副本收費新台幣150元,請購買受款人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匯票。
- 備妥前述資料後,以掛號郵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24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 本會完成相關作業後,會將驗證證明副本以掛號寄還台端。請妥善保存掛號收執,倘有查詢必要,請逕洽本會服務專線:(02)2533-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