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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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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申請驗證證明副本須知

  • 更新日期:109-12-24

請依說明備妥下列文件辦理:

  1. 填寫「文書驗證申請書」(如附件),每一字號公證書應填寫一份(申請書可自行影印使用)。
  2.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代理他人申請者,請提出申請人出具之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 每份副本收費新台幣150元,請購買受款人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匯票。
  5. 備妥前述資料後,以掛號郵寄「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424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6. 本會完成相關作業後,會將驗證證明副本以掛號寄還台端。請妥善保存掛號收執,倘有查詢必要,請逕洽本會服務專線:(02)2533-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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