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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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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在中國大陸設立的臺商子弟學校有何協助?

  • 更新日期:109-07-22

中國大陸臺商學校為我國國民教育的延伸,其辦學目標跟國內中小學一樣,皆採用教育部審定通過之教科書、聘任合格的專任師資,教育部為協助3所中國大陸臺校健全發展,充分發揮照顧臺商子女返國銜接就學權益,以及凝聚臺商向心力,相關推動措施如下:

(一) 協助設校:政府依據私立學校法第86條的規定,訂定「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目前已輔導設立了三所臺商學校(「東莞臺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及「上海臺商子女學校」。教育對象為臺灣子女,教材與主要師資均來自臺灣,與臺灣教育體制接軌,學校學制自幼稚園至高中部,就讀臺商學校學生的學歷,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相當(無須辦理採認)。

(二) 補助臺商學校相關經費:1.協助臺商學校學生學費及教材軟體費;2.協助學生返臺研習,以利日後返國升學;3.協助學生返臺參加校際交流活動;4.在大陸地區設置國中教育會考、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及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等考場,提供返國升學管道。

(三) 輔導臺商學校學生返臺接受補充教育:為保持教材的完整性,政府每年安排學生返臺補充遭大陸刪減的課程,政府另擬訂相關輔導措施,包括:協助充實教育軟體、發展遠距教學及支援舉辦國內教育銜接之各種活動等。

(四) 協助臺商學校成立臺灣文化教育館(中心),深化臺商子女學習內涵,凝聚臺商向心力,促進海內外人士了解臺灣的多元文化風貌,推展臺灣文化精神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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