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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耿同學」到學術風暴:中國大陸學術打假背後的制度問題◆文/羅素(媒體工作者)

  • 更新日期:115-10-14

2026年的中國大陸學術界,很難繞過「打假」兩字。網路自媒體創作者「耿同學講故事」(本名耿洪偉),今年4月以來接連公開質疑多所高校學者的論文造假,從實驗數據重複使用、數據異常,到圖表矛盾,一篇篇過去鮮少受到外界檢視、登載在專業期刊的論文,被攤開到陽光下接受檢驗。隨著相關爭議與調查持續發展,據媒體報導,今年7月底,兩篇刊登於國際科學期刊《Nature》旗下刊物的相關論文遭撤稿,另有一篇更正,多位相關學者也遭免職,使一場原本看似由個人發起的網路打假,真正進入國際學術出版體系。

此外,人文學界也接連爆發爭議。媒體報導,曾被稱為「天才少女」的中國大陸作家蔣方舟,今年遭質疑其中國人民大學碩士論文抄襲。校方首次調查後,認定論文部分註釋和文字寫法不符合學術寫作要求,但未發現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然而事隔8天,在新的比對線索出現後,校方重新調查發現,論文有九處與境外期刊論文文字重合且未標示引用,最終改判構成學術不端並撤銷碩士學位。無獨有偶,另一位頗具知名度的文學界人物、西北大學教師賈淺淺也遭校方認定多篇論文存在抄襲,除撤銷碩士學位外,更失去副教授職稱及教師資格。

跨領域的幾起案件,從生命科學一路延伸到文學研究,都出現造假或抄襲問題。如果不是網友重新比對、公開舉報與輿論追問,這些問題是否能被原本的學術審查機制發現,這或許是這波學術打假事件,最值得觀察之處。

官方有打假制度 為什麼還需要「民間偵探」?

事實上,中國大陸並不是沒有處理學術不端的制度。早在2016年,中國大陸教育部就發布《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明定高等學校是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的主體,要求學校建立教育、預防、監督與懲治體系,並由學術委員會負責調查與認定。2024年更進一步發布《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實施細則》,高校收到學術不端線索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對媒體、期刊或出版機構揭露的線索,也應主動關注並展開調查。

換句話說,問題並非「無法可管」,而是大學既是學術誠信的守門人,也可能是利益關係人。當被檢舉者牽動學校排名、經費與聲望時,由校方自行調查,難免產生利益衝突。

以蔣方舟案為例,校方首次調查認定「不規範但未達學術不端」,新線索曝光後卻出現轉折,也讓外界質疑,如果沒有持續的外部監督,案件是否就停在第一次調查?「耿同學」現象的意義,正在於這類民間力量意外補上學術體系原本應具備的品管角色。當學術自律需要靠網路關注才能啟動,真正要檢討的就不只是造假者,還有自律機制本身。

論文至上、資源分配機制 讓學術不端情況更複雜

另一個問題是,中國大陸長期以論文數、期刊等級、引用次數及人才稱號等量化指標,作為升等、經費與學校排名的重要依據,使論文與頭銜逐漸與資源分配綁在一起。國際科學期刊《Nature》2024年分析指出,自2021年以來,英文期刊已發布超過1.7萬份涉及中國大陸共同作者的論文撤稿通知,也促使中國大陸進一步檢視撤稿原因及相關學術不端問題。

為改善過度追求指標的現象,中國大陸官方自2018年起推動「破四唯」,試圖淡化論文、職稱、學歷與獎項等指標。然而,當研究經費、升等與人才計畫仍需要量化標準,各類人才「帽子」又與經費、招生及考核掛勾,頭銜便不只是榮譽,更成為取得資源的重要門票。

因此,學術不端不能只被視為個別研究者的道德問題,也必須回頭檢視學術評價與資源分配制度是否創造了不當誘因。當發表論文、取得頭銜與獲得資源高度連動,如果評價制度沒有同步改變,即使淡化單一指標,研究者追逐量化成果的壓力仍可能以其他形式存在。

從事前教育到事後審查 臺灣建立學術誠信防線 

相較之下,臺灣近年雖也曾發生受到高度矚目的論文抄襲、學位撤銷或研究倫理事件,但多數案件仍循學校、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既有程序處理,較少出現由單一網路打假者長期追查大量高校論文的現象。

目前臺灣已形成「學校自律、主管機關監督、研究補助機關審議」的多層架構。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明列造假、變造、抄襲、代寫、未適當引註及自我抄襲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並要求各校建立調查與處分機制。涉及學位者,則依《學位授予法》處理;若涉及國科會研究計畫或獎補助,另有《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進行審議。

除了事後調查,臺灣也將部分治理力量放在「事前教育」。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提供研究生及教研人員相關課程,涵蓋造假、抄襲、引用、作者掛名及研究資料管理等議題,許多大學也要求研究生完成學術倫理教育。

不過,校方調查校內教師,仍可能面臨利益衝突;不同學校對抄襲與不當引用的認定尺度也可能有所差異。同時,當學術倫理進入政治或輿論場域,專業判斷也可能承受外部壓力。

因此,兩岸真正值得比較的,未必是「哪一邊造假比較多」,而是問題發生後,制度能否發現,並且穩定地調查和處理。雖然案件數量受到研究規模、舉報文化與資訊公開程度等因素影響,難以直接比較,但擁有一套不依賴輿論熱度、能持續運作的處理機制,才是衡量學術誠信治理是否成熟的重要標準。

打假不能永遠靠「耿同學」

今年中國大陸學術打假風暴,真正值得關注的,不只是哪些學者或論文出問題,而是「耿同學」所代表的外部監督力量。數位工具、公開資料與網路協作,正在大幅降低學術打假的門檻;隨著人工智慧普及,論文圖片、數據與文字也將更容易受到外部檢驗。

然而,一個健康的學術制度不能永遠期待下一個「耿同學」。學術誠信不應取決於網紅願意花時間查論文,也不能每次都靠輿論風暴使校方回應。當相似問題持續出現,除了追究研究者責任,更需要回頭檢視學術評價、資源分配與審查制度,這也是這場中國大陸學術打假風暴真正值得臺灣借鏡之處。

成熟的學術治理,並不是假設「沒有人造假」,而是建立一套即使沒有熱搜、沒有網紅追查、沒有輿論壓力,也能讓問題被發現、調查並公平處理的機制。當學術誠信從「靠人打假」走向「靠制度防弊」,才可能真正降低造假的誘因,讓研究重新回到追求知識與真實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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