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雙證」律師 保障兩岸人民權益◆文/陳政錄(媒體工作者)
- 更新日期:115-06-09
2008年中國大陸開放臺灣人參加「法考」,取得中國大陸律師執業證後,因應臺商及兩岸往來需求,開始有臺籍律師赴陸發展,其中除了取得中國大陸執業資格的臺籍大陸律師,還有一種同時具備兩岸執業資格的臺籍「雙證」律師,因具備兩地實際執業經驗,更能洞悉兩岸法制差異,扮演溝通橋樑,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
2008年起開放臺籍人士報考中國大陸律師
兩岸交流持續不輟,隨之衍生許多司法案件。據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2025年全中國大陸共審結涉港澳臺案件3.1萬件,相較2024年2.7萬件,年增長15.6%。而2023年案件數為2.5萬件,2018年到2022年累計也有12.1萬件,在如此龐大的案件量下,若有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執業,對於在陸臺灣人勢必更有保障。
2008年,中國大陸發布「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開放臺灣人參加中國大陸國家司法考試(法考),並於隔年起實施「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明訂臺籍人士領取中國大陸律師執業證的流程與規範後,已有數千名臺灣人報考。
臺籍人士通過考試,需先在中國大陸律師事務所實習滿1年,經考核合格後,才可以申請換取律師執業證書並在中國大陸執業。據統計,截至2025去年底,累計已有超過730位臺灣人通過考試,近200人正式領取律師執業證在中國大陸執業。
臺籍「雙證」律師 一人抵兩人
畢業於臺北大學法律系、東吳大學法研所,求學時曾赴北京大學交流的吳芃霆就是其中一員。他在臺灣執業多年後,2022年經介紹到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工作,業務涵蓋重大民商事訴訟、婚家繼承、商業投資、演藝文娛等兩岸綜合法律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吳芃霆還是少數同時擁有臺、陸兩地執業資格的「雙證」律師。他認為,不論兩岸交流熱不熱絡,作為臺籍律師在陸執業,更能保障涉臺案件各方的合法權益,尤其是「雙證」律師,可在搭橋、溝通上發揮更大優勢。
因為具備臺、陸兩地執業經驗,雙證律師在訴訟過程,可以很明確和法官解釋,兩岸法律適用差異、如何解決。吳芃霆舉例,臺灣繼承第一順位是配偶跟子女,中國大陸還包括父母,實務操作上差很多。
此外,兩岸司法存在制度上的差異,例如中國大陸公安抓人的時候,後面司法程序早已啟動,律師得盡快介入處理,這都需要熟悉兩岸差異的雙證律師居間溝通。
吳芃霆還說,許多案件因兩岸司法體系差異,案件處理流程不同,常導致律師及客戶間雙方間產生誤解或費用糾紛等;另一方面,近年中國大陸涉臺案件中,浮現許多「存量業務」,例如臺商早年赴陸發展後,如今面臨同時涉及兩岸的繼承、商業糾紛等。
面對前述情況,吳芃霆認為,當前兩岸人員往來仍受限制,更凸顯能快速穿梭兩岸的臺籍「雙證」律師的重要性,自己常常「今天在大陸接到委託,明天就在臺灣幫當事人開庭」,一人抵兩人,當事人不用在兩岸各找一個律師,負擔得以減輕。
中國大陸逐步擴大臺籍律師業務範圍
據中國大陸司法部數據,截至2025年底,全中國大陸共有83萬名律師,數量每年均呈快速成長,光北京就超過6萬名律師;相比之下,北京僅有約61名註冊臺籍律師,且多為僅具備大陸執業資格的臺籍大陸律師,半數在企業擔任法務,也非在兩岸都可執業的臺籍「雙證」律師。
上述情況除了因兩岸律師考試均有相當難度,也與臺籍律師在陸執業仍有「業務範圍」限制有關。對於訴訟業務,臺籍大陸律師代理案件需為涉臺民事案件,且是繼承或婚姻等規定內的類別,而全部刑事案件皆受限無法執業,至於法律顧問、諮詢、代書等非訴訟事務則無特殊限制。
為此,中國大陸曾在2017年、2025年,兩度公告擴大臺籍律師執業範圍,並持續增加臺灣人在中國大陸仲裁機構擔任仲裁員的身分,以因應臺灣人的法律服務需求,保障兩岸人民合法權益。
2017年10月底中國大陸司法部公告,同年11月起,將臺籍大陸律師執業範圍,從早期可代理的民事婚姻、繼承等類型案件,擴大到涉臺合約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民事訴訟的,共237項;2025年12月,中國大陸進一步公告新增海事海商、人格權、物權、競爭糾紛等62項,使臺籍大陸律師在中國大陸可代理民事案件範圍擴至9大類299項。
期待進一步放寬臺籍律師代理刑案的限制
吳芃霆也對臺籍律師在中國大陸的業務範圍提出建議。他說,雖然中國大陸尚未開放臺籍律師可直接代理刑案,但近年發生幾起在第三地涉詐的臺灣人遭遣送至中國大陸,或涉各類案件在中國大陸被拘留,家屬難直接聯繫的案件,實務上臺籍律師常在陸籍律師或家屬聯繫下,協助穿梭協調,因此,從會見臺籍被告開始逐步放寬,是值得討論的。
吳芃霆表示,除了替家屬了解情況,當被告在人生地不熟的狀況下,如果有人能跟他們講臺語、表達關心,都是很大的幫助。因此,若未來兩岸交流熱絡,或案件量上升,他認為市場對在中國大陸執業的臺籍「雙證」律師將有一定需求,更有助於保障兩岸人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