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買大陸旅遊行程-陷阱與提醒◆文/謝幸姿(海基會文教處)
- 更新日期:115-05-04
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以及疫情期間的封控作為,促使民眾的消費行為大幅且快速的改變,再加上業者善於運用數位平臺創造引人入勝的購物情境,使得民眾越來越依賴、也越來越喜歡在網路上購物,而旅遊行程一直是網路的熱銷項目,尤其是大陸旅遊行程,對於臺灣民眾確實具有相當的吸引力。
小紅書、抖音等社群媒體的大陸旅遊廣告琳瑯滿目,讓人眼花撩亂,但其中潛藏著不少陷阱和風險,提醒民眾務必要提高警覺、審慎選擇,以免落入圈套得不償失。
網路平臺陷阱多 廣告內容和實際情形差很大
網路上的大陸旅遊廣告常以不合理的低價,以及各種噱頭吸引消費者購買,例如,號稱「五星級尊榮旅遊」、「早鳥優惠買一送一」、「超低價落地接」等等,但民眾的實際體驗卻和廣告內容差很大。
近期海基會接獲多起臺灣民眾在網路購買旅遊行程或預訂住宿的陳情案件。有人在網路上報名參加「精品高端度假旅遊」,顧名思義,讓人非常期待,不論是旅行社事先提供的行程資料、還是抵達當地後工作人員的口頭說明,都排滿了旅遊行程,但直到出發當天才發現行程被大幅更動,排滿了絲綢、茶葉、珍珠、寶石、床墊等購物站,每天一早就被載到店家消費,直到下午才前往景點稍作參觀,購物佔去大部分時間,有些行程表中列出的景點只能被犧牲了。這種購物為主、旅遊為輔的行程,不僅讓民眾的期待落空,更有受騙上當的感覺。此外,號稱精品的高檔行程,住宿環境卻極為惡劣,衛浴牆面和地板布滿黑黴,對健康構成了嚴重威脅。
另外,有民眾報名參加標榜買一送一、純旅遊、不強迫消費、沒有自費項目的大陸行程,客服人員事先一再保證一定如實辦理。但結果是,抵達當地後被要求額外繳交保險費、加購景點自費行程,最後導遊乾脆公開承認這就是購物團,對於團員質疑為何前後不一、說一套做一套,導遊竟然惡言辱罵、大聲斥責,最後還驅趕民眾離團下車。
還有人在網路平臺預訂大陸旅宿,房型標示為「禁菸房」,但入住後發現,房間、走廊、電梯間到處菸味瀰漫,向飯店反映後換了房間,沒想到情況更糟,房門居然無法反鎖,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無法獲得保障,後來旅客要求提前退房,卻被告知必須繳付罰金。這些離譜的情形實在讓人難以接受,後來民眾向飯店、網路平臺反映,卻遲遲得不到具體答覆。
雖有法律規定及申訴管道 亂象仍時有所聞
針對低價團安排購物行程和自費項目,依據現行大陸「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團,誘騙旅客;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得透過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除非經協商一致或旅客主動要求)。若有發生以上違規情形,旅客有權要求旅行社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退還付費項目的費用。
再者,對於網路的不實廣告,「旅遊法」也明文規定,透過網路經營旅行社業務,應依法取得經營許可,並在主頁的顯著位置標 示證照資訊;發布旅遊經營資訊的網站,應保證資訊的真實與準確;旅行社組團應與旅客簽訂書面合約,並依合約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安排;另外,對於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客、拒絕履行合約、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未依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嚴重損害旅客權益的行為,「旅遊法」也有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工或吊銷執照的規定。
至於旅遊糾紛處理,「旅遊法」規定,旅客和「旅遊經營者」(指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客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以下四種途徑解決:(一)雙方協商;(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相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依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機構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大陸「旅遊法」行之有年,針對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旅客權益都有規定;發生糾紛或爭議時,大陸官方也設有投訴管道,可以撥打大陸統一的市政服務熱線12345請求協助,也可以透過文旅部門的「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網上舉報投訴處理系統」到官網投訴。
民眾如果是透過臺灣網路平臺或臺灣旅行社網站購買大陸旅遊行程,可以向觀光署、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等單位申訴;另外,各縣市政府設有消費爭議處理中心(消費者服務中心),可撥打服務專線1950、或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系統進行申訴。
然而,即使有法律明文規定以及申訴管道,卻仍然無法遏止網路亂象,透過數位平臺購買大陸旅遊行程的陷阱和風險依舊存在,而民眾受騙、權益受損的案例也還是時有所聞。
謹慎選擇停看聽 自我保護最重要
發生旅遊糾紛或爭議時,雖然可以投訴以及訴諸法律,但處理過程可能耗費相當時間和心力,結果也不一定讓人滿意。提醒民眾,最好還是從源頭把關,在網路購買大陸旅遊行程時,千萬不要貿然下單,務必要停、看、聽,睜大眼睛、審慎選擇,同時也要加強自我保護作為。
首先,務必要確認大陸旅行社是否合法經營、是否有營業執照、是否有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不要輕易相信工作人員的口頭承諾;要簽訂正式的旅遊合同並且詳細閱讀,以免落入文字陷阱;業者如果只透過微信等社群平臺和消費者聯繫,甚至要求匯款到個人帳戶,這些也要特別注意。
針對不合理的低價團廣告也要格外提高警覺,畢竟業者是以營利為目的,絕對不可能做賠本生意;還有,網路上充斥的一頁式大陸旅遊廣告,極有可能被詐騙集團利用做為詐財工具,刊登的旅遊資訊、照片等等都有可能是虛假的。
另一方面,合法經營的大陸旅行社雖然會依照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但對於旅客的保障相對還是偏少,建議民眾在出發前自行加保旅遊平安險和旅遊不便險,進一步保障個人安全及權益。
當然,還要記得保留合約、行程表、收據、照片等資料,萬一發生糾紛或爭議,可以做為有利的證據。
而言之,與其在事後提出申訴或求償,提醒民眾最好還是在事前盡可能地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旅程能夠平安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