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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消費孩子?流量時代下的「童星夢」◆文/羅素(媒體工作者)

  • 更新日期:115-05-04

螢光幕前,稚氣未脫的童星,眨個眼,用軟萌的聲音說幾句台詞,立刻融化觀眾的心。對有些家庭而言,螢幕上展現表演天賦的孩子,不僅有機會成為演藝圈的新星,也可能帶來名氣與財富,被視為家中的希望。

然而,不少曾風光一時的童星在長大後淡出演藝圈,甚至因各種爭議登上社會版面,令人不勝唏噓。讓人不禁反思,在短影音與流量經濟快速膨脹的今天,「童星夢」是否逐漸從才藝培養,轉變為一種被市場與成人期待推動的產業鏈,而孩子本身,往往成為這股浪潮中最脆弱的一環。

短影音浪潮 打造童星夢

在中國大陸,童星產業的迅速膨脹與短影音平台的爆發密不可分。隨著抖音、快手,以及微短劇市場的崛起,影像內容的需求大幅增加,各類演員供給隨之擴張,其中包括兒童。許多培訓機構與經紀公司看準市場,結合兒童藝術培訓與演藝經紀,形成所謂的「兒童造星」模式。

「這孩子辨識度高」、「這個氣質獨特」、「這孩子有顏值」,一位頂著「兒童影視經紀人」頭銜的直播主,在短影音平台直播間裡,對著不同孩子的照片與影片評論,不時舉起手上的牌子寫著「有戲」,讓螢幕前的家長興奮不已,紛紛提供自家孩子的照片,期待被點名。

新星產業鏈 砸重金培訓

類似的直播場景近年在各類社群平台上並不罕見。一些機構透過直播或社群宣稱「普通孩子也能演戲」、「簽約就能上戲」等行銷話術,吸引家長替孩子報名試鏡,並推出動輒數萬元人民幣的培訓計畫,內容涵蓋形象包裝、短劇拍攝與粉絲經營,同時承諾安排拍戲、通告或廣告機會,讓家長相信孩子即將踏入娛樂產業。

然而,最終能真正進入影視作品或廣告市場的比例極低,多數家庭只是為一場看似可及的童星夢支付昂貴學費。

根據《中新網》報導,許多以打造童星為名的培訓與經紀模式,逐漸形成一條從招生、培訓到拍攝的灰色產業鏈,其目的往往並非培養專業演員,而是透過各類課程與項目持續向家長收取費用。不少小演員在拍攝過程中,常需熬夜趕工,或在烈日曝曬、淋雨等惡劣環境下工作;一旦家長想中途退出,合約中的違約條款也往往相當嚴苛。更令人擔憂的是,部分拍攝完成的作品品質粗糙,內容價值觀混亂,孩子在參與表演的過程中,可能在不知不覺間接收到扭曲的價值訊息。

角色爭議多 恐有礙身心

近年中國大陸童星爭議中,「未成年角色成人化」問題尤其受到關注。今年一部短劇讓年僅11歲的童星飾演「新娘」,並與28歲男演員發生婚姻情節,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最終遭下架。此事件凸顯部分製作方為追求流量與話題,刻意安排不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的角色設定,恐影響未成年演員的自我認知,甚至對價值觀與人際理解產生偏差。

此外,短影音與微短劇市場的快速擴張,使「刺激、獵奇」內容更容易獲得關注,無形中推動製作方突破倫理底線。當監管與自律機制尚未完善時,童星便成為最脆弱的一環。

面對這些亂象,中國大陸近年開始加強監管。今年初,中國大陸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兒童類短劇管理提示,明確提出遏制「成人化」傾向、糾正「工具化」傾向、抵制「娛樂化」傾向,比如嚴禁兒童參與演繹「霸道總裁」、「校園霸凌」等劇情。為兒童短劇內容創作畫紅線,顯示官方已注意到童星產業中的潛在問題,但監管制度仍不夠完善,在巨大的市場規模與激烈的平台競爭之下,灰色產業鏈難以完全杜絕。

臺法規完善 挺兒童權益

相比中國大陸,臺灣的兒童表演文化呈現不同樣貌。臺灣整體市場規模較小,較難形成大規模的造星培訓產業。多數兒童表演活動仍以教育和興趣為核心,例如戲劇課、舞蹈班或音樂表演,通常被視為培養表達能力與自信心的學習過程。

孩子參與表演更像是一種藝術體驗,而非通往快速成名或流量變現的途徑。另外,臺灣社會對兒童權益的關注亦相對成熟,法律也對童星的拍攝時數與工作條件設有限制。

勞動基準法 納入小童星

但回顧過去,早年的臺灣童星也常被家庭視為「搖錢樹」,化身家中經濟支柱。當時多數童星以經紀合約參與演出,未獲得勞動法規完善保障,另外,演藝產業對童星長期保護不足,孩子常面臨長時間拍攝、熬夜工作,甚至為配合劇組趕進度而請假缺課,升學與生活節奏受到名氣與工作安排牽動,長期下來容易偏離正常的學習與成長軌道,最終走向難以回頭的人生岔路。

隨著社會關注提升,立法院於2013年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法,將童星納入保護,限制工時並禁止夜間工作,以避免影響兒童身心發展與受教權。

另外,臺灣媒體與公眾輿論對於過度曝光的兒童藝人,往往會提出討論與批評,形成一定的社會制衡力量。在這種環境下,兒童參與表演多半被視為成長與學習的一部分,而非被過度包裝的成功捷徑。因此,童星身分通常被理解為人生中的一段經歷,可以隨時選擇退出,而不是一條無論如何都得走向成功的必經之路。

流量雖迷人 童星夢與權益必須取到平衡點

從臺灣與中國大陸兩種「童星夢」方向與模式的差異,也折射出不同社會對於兒童、家庭與市場的理解,如何在鼓勵藝術與保護兒童之間取得平衡,成為兩岸都必須重視的課題。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的問題偏向「市場驅動過強、內容邊界模糊」,而臺灣則展現「制度先行、風險控管較完整」的特點。這種差異也說明,童星發展若缺乏明確規範與社會自律,容易走向過度消費;反之,透過制度與文化共同約束,較能守住兒童成長的基本界線。

在流量時代,短影音平台降低內容創作門檻,也讓孩子更容易出現在鏡頭前,這種變化既帶來機會,也帶來新的倫理問題。當一個孩子在鏡頭前表演時,他究竟是在玩耍、在學習,還是在工作?當影像能夠轉化為流量與收入時,誰應該擁有決定權與收益權?這些問題不僅關乎娛樂產業,也關乎社會如何理解兒童的權利。

童星夢之所以迷人,在於它看似是一條通往成功的捷徑。孩子的笑容、掌聲與聚光燈,讓許多家庭相信未來近在眼前。然而,當夢想被過度商業化,舞台便不再只是表演的場所,而逐漸成為流量與資本運作的市場,孩子的童年也可能被包裝成內容,納入產業鏈之中。

童星夢本身並沒有對或錯,但真正值得思考的,也許不是孩子能否成為明星,而是他們是否仍然擁有自由探索與成長的童年。在鏡頭外,每位孩子都應該擁有不需要表演的人生;當燈光熄滅、掌聲散去,他們仍能回到操場、教室與家庭,而不是停留在被市場定義的角色裡。唯有如此,螢幕上的笑容才會是自由而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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