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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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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情勢下兩岸匯兌融資、授信操作實務◆文/李益彰(上海商業儲蓄銀行OBU分行資深經理)

  • 更新日期:113-02-17

2018年美中貿易戰及新冠疫情封控措施後,隨著國際局勢及兩岸情勢的變化,大陸臺商面臨供應鏈重組的複雜局勢,臺商因應不同市場,布局不同的生產基地:市場在中國大陸、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者,選擇續留產能在中國大陸;市場在美國及其盟友者,則將部分產能轉向臺灣、東協、印度或墨西哥等中南美洲。

2023年是中國大陸經過3年新冠疫情防控後,經濟恢復發展的一年。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共舉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基調為「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2024年的工作重點持續擴大內需,並以市場為誘因,加大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吸引外資,穩固產業供應鏈。

中共新貸款政策 支持實體與普惠金融

一、貸款利率適度降低,支持實體經濟。

二、建立住房貸款利率差別化機制,滿足居民多樣化購房需求。

三、普惠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推出消費貸款產品,滿足人民多樣化消費需求。

四、加大對小微企業、創新型企業的金融支持,提高中小企業融資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五、加強風險管理,防範貸款風險的發生。

臺商可配合中國大陸擴大內需政策,導入AI、大數據等新科技,提升工廠自動化程度,優化工廠生產流程。在資金成本考量下,授信貸款可選擇直接在中國大陸銀行或是大陸臺資銀行辦理。

在中國大陸銀行辦理授信業務,借款人應準備基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名冊、董事名冊、股權架構圖、財務報表、實質受益人及高階管理人、保證人、擔保品、融資及還款計畫說明書等,向往來銀行提出借款方案。

中國大陸銀行的授信評估作業主要有以下項目:

一、在政策方面,銀行會評估授信項目是否符合行業授信政策,政策類別分為積極支持、支持、適度控制、控制、不符合授信政策。

二、借款人基本面,銀行將評估借款人歷史沿革、股權調整情況、主要股東背景情況,並查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訊息,揭示股東及持股比例,追溯到實際控制人。

三、了解實際控制人國籍、從業經歷、資信情況(含資產、負債、涉訴訟、被執行情況調查等)、家庭情況(如配偶、子女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國籍、工作單位及職務情況等)、對外投資情況(如投資領域、經營和營利情況)、管理層情況,擔任職務、主要學經歷背景。

四、主營業務與行業背景,主營業務收入、毛利構成、變化趨勢;上下游情況;環保調查;核心商業模式及關鍵資源能力評估;行業情況及申請人行業地位、同業比較;申請人發展戰略和投資規劃。

五、財務報表分析,重點科目如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應付款、預收帳款、負債情形;收入營利分析,透過稅收、審計報告、結算流水等情況,調查營業收入真實性,分析營業收入構成、主營業務利潤變化原因、各項費用變化原因。

六、授信擔保與擔保代償能力,了解保證人擔保能力、擔保人基本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抵押擔保,調查抵押物(房地產類、股權)的權屬情況,提供抵押物原始轉讓合同及支付憑證,分析抵押物來源是否合法合規、是否被查封、凍結;融資結構及能力分析,綜合判斷申請人整體授信額度、授信餘額和未使用情況、分析申請人集中度、融資情況、期限合理性、是否存在民間借貸風險。

七、授信用途與授信產品,根據額度、具體的授信品種,申請人的經營模式、實際需求以及資金用途等,評估授信方案的合理性,根據營業收入、投資收益、預測還款能力及還款來源。

八、銀行授信方案,包括借款主體及授信產品、申請額度金額、授信條件、擔保方式、貸後管理要求等。

「內保外債」  臺商可申請境外融資

「內保外債」是臺商可善用的中國大陸銀行與境外銀行合作項目之一。內保外債授信操作,具體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向中國大陸銀行申請內保外債業務。

二、中國大陸銀行與境外銀行合作取得貸款渠道,並為借款人核定融資性保函專項額度,向境外貸款行開出融資性保函,擔保借款人境外融資。

三、境外貸款行憑保函為借款人核定貸款額度,並與借款人簽定貸款合同。中國大陸銀行協助借款人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請辦理外債備案,備案後會取得外債簽約情況表與業務憑證,借款人憑備案表在中國大陸銀行開立外債專用帳戶。

四、境外貸款行向借款人撥放人民幣或美金、歐元、日圓等外幣貸款,款項流入外債專戶。

五、中國大陸銀行為借款人辦理外幣結匯,並按借款人需要與否,鎖定到期的換匯成本,減少匯率波動風險。

六、借款人按照經營範圍內使用外債資金。

七、到期後,中國大陸銀行為借款人匯付人民幣或按照鎖定的換匯價格,轉成外幣後匯出至境外清償貸款本息,同時辦理外債結清登記。

善用政府支持臺商回臺投資專案

大陸臺商若配合客戶端供應鏈分流,回臺投資或轉至東南亞設廠,可配合投資臺灣三大方案、運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等資源。

政府為爭取臺商投資臺灣,國家發展基金訂定「歡迎臺商回臺投資專案貸款」要點,112年11月2日修正貸款總額度達新臺幣7,100億元,由國家發展基金支付委辦手續費,委由承貸銀行出資辦理。貸款範圍包括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購置機器設備、中期營運周轉金,資金項目用以取得新技術(含技術移轉)、營業活動所需之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用於新技術、新產品開發所需資金;投入市場行銷所需資金;用於無法資本化之設備或設施,如廠房裝修、管道工程、設備改善等。

每一計畫貸款額度視申請人財務狀況核定,最高不超過該計畫投資成本8成,寬限期最長3年,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各承貸銀行必要時得依「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對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要點」規定,移請該基金信用保證。

此外,可善用「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政府為協助海外僑臺商順利取得事業所需資金,透過提供信用保證的方式提高銀行放款意願,對於拓展海外事業需要周轉金的僑臺商甚有助益。配合新南向政策,政府也開辦「新南向專案融資信用保證」,放寬東協10國、南亞6國及紐澳每戶融資金額,每戶融資最高可提高保證至美金250萬,有效提供僑臺商經營事業所需資金。臺商可向當地承辦臺資銀行申辦保證貸得所需資金,亦可透過國內OBU(境外金融中心,Offshore Banking Unit)貸款方式辦理。

臺商善盡ESG有助融資

對臺商而言,銀行授信因應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辦理企業授信審核時,將評估借款戶是否善盡環境保護、企業誠信經營及社會責任。臺商無論是在中國大陸、臺灣或是其他國家地區,皆應建立誠信經營的企業文化與制度,遵循相關勞動法規,避免危害勞工基本權利,企業除考量借款不同幣別、不同地區資金成本外,仍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進行環保節能管理政策,落實環境永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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