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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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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第七屆董監事第八次聯席會議」董事長致詞稿

  • 更新日期:109-12-10

高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許副董事長、劉副董事長、陸委會吳處長、各位董監事先進、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
        今天海基會召開第7屆董監事第8次聯席會議,感謝在座董監事先進,能在百忙之中撥冗蒞臨指教。本會籌備多時的新辦公大樓興建工程,在各位董監事先進的支持,以及行政院吳院長、林秘書長及國防部、財政部、陸委會、台北市政府等大力幫忙、協調下,從場地的決定、工程招標到辦妥相關手續皆能很快完成,終於順利在上週六(9月25日)於大直明水營區開工動土。整個工程至少需要1年半的時間,盼望在2012年5月份搬遷使用,未來新建大樓交通便利,不僅可以作為兩會協商場地,亦可以提供民眾更有效率、更好的服務。
        本會新辦公大樓的工程經費總共大約7億2千萬元,完全由本會自籌,感謝各位董監事情義相挺,目前已募得大約3億元,還剩下4億2千多萬元的資金缺口,仍要拜託各位董監事支持,以及台商、關心兩岸發展的許多企業慷慨幫忙。
        今年6月舉行的第五次「江陳會談」,兩會順利完成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在立法院王院長及各部會協助下,於8月立法院加開臨時會審議通過,兩項協議也順利在9月12日經由兩會換文確認生效,雙方並同意於明年1月1日起降低關稅。ECFA是兩岸經貿交流合作的里程碑,也是台灣脫胎換骨的機會。ECFA不僅讓台灣突破經濟孤立、讓兩岸經貿走向互惠合作,更加速台灣融入亞洲經濟整合的步伐。而在ECFA生效後,還有四個協議要繼續展開協商,希望在年底的第六次會談先完成投資保障協議,再進行後續的貨品貿易、服務業貿易與爭端解決機制等協議。
        另一方面,本會已獲陸委會授權,與大陸海協會洽商「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成立事宜,包括委員會的組織、內容等。
        除了ECFA的生效外,本次立法院臨時會也修正通過所謂的「陸生三法」,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明訂在大陸地區接受教育的學歷得予採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得來台就學等。我們相信開放大陸學生來台就讀,有助強化台灣校園競爭力,並增進大陸學子對台灣的瞭解。相關規範雖仍有部分限制,但已為兩岸文教合作與學生交流開啟第一道門,值得大家肯定。
        年底的第六次會談將對「醫藥衛生合作」及「投資保障」進行協商,雙方主管單位正進行研究工作。將來透過陸委會授權,我們會正式安排雙方主管機關針對這兩個協議進行協商,本會將積極參與、持續努力付出。
        今天的會議除了向各位董監事進行例行性業務與財務報告外,將就本會籌建廳舍執行進度進行專案報告;此外由於近期本會部分董事本身職務異動,將援例於本次會議中辦理補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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