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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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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江陳會談」 江董事長致詞內容

  • 更新日期:109-12-10

尊敬的海協會陳會長、尊敬的鄭副會長、兩會協商代表團的各位女士先生,在場的記者朋友們,大家早安!
  去年12月陳會長到台北參加第6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10個月後,丙坤率領海基會的協商代表團,來到大陸天津市舉行第7次的正式會談。本人也藉此機會,對陳會長及海協會的工作團隊各項完善的準備與細心的安排表達感謝之意。
  天津是身處環渤海區、深具文化底蘊與經濟活力的大城市。在文化方面,近年來兩岸媽祖交流活動頻繁,拉近了兩岸人民的心理距離,讓許多人津津樂道;在經濟方面,許多台商參與投資的濱海新區,近年來更是發展迅速,也為天津整體的經濟繁榮注入了新的動力。今天,兩會在這裡舉行正式會談,相當有意義。
  今年,海基會與海協會成立都滿20年,回顧20年來兩岸關係的曲折與起伏、兩會互動的停停走走,丙坤確實感觸良多。3年又5個月之前,貴我兩會面對新的情勢,本著「擱置爭議,存異求同,追求雙贏」的原則,恢復了兩岸制度化協商,也啟動兩會間更密切、更有效率的互動與聯繫模式,在兩岸關係發展以及各個層面的交流上,充分發揮了橋樑與管道的功能。從這段期間的發展來看,丙坤深感當前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發展,確實是得之不易的成果。
  過去3年多來,貴我兩會舉行6次「江陳會談」,完成15項協議的簽署,制度化協商艱鉅歷史任務的開展與突破,是3年多前無法想像的;這些協議不但可以有效地處理及解決雙方交流的實質問題,同時也發揮了推進及深化兩岸交流、開創兩岸制度化合作模式的功能,為兩岸互信與良性互動奠定堅實的基礎。丙坤認為,貴我兩會3年多來制度化的協商與互動,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指標,更是區域和平與繁榮的保證。這樣的成果彌足珍貴,值得雙方善加維護。
  這次會談可望達成的重要目標,就是簽署「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以及針對「投保協議」取得協商的階段性成果。今年3月日本遭逢強震與海嘯,引發福島核電廠事故,震撼了全世界,根據包括國際原子能總署在內等各方的監測資訊,福島核電廠的輻射微粒擴散到了週邊許多國家及地區,而近在咫尺的台灣與大陸也不例外,這種情況尤其凸顯了「安全第一」,是核電應用普世理念的重要性。
  過去這段時間,在貴我兩會的安排下,兩岸主管機關人員已經就「兩岸核電安全合作」議題達成共識,未來將透過協議的簽署,建立平時經驗交換與交流的平台,以防範事故於未然;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可以有效地強化通報與聯繫,降低可能影響、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我相信,這項協議的簽署將有助於提升雙方核電廠在運轉安全方面的經驗與資訊交流,造福兩岸人民的安全及福祉,同時也將充分展現兩岸對核電安全負責任的態度與形象。
  另外一項重要的議題,也是廣大台商關心的「兩岸投保協議」。這項協議不只有效保障台商在大陸經商的權益,也提供兩岸投資人投資權益的制度化保障,兩岸投保協議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後,首先推動的重要協議。過去一年來經雙方主管機關協商團隊多次的溝通,大部分內容已經取得共識,由於少部分重要議題仍須進行必要的溝通,並各自完成內部相關程序,無法在這次會談完成簽署,兩會希望透過達成階段性成果的說明,向外界展現這項協議的重要意義。我個人對於兩岸主管機關在這段期間以來,透過多次溝通,對此一議題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肯定。未來,雙方仍應在尊重兩岸各自經濟條件的現實基礎上,體現ECFA的基本精神,積極加快協商的進程,以便早日完成簽署。
  在ECFA簽署後,兩岸經貿關係在制度化、透明化、自由化的架構下,邁向新的合作里程碑,讓兩岸經濟繁榮與合作發展更上一層樓,也促使兩岸可以各自以及共同在區域經濟整合的大趨勢之下,發揮正面的功能,創造有利的效益。而「產業合作」則是兩岸合作的新契機,藉由兩岸合作的模式,推動產業分工、資源互補,以及產業標準的調和、系統規格的制定、技術與市場的合作,以創造產業的共同利益,邁向國際市場,繁榮兩岸經濟。經合會成立後,也設立了「產業合作工作小組」,先後舉行多次會議,對產業合作內容進行商議。希望本次會談雙方能達成共同意見,在兩會建立的良好基礎上,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層次,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效益,開創兩岸產業合作的新局面。
  去年6月,兩岸在重慶簽署ECFA,這是兩岸經貿交流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尤其面對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趨勢,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是兩岸關係互惠互利的具體實踐。根據兩岸海關的統計,今年1到8月,早收清單貨品項目中,台灣貨品輸出至大陸的出口額已成長了13.4%,減免關稅約7,792萬美元,大陸輸出至台灣的成長也相當明顯。「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於今年2月在台灣舉行第一次例會,雙方已經正式啟動後續的協商工作,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爭端解決等都進行了多次商談,雙方已經就原則與方向初步交換了意見,也希望雙方在兩岸經濟條件不同的客觀考量下,能加快步調、早日達成共識,交由兩會來進行簽署。
  今年6月,兩會副董事長及副會長召開了「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對已簽署協議的執行成果及未來強化的方向進行討論,有相當不錯的成果,藉此機會也要向他們表示感謝。在協議執行的過程中,我個人認為,仍有幾項議題有進一步予以強化的需要,才能真正落實協議簽署的精神。例如,「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簽署後,到今年9月底,團體旅客已達266萬餘人次,不僅活絡了相關產業,也有效地增進了兩岸人民的互動與相互瞭解。為了進一步提昇效益,希望大陸主管機關對於來台「自由行」採取協助措施、增加現有組團社的數量、方便大陸人民的申請作業。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執行成效相當顯著,近期兩岸與東南亞國家合作打擊跨境犯罪的重要成效,更對治安的維護、交流秩序的建立,以及兩岸人民財產安全提供最直接的保障;而我方社會高度關切重大經濟犯及罪犯接返等事宜,我方已在今年6月的協議檢討會議中提出相關建議,希望能加以落實。
  此外,「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在為兩岸民眾的健康做好把關的工作方面,已發揮相當良好的功效,但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責任及賠償問題處理上,仍有待兩會積極努力安排解決。
  兩岸制度化協商所簽署的協議,為兩岸交流帶來許多實質的效益。我們期盼目前雙方依照各項協議建立的聯繫管道及平台,就兩岸民眾關切的急迫事項,繼續有效推動及改善已簽署協議的執行。
  「和平」是當今世界的大趨勢,「和平兩岸」不僅是台灣與大陸追求及鞏固內部發展與繁榮的關鍵,也是維護台海及區域穩定的重要基礎。兩岸關係的發展既要著力於當前,也要放眼於未來。丙坤認為,我們應持續在既有的基礎上,建構長期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透過制度化協商的成熟運作,鞏固互信基礎,並且循序漸進推動兩岸在經貿、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建構一個有利於兩岸之間以及雙方各自發展的外在環境。這個目標的達成需要兩岸共同努力,以維繫兩岸關係永續和平的大局。在這樣的願景下,丙坤也誠摯希望貴我兩會未來能繼續秉持「對等務實協商、為民共創雙贏」的原則,共同努力為兩岸人民與社會,開創更美好、更安定的未來。
  最後,預祝兩會第七次會談圓滿順利,所有與會人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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