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陳總統對大溪會議歸納十點結論 ( 91.8.25 )

  • 更新日期:109-08-01

一、為落實「深耕台灣、佈局全球」的經濟戰略,經濟、外交等行政部門應加速推動與美國、日本及東協國家等,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全面開展對外經貿網絡,深化台灣經濟國際化。   二、政府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未受任何影響,行政院門應即就如何落實兩岸直航進行評估規劃,待談判完成,便可付諸實施。  三、產業競爭力的全面提升是台灣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相關機關應擬定策略性、積極性的產業發展方向,重點鼓勵新興產業發展,並協助包含傳統產業在內的關鍵產業,持續維持優勢,同時全面推動服務業國際化。   四、貫徹推動金融改革,加速清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擴大金融重建基金規模,務期在配套立法通過兩年內,使金融機構逾放比率降至百分之五,而資本適足率維持百分之八以上。同時,應積極引進外國金融機構與本國銀行進行策略聯盟,以加速金融國際化。   五、為強化台灣在亞太地區的經濟競爭地位,應具體規劃建立南北雙核心的綜合競爭力,並配套規劃國家整體資源的有效利用,平衡城鄉發展,全面提升總體競爭力。   六、為配合經濟轉型升級,必須加強人才的培育與引進。相關部門應立即以便捷化、國際化的原則,營造有利生活環境,並立即研擬具體辦法及獎勵措施,有效擴大人才的培育與引進。   七、投資優先、經濟優先、台灣優先、投資台灣優先。有關財經重大政策或投資案,應由專人專責辦理,並由部會首長或副首長負責督導。   八、揚棄「統統有獎」心態,選擇我國在國際競爭力上有特別優勢的重點地區,來加強公共建設,以吸引更多投資及產業聚集。    九、為貫徹落實台灣經濟的改革與發展,應儘速推動成立拼經濟的國會多數聯盟,以利重大國計民生法案能夠順利完成立法。   十、今後將不定期召開府、院、黨決策會議,由國安會統籌幕僚作業,進一步深入探討重大國政方針。關於民主、反恐、公投等政治議題,將另擇期繼續討論。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