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之相關說明(90.11)

  • 更新日期:109-08-02

「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之相關說明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一、背景說明

依據經發會關於積極推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之決議,已由行政院陸委會會同內政部、交通等相關機關完成「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經提報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行政院院會通過。各機關將根據併案通過之「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研訂相關作業規範,並展開實施準備作業。本方案之推動方式,將依據經發會共識,盡可能與大陸方面協商相關問題與實施時機,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先行局部試辦。(「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重點內容如附件)

二、宣布「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之重要意義

開放大陸人民來台觀光是跨出兩岸人民自由往來的重要門檻,也是兩岸關係邁向正常化關鍵的一步。政府在確立此一開放政策後,由陸委會會同內政部、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於今年六月底完成初步規劃方案,嗣後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亦對推動此一政策達成共識,行政部門再依據經發會共識進行相關規劃之修正調整,擬定「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推動方案」,並完成必要的模擬作業。考量時機已經逐漸成熟,行政院正式通過推動方案,並將依據經發會相關共識積極推動。

推動方案宣布及付諸行動,充分展現政府落實經發會共識的決心,也再次對大陸人民及中共當局表達高度的善意與誠意。此一深具意義的關鍵性開放政策,如果中共方面亦有善意回應而能全面落實推動,我們相信,對擴大兩岸人民交流,促進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必然有極為正面的意義。

三、進行試辦及時機、對象選擇之考量因素

(一)政府考量開放政策之有效推動,宜透過兩岸協商作好相關安排;但是政府也顧及到民意的反映,不宜無限期拖延,因此,決定依據經發會共識,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開始試辦。

(二)政府選擇試辦的時機有三點考量:第一,推動方案已依據經發會共識重作修正,並完成必要的模擬作業。第二,業者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業務,需要一定準備時間。第三,明年元旦至春節假期是旅行業營業旺季。基於以上考量,決定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開始試辦,以符合實際的需要。

(三)初步評估將以旅居海外的大陸人士為主要試辦對象,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1.在兩岸未能協商之情況下,管理較為容易,較不會發生跳機及遣返困難等問題,而且爭議亦較小,有助兩岸良性互動及後續政策之推動。

2.多年來旅居海外的大陸人士一再反映,透過現行專業人士等管道申請來台有諸多困難與不便。政府開放外大陸人士來台觀光,將可增加方便的管道,適度滿足其來台之需求。

3.開放海外大陸人士數量容易控制,可以為正式實施累積寶貴經驗。

四、對兩岸協商之基本立場

(一)政府採取「先宣布,後實施」之做法,充分顧及到兩岸之良性互動。所公布推動方案之內容,在正式實施前,保留雙方協商之空間。

(二)我方與大陸協商之項目,原則上可以包括: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之資格條件、身份查核及確認、違法或滯留旅客之遣返、雙方旅行社之合作規範、旅行糾紛之調處、相互通報窗口之建立等。雙方協商如獲具體結果,將作為我方正式實施時之重要依據。

(三)我方對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所涉公權力執行問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須政府授權單位方能與大陸方面進行協商;因此,我們深切盼望大陸方面能展現彈性,作出正面回應,儘早與我方磋商共同可以接受之安排。

五、未來展望

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之實施準備工作已緊鑼密鼓地展開,在政府與旅行業者的共同努力與相互配合下,將能有序推動落實此一意義重大的政策。我們也希望中共當局能夠正視此一開放政策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要意義與關鍵影響,以理性及智慧處理相關的問題,促使大陸人民能夠及早順利來台觀光,進而可以為兩岸關係發展創造契機,邁向新的境界。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