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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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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陸臺商子弟學校的設立 (90.11.26)

  • 更新日期:109-08-02

陸委會 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廿六日編號00五三號 今(九十)年九月於江蘇省昆山巿設立之「華東臺商子女學校」,與去年九月在大陸廣東省東莞巿成立之「東莞臺商子弟學校」,均為與我教育體制接軌之臺商子弟學校。該等學校之設立,對政府施政及臺商赴大陸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教育部對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之政策及目標為:(一)支持臺商公益興學並從旁協助;(二)滿足臺商子女接受臺灣教育理念與模式的需要;(三)透過教育增加臺商及其子女對臺灣的向心及情感;(四)傳播我方教育經驗、觀念及價值於大陸。 為保持臺商子女接受教育之完整性,我方研擬相關輔導措施以協助臺商子弟學校,如:確立辦學模式及學校定位、於兩岸條例中增訂二十二條之一(草案)賦予法源依據以健全學校運作及發展、協助學校營造良好教學環境、增進學校師生與臺灣的交流及連繫、重視教師權益並鼓勵回臺進修及設立高中部之相關配合措施等。 為了協助臺商解決子女教育問題及鼓勵臺商子弟接受我方教育,對於大陸臺商子弟學校的設立,政府一向持樂觀其成之立場。惟設校於大陸地區,大陸當局對於教材審查泛政治的作法,憑添學校教學的辛苦與困難,如何因地制宜並兼顧學生接受教育之完整性,將是一個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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