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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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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橄欖枝(90.1)

  • 更新日期:109-08-02

台北的橄欖枝

總計:45項 (民國80年4月30日至90年4月27日) 協助大陸 3項 1. 民國84年6月12日 兩岸農業合作 李總統於訪美返國記者會中表示兩岸領導人見面時,兩岸農業合作問題可作為會談話題,並指出兩岸農業合作將可為兩岸人民帶來共榮。 2. 民國87年2月19日 協助大陸改革國有企業 張主委於「從中共十五大看鄧後時期大陸政經發展動向」國際研討會中表示,如果大陸方面提出要求,我們很樂意組成學者專家團前赴大陸提供必要的協助,俾使大陸改革國有企業能夠在兩岸合作下早日順利完成。 3. 民國89年6月20日 協助大陸主辦奧運 陳總統於就職滿月記者會中表示,不排除支持北京當局順利爭取主辦權。 追求和平 14項 4. 民國80年4月30日 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李總統正式宣布自五月一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同時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具體宣示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放棄以武力方式追求國家統一的誠意。 5. 民國84年4月8日 李總統提出六點善意主張 李總統在國統會就大陸當局針對兩岸關係的八點談話提出六點主張,以平等互惠的原則,尋求兩岸的善意合作。 6. 民國85年5月20日 李總統願訪問大陸 李總統登輝於第九任總統就職演說中呼籲願訪問中國大陸,從事和平之旅。同時為確保亞太地區的和平、安定、繁榮,也願意與中共最高領導當局見面,直接交換意見。 7. 民國87年4月17日 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 蕭院長於立法院答復立委質詢時表示,贊成與大陸交換軍事演習的訊息,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促使軍事敵對的雙方軍事透明化,以避免誤判引發戰爭。 8. 民國87年7月22日 盼簽署兩岸和平協定 李總統於國統會中提出「民主統一」新宣示,盼兩岸在分治中國的現實基礎上,協商並簽署兩岸和平協定。 9. 民國87年10月18日 KEDO 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會見中共副總理錢其琛時,提出以結束零和對抗作為結束敵對狀態的第一步;並表示我方考慮參加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KEDO),希望大陸不要阻撓。 10. 民國88年11月19日 東南沙軍警換防 針對東沙、南沙換防一事,林副主委表示,軍警換防不僅無損於我國在南海主權的象徵意義,反而可降低區域軍事緊張,表達我方政治善意,兼具妥善處理漁事糾紛的功能。 11. 民國89年3月2日 取消反彈道飛彈測試 為表達對大陸的善意,軍方取消自製反彈道飛彈的測試。 12. 民國89年5月15日 金門大膽與二膽換防 為表達對大陸的善意,大膽與二膽將撤離軍力,改由警方與海巡署接管。 13. 民國89年6月2日 改善兩岸緊張關係 唐院長於立法院做施政報告時強調,為了改善兩岸緊張關係,我們願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化善意為行動,積極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展開包括政治議題在內的全面對話,全面檢討三通政策,並建立兩岸互信機制,期盼對岸也能「以善意回應善意」,以追求台海永久和平,共同追求兩岸人民的福祉。 14. 民國89年6月12日 取消聯兵旅實兵對抗演習 為避免製告兩岸不必要因擾,國軍「漢光十六號」演習,決定取消戰力檢驗的聯兵旅實兵對抗演習,改以電腦兵棋推演軍團及指揮所替代。 15. 民國89年9月18日 建立兩岸互信機制 行政院唐飛指出,我國正積極推動建立兩岸互信機制,目前正由國防大學彙集專家學者意見建立此機制。 16. 民國89年10月26日 建立衝突管理機制 陳水扁總統接見美國馬里蘭大學校長莫特時表示,為了避免衝突,亟應努力建立衝突管理或預防外交、預防國防的措施。 17. 民國89年12月31日 兩岸政治新架構 陳總統於跨世記談話中提到,從兩岸經貿與文化的統合開始著手,逐步建立兩岸之間的信任,進而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治統合的新架構。 促進協商交流 28項 18. 民國86年4月19日 「境外航運中心」開航 「境外航運中心」開航,准許外籍船舶及權宜輪航行兩岸之間,顯示我務實改善兩岸航運關係的善意與努力。 19. 民國87年2月20日 有助於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及國家民主統一的議題應優先進行 蕭院長於立法院施政報告中指出:以第二次辜汪會談為起點,只要有助於海峽兩岸和平發展及國家民主統一的議題,均可以一步步提出來展開溝通和對話,尤其是針對影響兩岸人民權益至鉅,因交流衍生的問題,雙方早已同意納入協商議程的項目,應該優先進行。 20. 民國87年5月12日 函邀海協會副秘書長來台 海基會去函大陸海協會,邀請海協會副秘書長來台,以持續推動兩會交流,繼續交換意見。 21. 民國87年10月14日 辜汪大陸會晤 在我方持續努力推動與兩會副秘書長、副董事長三次當面磋商下,終於在八十七年十月十四日,由陸委會授權,海基會辜董事長所帶領的訪問團,前往大陸進行辜汪會晤。兩岸兩會協商中斷三年後,經由此次辜汪會晤而得以再度接觸,會晤本身已具相當意義。實質上,雙方並達成加強對話,促成協商恢復等共識,而汪道涵先生也將應邀於適當的時候回訪,這一次訪問重新啟動兩會的溝通,並進行建設性對話,已達成訪問的預期效果。 22. 民國88年2月26日 函邀海協會副秘書長來台 海基會去函大陸海協會,建議該會指派副秘書長來台磋商該會會長汪道涵來訪有關事宜。 23. 民國88年4月2日 詹副秘書長赴北京磋商 海基會去函大陸海協會,表示將指派詹副秘書長於四月底前往北京,針對海協會長汪道涵來台乙事,繼續與大陸磋商,以接續建設性對話,促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 24. 民國88年4月8日 李總統提出對話合作等四點主張 李總統在國統會中指出,面對未來,兩岸應該共同塑造一個新的願景,那就是以民主和平為主軸,透過建設性對話促進雙方關係正常化,共謀兩岸中國人長遠的福祉。並提出四點主張: 一、 我們歡迎大陸海協會汪道涵會長來訪,接續去年的建設性對話,進而促成兩岸領導人會晤。 二、 兩岸應該儘速恢復制度化協商,以解決雙方交流所衍生的問題,逐步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機制。 三、 擴大兩岸交流合作的項目和範圍,累積彼此的互信,謀求雙方的互惠互利。 四、 縮小雙方發展差距,促成兩岸融合。 25. 民國88年10月15日 辜董事長願再訪大陸 海基會辜董事長於上海辜汪會晤一週年時表示,如有必要,可以再到上海去。海基會與海協會是兩岸政府各自授權、無可替代的溝通管道,不宜以立場互異便傷害此一機制的交流功能。 26. 民國89年2月29日 大陸配偶前婚姻子女來臺定居 陸委會通過大陸配偶前婚姻子女每年來臺定居案。限齡十二歲以下,每年限額為廿四人。 27. 民國89年3月3日 保險業赴大陸 於中共發布對臺白皮書後,行政院批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並認可臺商於廣州東莞設立第一所臺商學校。主動表達善意。 28. 民國89年5月20日 共創和解新契機 陳總統在就職演說中表示,冷戰已經結束,該是兩岸拋棄舊時代所遺留下來的敵意與對立的時候了。我們無須再等待,因為此刻就是兩岸共創和解時代的新契機。 29. 民國89年6月2日 全力促成十月辜汪會談 蔡主委表示,兩岸各層次的互訪都是好的,如果大陸有人邀請她去,她願意赴訪。「辜汪會談」十月舉行的可能性仍在,強調盡全力透過各種管道促成辜汪兩人會面。 30. 民國89年6月12日 優先試辦宗教通航 唐院長承諾「小三通」、「宗教通航」兩案同時規劃在離島建設條例架構下,優先試辦「宗教通航」,專案特許彎靠第三地。 31. 民國89年6月20日 全面檢討「三通」事宜 陳總統在就職滿月記者會中表示,有關三通議題,在國家安全可確保的大前提之下,我方願意依照市場法則、比例原則與互惠原則來全面檢討與推動。 32. 民國89年6月20日 誠摯邀請江澤民握手和解 陳總統在就職滿月記者會中誠摰地邀請中共的領導人江澤民先生,不拘形式、不限地點、也不設前提,兩位領導人可以坐下來,可以握手和解。 33. 民國89年7月31日 對話、交流、擱置爭議 陳總統在總統府記者會中呼籲中共當局,在既有的基礎之上,本諸九二年的精神,共同來建立兩岸的良性互動。希望兩岸能夠透過「對話、交流、擱置爭議」這樣一個過程,最後找出彼此都能夠接受的共識和結論,讓「沒有共識的共識」變成「有共識的共識」。 34. 民國89年9月28日 放寬大陸專業人士來台期限 陸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修正案」,其中產業科技人士來台從事研究最長可停留一年。 35. 民國89年9月29日 放寬大陸人民在台居留規定 內政部修正通過「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大陸配偶在台居留期間每二年內得出境六十日,由當事人自行彈性運用。 36. 民國89年10月30日 放寬大陸人士來台規定 陸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大陸地區專業人士申請來台參與科技研究、傳習及講學,將比照一般交流活動,僅需於預定來台之日兩個月前提出申請即可,同時也將放寬大陸科技人士在台停留期間最長達三年。 37. 民國89年10月30日 改善台商子女教育問題 陸委會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增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明定大陸台商得於大陸地區設立以教育台灣地區人民子女為對象的國民中小學,學生的學歷得直接予以採認,並得與台灣地區學校學歷相銜接。 38. 民國89年11月10日 開放大陸記者來台「駐點採訪」 陸委會與新聞局宣布,自即日起開放大陸記者來台進行「駐點採訪」。 39. 民國89年11月15日 居台大陸配偶可加入健保 健保局表示,自十一月起,持「團聚旅行證」滿四個月的大陸配偶可符合加入健保資格,只要完成加保手續,就享有健保醫療。 40. 民國89年12月27日 「小三通推動方案及實施計畫」 陸委會公布「小三通推動方案及實施計畫」。 41. 民國90年1月1日 試辦「小三通」 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在金馬地區試辦「小三通」,實施「小三通」的主要目的,在促進金馬地區的建設與發展,以及增進兩岸的良性互動關係。 42. 民國90年1月8日 遣返大陸偷渡客及漁民 小三通啟航後,我方實施首次大陸偷渡客遣返作業,共計遣返一一九人。另海巡署金門機動查緝隊、金門第九海巡隊以原船遣返七名越界的大陸漁民,讓他們在春節之前回家過年。 43. 民國90年2月14日 放寬大陸科技人才來台限制 行政院會決定,放寬大陸科技人才來台限制及放寬在台居留期限,以利其參與台灣產業的科技研發。 44. 民國90年3月22日 開放大陸配偶在台工作 勞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大陸地區配偶在台灣地區停留期間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開放低收入、六十五歲以上高齡、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或重病重傷等弱勢族群,其大陸配偶在台停留期間可向勞委會申請在台工作。 45. 民國90年4月27日 再度邀請汪道涵訪台 「辜汪會談」八週年之日,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強調,他願意再度邀請汪道涵會長訪台,並願再往上海與汪會長會晤,共同探求兩岸關係的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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