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馬總統出席「海基會成立20週年慶祝大會」 (100.03.09)

  • 更新日期:109-09-01

總統出席「海基會成立20週年慶祝大會」 

資料來源:總統府新聞稿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出席「海基會成立20週年慶祝大會」,肯定海基會歷任董事長及全體工作同仁的努力,並追贈「兩岸和平特殊貢獻獎」給故前董事長辜振甫(由其夫人辜嚴倬雲代表領獎),以表彰他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貢獻。
  總統說明海基會成立背景時表示,民國76年解除戒嚴、開放探親,77年行政院成立處理兩岸事務的臨時性任務編組「大陸工作會報」,79年由於偷渡客問題,兩岸由紅十字會協助協商處理相關事宜,使政府意識到兩岸間必須有一常設性、全面性的機構,以進行兩岸協商、交流與服務的工作。
  總統指出,當時他參與「大陸工作會報」,從修憲開始,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並據此設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海峽交流基金會」,全盤規劃未來兩岸關係發展。
  總統說,海基會在兩岸關係發展過程中,進行多次重要協商,發揮相當大的功能。例如81年兩會在香港協商,獲致兩岸均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而我們所表述的「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第2年又在新加坡舉行「辜汪會談」簽訂4項協議。隨後因「千島湖事件」、李前總統訪問美國、大陸試射飛彈、「兩國論」及政黨輪替等原因,兩岸關係陷入低潮;一般認為民國89年至97年間,海基會除提供服務功能外,協商與交流的工作則完全停頓。
  總統表示,他在上任前即對兩岸關係預做規劃,因此執政後,即請江董事長赴中國大陸進行第1次「江陳會談」,達成開放兩岸直航及陸客來台協議,迄今兩會已簽訂15項協議、達成1個共識,使兩岸逐步邁向和平與繁榮。
  總統說,國共內戰造成很多家庭流離失所,身為炎黃子孫,必須亟思解決以謀求和平。在謀求和平的過程中,必須維護中華民國主權與台灣尊嚴;在推動兩岸事務時,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灣海峽「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並且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交流,任何協商必須秉持「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原則,以保障人民利益。
  總統強調,政府在推動兩岸關係過程中必須優先考量三個問題。首先是「人民」,政府政策必須符合「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再者是「和平」,如果沒有和平就沒有一切,政府在追求和平時,絕不會犧牲國家的主權與尊嚴;第三則是「民主」,兩岸政策仍應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的原則,務必讓協商過程在不影響協商進行的前提下儘量透明,這才是對人民負責的態度。
  總統進一步指出,回顧兩岸發展,政府在憲政架構下,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不再將中國大陸視為「叛亂集團」,但仍無法承認中國大陸是一個主權國家,因為中國大陸仍是《憲法》第四條規定的「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因此,現階段應做的是,在相互不承認主權前提下,可以相互不否認治權,這也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針對台灣地區所做的定義「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在此前提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是目前能夠解釋、並實現兩岸和平發展、對等交流的重要基礎。
  總統表示,海基會在從事兩岸交流工作時所秉持的原則,背後均有非常複雜但清楚的理論支持與脈絡,若缺乏上述支持與脈絡,兩岸關係就會如同前政府執政期間的8年,陷入停頓與不確定的狀態,不僅對人民不利,也會傷害台灣的未來,影響台灣人民的權益。因此,不論是那一個黨派或那一種思想,都必須認清此一政治現實,也唯有如此才能為2,300萬台灣人民開創出一條新的道路。海基會成立20年來已創造許多歷史,未來必能持續下去。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