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江陳會談」江董事長於桃園機場行前談話內容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056號新聞稿
時間:99年6月28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 603、藍小姐615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好!
受馬總統、吳院長、賴主委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授權與委託,丙坤率團赴大陸進行海基、海協兩會第五次「江陳會談」。本次會談主要有三大任務:
首先是檢討並落實12項協議的執行,使協議所帶來的利益能為全民所共享。其次,是依陸委會授權和大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IPR)兩項協議。第三,則是探討兩會下一階段協商的議題,為兩岸關係擘畫未來;預計的內容包括ECFA後續要簽署的「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台商投資權益保障、以及文化、新聞、教育、醫藥衛生等相關議題。
ECFA是兩岸截至目前為止,涵蓋議題最廣、協商時間最久、牽涉主管機關最多的協議。過去兩會簽署的協議大都是符合雙方共同的利益,然而ECFA是「有與有取」(Give and Take)、「有攻有守」、「有優勢也有劣勢」的協議。透過ECFA的簽署,可以為兩岸建立「互信協商」的新時代。
2010年1月1日,大陸與東協自由貿易區成立,台灣產品面臨不公平的競爭狀態,台灣企業不怕競爭,怕的是不公平的競爭狀態,所以ECFA的簽署可以使台灣企業走向「公平競爭」的新時代。ECFA的內容與目的,就是「降低關稅、促進出口、吸引投資、增加就業、振興經濟」,是台灣轉型升級、脫胎換股,成為先進國家的契機,使兩岸關係進入「互惠繁榮」的新時代。
因此,我們將這次「江陳會談」定位為「互惠繁榮之旅」。馬總統宣示打造的「黃金十年」,將以ECFA作立基,再創台灣的經濟奇蹟。代表團此行將會堅持原則與立場,達成使命,以不負國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