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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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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公路事故案 海基會協處公證書驗證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092號新聞稿

時間:99年11月1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 603、藍小姐615

海基會表示,有關蘇花公路事故罹難及失蹤之大陸旅客之親屬關係公證書,經海基會與廣東省公證協會協調聯繫,啟動緊急聯繫協處機制,廣東省公證協會已於本日晚間7時30分將17份公證書副本及寄送函先傳真至海基會。

海基會指出,在這次蘇花公路不幸事故之大陸失蹤旅客中,已尋獲龔豔1人遺體,經檢方相驗確定罹難,另18人下落尚未尋獲。據了解,已尋獲屍體者,經確認身分,檢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未尋獲屍體者,依我方災害防救法第47條之1,檢察官得依職權或應為繼承之人之聲請,經調查並經確認相關事證後,核發死亡證明書。惟檢察官受理大陸家屬聲請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證明書,須審查親屬關係證明,並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海基會完成驗證。為協助家屬預做善後準備,經海基會與廣東省公證協會協調聯繫,啟動緊急聯繫協處機制,於(1)日晚間6時,廣東省珠海市公證處已為本事件中19位大陸旅客及其家屬開具17份親屬關係公證書,並即電傳廣東省公證協會,該協會亦即於晚間7時30分將17份公證書副本及副本寄送函傳真至海基會。海基會已通知海旅會,俟家屬辦理之公證書正本送至海基會即可完成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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