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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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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籌建辦公大樓募款絕無中資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096號新聞稿

時間:99年11月11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 603、藍小姐615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今(11)日表示,海基會新建辦公大樓募款係針對特定勸募,並非「公益勸募條例」適用範圍;另外,目前已收到多數捐款來自海基會董監事,將來募款對象將擴及特定企業,包括個別台商,並無資金來自台企聯,更絕無來自中資的可能。

        高孔廉在立法院回答立委質詢時,作上述表示。他說,海基會是唯一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事務之財團法人,目前租用民間商用大樓,不僅租金高昂,對於從事兩岸機密協商與運作也相當困難。

        高孔廉指出,為使會務運作順暢,籌建新辦公大樓,考慮政府財政困難、減輕國庫負擔,除了以租用國有土地作為基地以減少支出外,籌建大樓經費不足部分,向特定對象(海基會董監事)以及特定企業(包括台商)洽詢捐款意願,目前並無捐款來自於台企聯。

        對於外界關切海基會新建辦公大樓是否適用公益勸募條例,高孔廉表示,海基會接受特定對象捐款,不屬於對外勸募,這些捐助款係用於本會購置新辦公大樓所需,非屬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之公益行為,因此不適用公益勸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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