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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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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江陳會談」訂於12月20日起在台北市舉行

  • 更新日期:109-07-27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99年第101號新聞稿

時間:99年12月14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藍小姐615、池先生616

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與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及兩會相關人員,今(14)日下午在上海東郊賓館舉行第六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商定海協會協商代表團來台行程,也初步完成「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文本的核對及確認工作。
        海基會表示,本次磋商有兩項主要任務,首先是具體安排第六次「江陳會談」的日程。經兩會商定,此次會談訂於12月20日至22日在台北市舉行。
        海協會陳雲林會長將於12月20日上午率協商代表團抵台,下午舉行兩會副董事長層級預備性磋商,並安排陳會長夫婦參訪故宮;21日,舉行第六次「江陳會談」,完成並簽署協議,並循例分別舉行記者會,隨後陸委會賴主委亦將會見陳會長一行。12月22日上午,陳雲林會長率海協會代表團參訪花博後搭機返回北京。今天的磋商也確認,海協會鄭立中副會長將於12月19日率先遣團來台,進行會談前必要的安排與準備。
        其次是針對第六次「江陳會談」預定簽署的「醫藥衛生合作」議題,進行文本整合工作,經過雙方密集磋商,文本整合相當順利。「醫藥衛生合作」議題包含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醫藥研究及中藥材安全管理、緊急救治等四個領域,這個協議的簽署有助於有效管理兩岸交流深化可能衍生的醫藥衛生風險,進一步為國人健康把關,營造健康安心環境。
        有關投保協議,因所涉問題複雜,若干議題尚需細部討論,雖然無法於第六次「江陳會談」簽署協議,但雙方協商團隊仍將進一步交換意見,俾於第六次「江陳會談」時,獲得階段性成果。
        海基會強調,對於辦理第六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與政府相關機關已做好充份的準備與安排,使這次會談能夠順利完成。在協商的過程中,政府將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為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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