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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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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舉行首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雙方共同檢視協議執行情形,並獲致重要成果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0年第043號新聞稿

時間:100年6月8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王先生607

首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於今(8)日下午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海基會高副董事長率我協商代表團,與大陸海協會鄭立中副會長所率的海協會協商代表團進行商談。會中除針對兩岸所簽署協議之執行情況及成效進行檢視外,也就部分協議在執行過程中應予強化或改善的方向,共同確認後續處理的作法。針對近期以來在個別協議架構下,經過兩岸主管機關密集磋商所規劃的措施,以及未來共同努力予以強化的作為,也在今天的會議中經由討論,共同予以確認。
  高副董事長在致詞中強調,三年來,兩岸制度化協商已邁向常態化的成熟階段,並持續創造互惠雙贏的成果,為兩岸關係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奠定穩固的基礎。高副董事長指出,兩岸兩會所簽署的15項協議,都與兩岸人民權益福祉息息相關,不僅務實解決兩岸交流所衍生的相關問題,並開創兩岸經濟發展的利基。高副董事長表示,簽署協議與執行協議同等重要,經由雙方主管機關持續的努力,協議成效逐漸顯現,透過這次會議的召開,兩會共同回應兩岸民眾對協議有效執行的期待,達到協議實質檢討、落實改進的目標,為兩岸人民創造更大的福祉。
  海基會指出,在今天的會議中,雙方就過去三年來所簽署協議的整體執行成效進行檢視,並針對旅遊、空運、農產品檢疫檢驗、食品安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等協議近期內進行後續協商的重要進展,交換意見。本次會議,雙方獲致的重要成果如下:
  一、 在旅遊協議方面,經「台旅會」及「海旅會」 近11個月以來的密集蹉商,雙方同意於今(100)年6月底前正式實施大陸旅客來台自由行,至於「小三通」自由行,陸方也同意同時開放福建居民赴金馬澎自由行,雙方經由相關主管機關積極磋商,儘早作出安排。有關兩岸自由行一事,雙方將於近期完成協議相關修正文件,透過兩會平台正式換文,並完成相關程序後,即可啟動實施。
  二、 為強化旅遊品質,雙方同意積極加強旅遊市場誠實交易,大陸方面同意將督促組團社依約付清團費,最遲應以不超過離境後45日為原則;也同意將查察低價競爭團問題,共同維護旅遊品質、強化源頭管理。另為維護旅遊安全,雙方同意強化旅遊安全教育及旅遊安全措施;此外,為開發多元旅遊產品,雙方同意增加特色與深度的旅遊,使來台旅遊產品能永續發展。
  三、 在空運相關協議方面,為了因應兩岸旅客日益密切往來之需求,兩岸航空主管機關已完成直航增班磋商,從目前每週370班將增加到550班以上,航點部分,同時至少增加台南及江蘇塩城兩個航點,有關具體安排及分配的安排,仍將由兩岸航空主管機關進一步磋商,並由兩會換函確認,儘早實施。
  四、 為便利民眾往來兩岸的旅運需求,雙方主管機關同意將主動積極協調兩岸航空公司降低票價。此外,為了春節旅客訂位之方便,雙方也同意由兩岸航空主管機關於10月上旬會商相關安排,於春節加班機執行前2個月核定兩岸航空公司所提春節加班機的申請。
  五、 為提升空運協議執行面的效率,我方提議雙方應積極處理「兩岸航空公司機組員入出手續簡化」問題,陸方表示同意。此外,雙方並同意就「開放兩岸營利性商務包機」等事宜儘速完成磋商,早日落實。至於陸方提出增加大陸航空公司在台駐點人數的意見,我方也同意加以研究。
  六、 有關食品安全協議方面,為即時掌握兩岸食品安全的訊息,兩岸衛生主管機關已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快速通報作業要點」,及時相互通報涉及食品安全等攸關民眾健康個別事件的資訊,例如大陸地區於本(100)年4月間傳出鮮乳疑似添加亞硝酸鹽,造成嬰幼兒死亡案例,及我方發生產品受塑化劑污染事件。近期以來,若干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顯示出協議所建置的處理機制,已發揮相當的功能,但仍有進一步強化的必要。此外,雙方同意,兩岸應在協議基礎上持續共同合作,積極加強食品安全訊息通報之「即時性」、「完整性」,儘速將污染食品問題徹底根絕,杜絶問題食品危害,為兩岸民眾健康安全確實作好把關的工作。
  七、 有關三聚氰胺求償案件,經過兩會持續不斷居間協調,已安排兩岸相關廠商進行面對面溝通,透過兩會協調,將在近期進行下一輪溝通,尋求具體解決方案。此外,針對廠商有疑義的部分,兩會也將積極協助安排我方廠商赴大陸實地瞭解,以維護廠商權益,以使求償進度有所進展。
  八、 在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方面,針對今年2月菲律賓將我方14名罪犯嫌疑人遣送至大陸一事,兩岸警方已在商議具體交接事宜,雙方今天也共同確認,將於近日內將該14名犯罪嫌疑人,遣返回台接受偵審,我方同意在卷證完整的基礎上嚴予追訴處罰。對於未來有關涉及第三地犯罪的案件,雙方同意秉持協議的精神,持續深化合作,積極打擊各類犯罪案件,確實保障兩岸民眾的生命財產權益。
  九、 依據協議精神,兩岸將持續強化協處重大犯罪案件的合作,特別是針對涉及重大的、具有指標性意涵的經濟犯罪,加大處理的力度。同時,大陸同意近期內將在大陸服刑的數名我方重病受刑人送返回台,我方也將進行後續司法程序,以落實協議互助事項。
  十、 在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方面,對於我方提出調製豬肉、禽肉、禽蛋等畜禽產品檢疫准入新申請廠商12家優先審查名單,在我方提議審查透明、程序簡化的要求下,大陸方面也同意協調相關機關,積極完成審查作業,並儘速促成我畜禽產品輸銷大陸。
  十一、 鑒於農產品走私對農業產業的衝擊、對社會層面的影響,在我方積極主張之下,雙方在本次會議上,同意積極協調有關機關加強防杜農產品非法進出口,並強化相關執行及宣導工作,以確保合法進出口農產品業者、農民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十二、 雙方同意將依據協議精神,積極推動兩岸主管機關間的溝通、協調,隨時檢視並及時處理協議執行面的事宜;同時雙方也認為兩會「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的召開,是制度化協商重要的一環,雙方同意未來將定期召開會議,共同檢視協議階段性執行的成效,並就應加強改善的部分,共同研商具體的解決方式,使協議的效益發揮至最大,讓兩岸人民共享協議所帶來的好處。
  海基會表示,首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已圓滿結束,高副董事長感謝兩岸協議主管機關的辛勞,並勉勵雙方珍惜成果,繼續秉持服務的精神,務實地回應人民的需求,以同理心耐心地解決問題,必然可以為兩岸人民創造更大的利益,兩岸關係也能持續地良性發展。會議在今天結束後,海協會協商代表團鄭副會長一行將於明(9)日返回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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