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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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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江陳會談」江董事長桃園機場談話內容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0年第070號新聞稿

時間:100年10月19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池先生615

陸委會賴主委、劉副主委、高副主委、高副董事長、各位同仁,各位媒體的朋友,今天丙坤在陸委會的授權下,帶領海基會代表團前往天津,與海協會陳會長所率領的代表團,舉行2008年兩會回復制度性協商之後第七次的會談。
  這次會談任務相對簡單,只停留50個小時,但仍是一次重要的協商。雖然只簽署一個協議,但是過程是艱辛的、是困難的,絕對不亞於去年6月29日在重慶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特別要感謝陸委會的授權,以及馬總統、吳院長的期許。
  這次的任務,我簡單用十二個字來代表:
  第一是「安全」,我們要簽署的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是一個對今後兩岸核電安全問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很重要的協議,感謝原能會團隊過去幾個月花費的心血。
  第二是「保障」,我想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大陸台商投資權益的保障,而兩岸投資保障合作協議,本來就是上一次會談尚未完成的,經過一年多來雙方多次的協商,主要的部分都已經達成協議,但考慮到雙方還有法規、內部的程序需要完成,所以很可惜這一次沒有辦法完成簽署,但是我們對於台商權益保護的工作,平常都已經在進行,將來會更為加強。同時期許雙方主管機關很快地完成相關工作,希望在第八次會談時能夠順利簽署。
  第三是「興業」,各位都很清楚,在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當中,除了四項協議必須完成之外,還有很重要的一塊就是兩岸的產業合作。兩岸產業的優勢互補,發展階段不同,加上馬總統「黃金十年」所提出的六項新興產業,與大陸「十二五規劃」中提出七大策略新興產業當中,有很多可以合作的空間,包括如何進行分工合作,避免重複投資、建立共同產業標準等等,我相信不僅對台灣經濟,也絕對有利於兩岸經濟的發展。
  第四是「追蹤」,和陳會長會談當中,我們也會回顧過去簽署的15項協議執行的狀況。過去兩會的副董事長曾經集會,認真地討論每一個協議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也會利用這次的機會充分地交換意見,追求更完善的成果。
  第五是「策畫」,我們會討論第八次會談雙方希望能夠完成的議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的四項協議,除了「投資保障」之外,還有「爭端解決」、「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以及產業合作中有很多將來可以透過協議來執行的項目,例如海關等等,會討論列入第八次會談的議題。
  最後是「交流」,兩會基本上都有定期的交流,交流可以促進相互的瞭解,我們也會規劃今後一年兩會繼續加強交流的地方。
  剛才也聽到賴主委特別強調,過去任何的協商,都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馬總統最常掛在口邊的就是任何的事情要以台灣為主,對台灣人民有利的就要勇往直前。所以這次的任務雖然相對簡單,但是我們會全力以赴,感謝陸委會與國人的支持,謝謝各位媒體朋友,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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