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江陳會談順利舉行 成果豐碩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0年第074號新聞稿
時間:10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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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江陳會談」今天(20日)在大陸天津市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會談中共同確認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文本,並就兩岸投保協議階段性協商成果以及加強兩岸產業合作,達成共同意見。今天的會談中,雙方也商討了下次協商的議題,並針對兩岸所簽署協議的執行情形進行重點檢視。整體而言,此次「江陳會談」順利圓滿,也為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的成果再添新的一頁。
江董事長在會談開始時致詞表示,三年多來,兩岸所簽署的15項協議及達成的一項共識,有效處理及解決雙方交流的實質問題,同時也發揮了推進及深化兩岸交流、開創兩岸制度化合作模式的功能,為兩岸互信與良性互動奠定堅實的基礎。三年多來制度化的協商與互動,是兩岸關係良性發展的指標,更是區域和平與繁榮的保證。這樣的成果彌足珍貴,值得雙方善加維護。
江董事長特別強調,雙方應持續在既有的基礎上,建構長期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透過制度化協商的成熟運作,鞏固兩岸互信基礎,並且循序漸進推動兩岸在經貿、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建構一個有利於兩岸之間以及雙方各自發展的外在環境。這個目標的達成需要兩岸共同努力,以維繫並確定兩岸關係永續和平的大局。
針對這次會談所簽署的「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海基會表示,透過這項協議的簽署,兩岸核電安全主管機關可以建立平時經驗交換與交流的平台,防患事故於未然;在緊急事故發生時,也可以透過本協議所建立的核電廠事故緊急通報機制,有效強化通報與聯繫,降低可能影響、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今天這項協議簽署後,雙方也將就協議的後續執行,積極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儘速建立聯繫窗口,成立工作組,召開工作會議,商定協議所律定的相關執行事宜,俾利本協議及早展開運作。
在這次會談中,雙方就兩岸投保協議以及產業合作議題也達成共同意見。在兩岸投保協議方面,雙方均認為此一協議對促進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同意繼續並加快最後階段的商談,在下一次兩會會談時簽署協議。在產業合作方面,雙方就兩岸產業合作願景、目標及先期合作達成一致的意見,未來在兩會建立的良好基礎上,提高兩岸產業合作的層次,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效益,開創兩岸產業合作的新局面。
有關兩會第八次會談的協商議題方面,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同意,將未完成的兩岸投保協議列為兩會第八次會談的重點推動議題;另外,未來仍將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續協議之相關協商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例如「海關合作」可列為優先的協商議題。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也依例針對兩會已簽署的幾項重點協議執行情形,進行成果說明與討論,我方提出大陸現有組團社數量不足、兩岸旅客搭乘兩岸航線證照查驗問題,仍有努力改善的空間;重大食品安全個案所涉及的責任及賠償、重大經濟犯的遣返等亦有待進一步積極協處,將透過已建立的管道與平台,繼續與大陸方面協商改善。
此外,雙方於會中共同檢視ECFA後續協商議題(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及爭端解決等)的階段性協商成果,未來,雙方也將加快ECFA後續協議的協商步調,期能早日達成共識,交由兩會來進行簽署。在今天的會議中,兩會也就會務交流進行意見交換,希望未來在兩會建立的良好基礎上擴展交流面向、深化交流層次。
兩會也在今天下午舉行協議簽署儀式,完成「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的簽署。對於第七次「江陳會談」能順利舉行,江董事長也感謝兩岸協商代表的辛勞,並對海協會陳會長與相關同仁對本次協商的妥善安排表達謝忱。會談在今天結束,明天(21日)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一行將返回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