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有關自由時報社論「黨國一體公私不分的海基會」一文 海基會聲明稿

  • 更新日期:109-07-26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1年第009號新聞稿

時間:101年3月1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總機02-27187373轉綜合處梁小姐603、池先生615

針對自由時報社論「黨國一體公私不分的海基會」一文,海基會聲明如下:


一、 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處理有關兩岸協商、交流、服務的各項工作,全國民眾不分黨派,皆是海基會的服務對象。江董事長有關「民進黨與大陸交流,如有需要海基會也願意幫忙」的發言,亦是本此原則,基於善意,協助民進黨在互動中瞭解大陸,並無逾越分際之處;此外,關懷台商是海基會天職,更沒有所謂公私不分的問題。
二、 江董事長對香港媒體詢及有關選舉結果的發言,主要是強調兩岸和平的環境是台灣競爭力以及經濟發展的關鍵。過去4年兩會簽署的16項協議,均係在政府的授權下,由雙方主管機關官員及陸委會與海基會協調聯繫下,秉持「對等、尊嚴」及「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多次折衝談判才談成,該報所指江董事長扮演大陸黑手的談話,完全是不實的誣蔑。
三、 有關海基會興建辦公大樓,有其必要,主要考量因素如下:
1. 本會原址使用已達18年,早已不敷使用,且設備陳舊,另2008年兩岸兩會恢復制度化協商以來,海基會各項業務均急劇增加,以文書查、驗證為例,較往年同期成長超過50%,辦公空間已嚴重不足。
2. 本會每年租金三千三百餘萬元,二十年來之租金已足可建一大樓,為節省每年繳納高額房租的財務負擔,考量政府財政困難,海基會乃自籌經費興建辦公大樓。
3. 新辦公大樓可提供民眾寬敞的洽公環境,更能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