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江陳會談」順利舉行 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和「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發表投保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1年第040號新聞稿
時間:101年8月9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綜合處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第八次「江陳會談」今(9)日在台北圓山飯店正式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會談中共同確認了「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文本內容,同時,針對投保協議,雙方也共同發表了「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這兩項協議在今天下午完成簽署。
江董事長在會談開始時致詞表示, 4年多前,兩岸在「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前提下,恢復兩會制度化協商管道,積極展開各項與交流相關議題的協商,簽署16項協議,為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的建構、各層面交流秩序的維護,以及人民權益福祉的保障,開創互惠互利的新局,對兩岸關係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具有指標性的意義。
對於近期兩岸經貿相關議題的協商發展,江董事長特別指出,ECFA簽署兩年來,雙方積極推動相關議題的商談與溝通,也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互惠互利的兩岸經貿關係,應該體現在對兩岸間體制、產業發展及總體經濟規模方面客觀差異性的尊重;同時,也應該為兩岸各自及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提供積極與正面的助力,這是兩岸經貿、乃至於整體關係長遠良性發展的關鍵。
江董事長強調,兩會最重要的責任,就是要維護兩岸人民的權益與福祉,在兩岸交流與互動的過程中,由於雙方法令體制、社會氛圍的差異性,對於處理事務的重點與優先順序或有不同看法,但是只要堅持從維護民眾權益的基本認知出發,本著相互尊重的原則,就一定可以縮小分歧、化解爭議,進而務實發展出一套建立共識的穩定機制。希望兩會在既有基礎上,繼續秉持「擱置爭議、循序漸進、務實協商、追求雙贏」的精神,共同思考在維護人民權益及兩岸交流有序互動方面,推展後續協商的具體規劃,為開創兩岸永續和平的美好未來,共同攜手努力。
針對本次會談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海基會表示,該協議有助於提供兩岸投資人投資權益的制度化保障,如台商財產權、經營權及人身安全等,對所有產業投資均有正面助益,有效健全兩岸投資環境,以及在全球化及區域經濟合作方面,提升兩岸各自的競爭力。至於「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則有助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有利於業者降低營運成本,杜絕兩岸非法貨物走私。兩項協議的簽署也代表ECFA後續協商已逐步落實,象徵兩岸經貿合作架構的進一步深化。
兩會今天也特別就投保協議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發表共識,雙方將依據各自規定,對另一方投資人及相關人員,自限制人身自由時起24小時內通知,為家屬探視及律師會見提供便利等作法,展現雙方對人身安全議題的重視,透過完善相關通報與通知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兩岸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對兩會已簽署的協議執行情形,進行成果說明與討論,包括ECFA的階段性成果,以及旅遊、空運、海運、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食品安全、醫藥衛生等協議。對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經濟犯的遣返、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個案賠償等問題,我方也再次表達台灣社會輿論與民眾的關切,期盼相關問題能進一步積極處理改善,以落實協議並維護兩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有關兩會下次會談的協商議題方面,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同意以ECFA後續協議包括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等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雙方也同意將服務貿易協議列為後續會談優先簽署的議題。此外,雙方同意針對攸關民生福祉的「兩岸空氣品質監測合作」及「兩岸地震監測合作」議題,積極推動兩岸相關主管機關間之溝通與商討。
會中雙方也就兩會互設辦事處議題進行意見溝通,同意將各自進行規劃、評估與研究,並在適當時機展開意見交流。
在今天的會議中,兩會也就會務交流進行意見交換,兩會將加強文創、教育等領域的交流互訪活動,並持續推動兩岸各專業領域的雙向交流與合作,以增進雙方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海基會表示,本次會談的圓滿完成與ECFA後續兩項協議的順利簽署,不僅象徵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定有序運作、ECFA成果逐步累積擴增,更具有「行穩致遠,再創新局」的重要意義。對於第八次「江陳會談」能圓滿舉行,江董事長也感謝兩岸協商代表及工作人員的辛勞,會談將於今天結束,海協會協商代表團陳會長一行將於明(10)日返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