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4次例會圓滿舉行
- 更新日期:109-07-25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1年第066號新聞稿
時間:101年12月11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綜合處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於今天舉行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4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我方由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主談,大陸則由其經合會首席代表、海協會特邀顧問蔣耀平主談。雙方循例檢視ECFA各項工作推動進展,規劃下階段工作,並就因應全球經濟情勢變化與加強兩岸經濟合作等經驗交換意見。本次會議,雙方肯定各項議題的推動成果,期許雙方團隊持續積極推動ECFA後續工作。
一、ECFA早期收穫效益持續顯現
(一) 貨品貿易:
本(101)年進入ECFA早期收穫計畫第二階段降稅,94.5%早期收穫項目降為零關稅,適用範圍進一步擴大,雙方透過各場合及管道持續宣導協助廠商利用,持續為兩岸業者帶來效益。依大陸海關統計,本年1至10月臺灣出口至大陸ECFA早收計畫產品中,適用優惠關稅金額約68.5億美元,獲減免關稅約4.45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分別成長98.2%及3.2倍。去年1月至本年10月底,累計適用優惠關稅金額約109.7億美元,關稅優惠約5.72億美元。
另依我方海關統計,本年前10月臺灣自大陸進口ECFA早收計畫產品適用優惠關稅金額約12億美元,減讓關稅約4,514萬美元,較去年同期分別成長39.8%與141.4%。截至本年10月底,累計適用優惠關稅金額約22.3億美元,關稅優惠約 6,790萬美元。
(二) 服務貿易:
截至本年10月底為止,依據我方統計,陸資依據ECFA早收清單赴臺投資件數,非金融企業共有60件,投資或增資之金額約2,047萬美元;金融機構計2家,投資金額約9,148萬美元。依據陸方統計,臺資非金融企業依據ECFA早收清單赴大陸投資之家數約153家,投資金額約7.19億美元;臺資金融機構依據早收清單獲得優惠待遇共計26家,我方從ECFA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已有11部電影出口大陸。
二、雙方積極落實海峽兩岸投保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於本年8月第8次江陳會談完成簽署,雙方正各自進行內部相關程序,促使協議儘速生效。同時,雙方針對有效落實協議執行,已展開相關工作:
(一) 投保協議:雙方商討協議執行的相關機制與協議生效後擬交換之各項文件等議題。雙方注意到,為因應雙方投資人的期待與需求,雙方已在本協議簽署後展開各項宣導活動,以使投資人瞭解協議內容及如何運用協議。經過充分討論,雙方表示將進一步加強保護雙方投資人權益,便利雙向投資,充分發揮協商、協處、調解等多元化爭端解決機制作用,以確保協議的落實與執行。
(二) 海關合作協議:為利協議正式生效後儘速啟動各合作事項之實質運作,雙方海關於本年10月舉行的海關合作工作小組會議中,決議成立5個專家組,並規劃各組具體合作內容,同時設立兩岸海關各組聯絡熱線及聯絡人,以確保ECFA貨品貿易往來更為便捷與安全。
三、ECFA後續協議協商進展順利
有關貨品貿易協議與服務貿易協議,雙方就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等議題持續進行協商,進展順利。貨品貿易方面,雙方就一般性條款進行討論,在5個專章協議協商方面取得重要進展,並就協議產品範圍、降稅模式的分配比例等技術性議題充分交換意見。服務貿易方面,雙方已安排數十個業務主管部門對市場開放要求進行對口討論,取得積極成果,已就協議文本多數條款達成一致。雙方表示,將持續積極推動後續協商。
有關爭端解決協議,雙方已就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理念、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程序架構以及爭端解決協議的主要內容充分溝通,並已就協議的適用範圍、諮商程序、調解程序、審查程序、執行程序等內容達成諸多共識。雙方將繼續推動商談,適時達成協議。
四、兩岸產業合作成果持續深化
第2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已於本年11月舉辦,以「兩岸產業合作之突破與創新」為主題,雙方充分交流與討論,就下階段推動兩岸產業合作達成廣泛共識。另在雙方選定的5項先期合作項目取得積極進展。
未來在TFT-LCD部分,將持續運用雙向投資機制,共建兩岸創新顯示產業鏈;無線城市部分將持續推動成都、寧波及福州試點與TD-LTE產業合作;在汽車及電動車上,加強落實推動合資企業電動汽車產品示範運行;LED照明部分,推動哈爾濱寒帶照明試點及山西試點,努力建構兩岸LED產業良好交流平臺;低溫物流部分,將持續完善與研究創新試點模式,積極推動試點合作。
五、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獲得進展
我方已核准大陸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臺北辦事處,陸方也已核准我方臺灣貿易中心上海及北京代表處。未來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將在評估執行成效後,再進一步協商新增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事宜。
兩年來的運作顯示,經合會是兩岸經貿領域制度化協商的重要平臺。透過此一平臺,雙方就兩岸投保協議與海關合作協議達成一致,並由兩會完成簽署;積極推動ECFA其他後續協議的協商;持續深化早期收穫計畫執行成效;推動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獲得進展。雙方認為,面對全球經濟存在高度不確定性,兩岸需要加強合作、優勢互補,共同採取更為積極有效的措施,以穩定、發展及繁榮兩岸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