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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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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合會第5次例會圓滿舉行,雙方將續推動ECFA相關工作

  • 更新日期:109-07-24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2年第050號新聞稿

時間:102年12月10日

聯絡電話:海基會綜合處梁小姐(21757124)、池先生(21757125)

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於今天舉行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第5次例會,由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及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擔任召集人,我方由經合會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主談,大陸則由其經合會首席代表海協會特邀顧問高燕主談。雙方循例檢視ECFA各項工作推動進展,規劃下階段工作,並就彼此近來重要之經貿政策及電子商務發展等議題進行交流。本次例會獲致重要進展,雙方將持續積極推動ECFA相關工作。
一、ECFA早期收穫計畫持續帶來效益
(一) 貨品貿易:
  今(102)年進入ECFA早期收穫計畫第三階段降稅,早期收穫計畫全部產品項目已降為零關稅,雙方貿易額、減免關稅及核發產證數量持續增加,並透過各場合及管道持續宣導協助廠商利用,持續為兩岸業者帶來效益。今年1至10月臺灣出口至大陸ECFA早收計畫產品中,獲減免關稅逾5億美元,累計自100年1月迄今約12億美元。今年1至10月臺灣自大陸進口ECFA早收計畫產品中,獲減免關稅逾5,000萬美元,累計自100年1月迄今已逾1.2億美元。
(二) 服務貿易:
  截至本年10月底為止,依據我方統計,陸資依據ECFA早收清單來臺投資件數,非金融企業共有95件,投資或增資之金額約1億4,089萬美元;金融機構計3家,投資金額約1億3,833萬美元。依據陸方統計,臺資非金融企業依據ECFA早收清單赴大陸投資之家數約216家,投資金額約9.53億美元;臺資金融機構依據早收清單已獲得及即將獲得早收優惠待遇共計40家次,我方從ECFA早收清單實施以來,已有14部電影出口大陸並上映,另有9家臺灣會計師事務所申請獲得有效期為1年的「臨時執行審計業務許可證」。
二、雙方將落實海峽兩岸投保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後續執行
  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關合作協議已於今年2月1日正式生效,雙方針對有效落實協議執行,已展開相關工作:
(一) 投保協議:
  雙方於今年9月30日完成「兩岸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及「代位機構」等名單的交換工作。同時為落實協議,雙方及時建立投資爭端協處機制、投資諮詢等機制。其中在協處機制方面,雙方積極協調相關單位處理投資人申訴案件,並持續追蹤案件處理進展,目前已召開2次工作會議,就執行情形進行定期檢討,期提高協處案件之處理效率。在完善相關規定方面,陸方已發布實施臺商經第三地轉投資認定辦法;在P-G投資爭端調解機制方面,雙方投資爭端解決機構均已制定調解規則草案,陸方並將積極推動有關投資爭端調解書司法解釋的發布。另雙方同意持續研究完善投資便利化相關措施,促進兩岸雙向投資,以增進兩岸經濟繁榮。下一階段,雙方將持續落實投保協議,儘速完善各項相關工作機制之運作,適時檢討相關作法,以彰顯協議執行績效,增加兩岸投資人對於投保協議的信心與支持。
(二) 海關合作協議:
  雙方海關成立5個專家小組,有效分工上半年啟動各項合作事項。各專家小組設立相對應之聯絡窗口,直接進行訊息交流,掌握合作先機,及時溝通解決兩岸貿易在貨物通關方面之問題。此外,預計於103年將ECFA貨品貿易有關之兩岸海關電子資訊交換系統上線,與完成兩岸優質企業(AEO)互認安排,屆時能為ECFA貨品貿易帶來更便捷與安全之環境。
三、繼續推動ECFA後續協議
(一) 服務貿易協議:
  雙方已於今年6月簽署協議,為兩岸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和深度,及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創造有利空間。將儘速推動協議生效實施,以落實協議帶來的好處。
(二) 貨品貿易協議:
  在協議文本部份,雙方同意內容包括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障礙、貿易救濟及與協議管理有關的規範,其中原產地規則及海關程序已大致完成協商,其餘內容在雙方的努力下,也有相當進展。在市場開放部分,雙方就產品降稅安排、市場開放比例及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等技術性議題充分交換意見,並就彼此重點關切產品進行討論,另安排產業對口協商,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案。由於涉及彼此產業發展及產業利益,雙方各有堅持,許多產品項目需更多時間協調,有待雙方繼續溝通,發揮創意,求同存異,儘速完成貨品貿易協議協商。
(三) 爭端解決協議:
  雙方已就ECFA爭端解決機制設計理念、爭端解決的基本原則、程序架構以及協議的主要內容作了充分溝通,並已就協議的前言、適用範圍、緊急案件縮短期限、專家審議組的職能、專家審議組審議期限、專家審議組報告的提交及爭端解決費用的承擔等方面內容達成諸多共識。雙方一致表示,願共同努力,本著求同化異,積極穩妥的原則,繼續推動ECFA爭端解決協議之協商進程,適時達成協議。
四、雙方已各自完成第1家經貿團體設立辦事機構,將儘速促成第2家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掛牌運作
  目前雙方第1家辦事處均已順利掛牌,我方臺灣貿易中心已在大陸設立上海、北京、廣州、青島4個代表處,大陸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也在臺北設立辦事處,隨著雙方辦事處實質性工作之順利開展,兩岸經貿交流將更加密切,對於促進兩岸企業交流與合作將可發揮更大的作用,實現兩岸產業合作共贏。
  鑒於第一階段工作成果豐碩,故雙方今日共同宣布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啟動第2階段工作,雙方第2家經貿團體分別為臺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電電公會)及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海貿會)。雙方將於經合會例會後儘速展開申請的準備工作,主管部門也將儘速完成相關審查作業,共同努力促成於明年上半年前完成掛牌。
五、兩岸產業合作成果持續擴大
  為落實兩會第7次商談達成關於加強兩岸產業合作的共同意見,產業合作工作小組積極推動重大項目合作,在LED照明、無線城市、冷鏈物流、TFT-LCD和汽車等5個先期合作產業取得積極進展,並於第6次產業合作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成立紡織新分組。
  TFT-LCD部分,更名為顯示產業分組,雙方同意繼續加強投資和產業鏈合作,帶動兩岸產業共同發展;無線城市部分,將持續推動成都、寧波及福州試點與TD-LTE產業合作;汽車(含電動車)產業部分,雙方將落實杭州為試點示範城市,並推動車輛簡化驗證程序;LED照明部分,將加快落實兩岸LED照明共通技術規範以及介面標準的合作,將成果導入試點項目;冷鏈物流部分,將完成兩岸冷鏈物流運作實務操作,包括篩選低溫貨品試行兩岸完整產業鏈,作為示範案例。
  此外,雙方亦探討電子商務發展相關議題,就電子商務商品檢驗、商品快速通關及電子商務企業設立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將積極推動相關工作,促進兩岸電子商務領域的合作。在本次會議中,雙方也各自介紹自由經濟示範區及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園區的相關內容,有助於未來推動合作。
  本次會議,雙方肯定各項議題的推動成果,特別是完成簽署服貿協議,及積極推動其他ECFA後續協商。雙方亦透過經合會平臺,增進對彼此經貿政策之了解。雙方團隊將持續努力,及早完成貨品貿易及爭端解決協議協商,落實並加強推動各項經濟合作事項,增進雙方進一步交流與合作,並促進兩岸經貿良性互動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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