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順利舉行,兩會簽署「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並確認後續協商議題
- 更新日期:109-07-24
海峽交流基金會新聞稿
103年第011號新聞稿
時間:10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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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今(27)日在圓山飯店舉行,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德銘在今日下午簽署「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並確認後續協商的6項議題。
林董事長指出,這次協商完成的「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讓雙方業務主管機關在對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進行交流與合作,不僅讓雙方獲得更多、更快速的正確資料,同時讓業務執行人員更精確地掌握地震監測,更加瞭解天氣系統變化趨勢,尤其是極端及劇烈天氣與災害性地震,有助加強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雙方經濟發展。
林董事長表示,近6年來,兩會舉行9次會談,簽署19項協議,兩岸協商的豐碩成果為兩岸民眾帶來實益,也對於雙方經濟社會繁榮發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以及東亞區域安全,充分發揮了關鍵性的角色,並強調未來兩會應優先推展維護人民權益及兩岸交流有序互動的協商議題,以累積兩會制度化協商的豐碩成果。
有關第十一次會談的協商議題部分,雙方一致認為可以將「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環境保護合作」、「飛航安全及適航標準合作」等6項議題納入第十一次會談的協商議題,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兩會也就教育、文化、農漁業等領域交流合作議題,廣泛交換意見。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在日前舉行第二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獲致基礎上,復針對兩會已簽署重點協議的執行情形,包括空運、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食品安全、醫藥衛生合作等協議。尤其對於臺灣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經濟犯的遣返、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個案賠償問題,我方除再次表達輿論及民眾的關切,期盼大陸方面能儘速積極處理改善。在這次會談中我方也提出企盼在雙方的努力下,希望大陸旅客來臺轉機便利化,在近期內取得具體進展,儘速落實。
海基會表示,經由兩會與相關主管機關通力合作,本次正式會談圓滿完成,林董事長也感謝兩岸協商代表的辛勞。會談在今日結束,海協會協商代表團將於明(28)日返回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