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誠徵法務人才
- 更新日期:115-04-10
一、職缺及人數:科員1名。
二、條件:
(一)性別與學歷:性別不限。大學以上學位,科系不限,法律系尤佳。
(二)應具備優質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曾擔任櫃檯或電話服務工作經歷,具備公文處理經驗尤佳。
(三)對櫃檯及電話服務工作有高度熱忱。對任何工作項目均積極主動好學,願意接受臨時交辦業務挑戰者尤佳。
三、工作項目:
(一)兩岸文書查驗證收案、核驗。
(二)輪值服務櫃檯、接聽法律服務專線。
(三)兩岸婚姻親子關懷服務。
(四)提供契約法律意見。
- 法規蒐集研析業務等。
四、工作時間:比照政府機關規定。
五、待遇:具有學士學位者,自新臺幣(以下同)39,390元起薪,其到職前之服務年資,每滿2年得加計1分,最高不得逾6分,最高可敘至48,095元。具有碩士學位,自42,205元,每滿2年得加計1分,最高不得逾6分,最高可敘至51,045元。
六、相關福利:享勞保、健保、團保、年終工作獎金、考績獎金、生日禮金、文康社團活動與在職訓練等福利。
七、工作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八、請於115年4月23日將個人歷傳資料(含近3個月照片)前寄10424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海基會人事室或sef0340@sef.org.tw收,聯絡電話21757000分機7137(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九、本會將自應徵人員中擇優進行甄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郵遞應徵信封應依人員性質註明「應徵法律處法務人才」字樣。
